第一次進京被無理解除工作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因妒嫉、害怕修煉法輪功的人數眾多,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利用喉舌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誣蔑。我決定上北京信訪辦反映情況。
二零零零年六月份,我和同修坐火車去北京,剛到信訪辦大門,就被當地駐北京辦事處綁架,後來讓單位接回,把我關到看守所二十一天。單位還扣發我一年半工資,從此以後不讓我上班了。當地「610」頭子張國富勒索我家人一千元錢。「610」副主任金婉智在我身上搜去兩百元錢,她說給我買日用品,可是我在看守所裏呆了二十一天,一分錢的日用品也沒看到。
第二次進京遭惡警電擊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二零零零年的十二月份,我第二次坐上火車去北京,我和同修帶上真相材料。我們到達北京是早上七點多鐘,來到了天安門。一個警察問我們到哪去,我們沒有回答他,我們就把帶的真相資料一撒,高喊:「法輪大法好!」有一個警察打我一耳光,推上車拉到一個不知甚麼地方,那裏關著有很多同修,都是來自各地區的大法弟子。到十點多,人越來越多裝不下,來幾個客車,把我拉到密雲拘留所。我絕食抗議,第二天把我和另一個同修拉到不知甚麼地方,下車把我用手銬銬在一棵樹上,其中一個警察打我兩個耳光,過一會把我帶到一個屋裏,問我從哪裏來的。我沒有說姓名,地址。他們把窗簾拉上,來了四、五個男警察,把我衣服扒下來,拿電棍電我的右臉,又電我的乳房,我當時一點也不害怕,也不疼。我心想:甚麼我都不會說的。他們不讓我穿鞋、穿棉衣,用手銬背銬在吉普車凍我。每天凍兩、三個小時。到晚上四點半再送回密雲拘留所。一連三天,到第三天下午的時候,一個警察說,你一起的那法輪功(學員)說家庭住址了,你說不說。我說:不說。警察說:不說我電你十個手指。我不怕,當他電我手指時,電棍沒有電了。當時我就想是師父在保護我。第四天下午三點多,他們就把我們沒有報姓名的放了。
四十多人遭綁架 十七人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同修家開法會,十二點多鐘,大家發完正念,把門打開回家時,雙城市國保大隊王玉彪帶頭衝進屋裏,不知噴的是甚麼,當時我們眼睛淌眼淚,睜不開眼,他們把我們一個個的往外拖,有的都沒有穿鞋,綁架到車上。
我們被拉到公安局走廊蹲著,半夜十二點多,把我們不報名的關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鴨子圈)。到了看守所已經下半夜兩點多了,警察把我們衣服扒光搜身,第二天有位同修絕食,警察讓我勸她吃飯,我不勸。他們就不讓我倆睡覺,洗漱。非法關押我三十七天。
十二月二十日,雙城市國保大隊王玉彪等人謊說放我們回家,卻把我們十七人劫持到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到勞教所的第二天,為了達到逼迫我們寫所謂的「三書」,獄警隊長王敏、副隊長劉暢、惡警周麗范、許春鳳拿電棍開始一個個輪著電擊我們,淒慘的叫聲不絕於耳。
在勞教所,我們每天被強制背監規,強制幹奴工活。早上五點多起床,餵豬、雞、鴨、鵝,我們十七人在外面凍著,天天這樣,把耳朵凍出了泡;獄警為了省錢不用裝卸工,讓我們裝卸,拉一車都幾百袋。有時挑半成品筷子,常有木屑落到人身上起紅點癢癢,完不成定額,惡警王敏就逼著拿回號房繼續做,不讓睡覺。他們不管活有沒有毒,只要掙錢就行,不把我們當人看,我們在前進勞教所受盡肉體及精神上雙重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