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教師康昌江 |
一、有口皆碑的好老師
不接受家長任何禮品的老師
康昌江,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生,滿族,大學畢業,黑龍江省雙城市第三中學語文教師,高級職稱。康昌江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頭痛症不翼而飛,也戒掉了不良嗜好煙酒。
康昌江修煉法輪功後,在做人做事上,嚴格要求自己,事事按著「真、善、忍」去做,修煉後,他在擔任班主任工作期間,從不接受學生家長的任何禮品。
所教學生高考年年進入前十名
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康昌江勤勤懇懇、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多年從事高三語文教學工作,並且擔任學校英才班、宏志班、加強班的教學工作,是學校語文學科的頂樑柱,經他所教的學生語文高考成績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並且有的名列全市第一第二,最高分達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滿分),這對於一所普通高中來說,不能不說是個奇蹟!
正因為如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各類榮譽先後授予他──康昌江老師曾獲得「哈爾濱市優秀教師」、「雙城市記大功」、「雙城市記功」、「雙城市高中語文骨幹教師」、「哈爾濱市高中語文骨幹教師」、「雙城市教師進修校校外兼職語文教研員」等稱號,並於二零零七年晉升為中學高級職稱。
工作之餘無償為學生補習
由於康昌江老師的敬業精神與有口皆碑的為人,他的課非常受學生歡迎,只要是他教過的學生,別的老師很難再接手。慕名而來找他補課的學生很多很多,每次他都是在工作之餘無償的付出,他告訴這些學生,自己是修「真、善、忍」的,只要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就是對我最大的回報。無法計算有多少次他無償地為第三中學的教師子女給予指導與講授,這些都是有目共睹、有據可查的。因為他的為人很正,有一屆學生畢業的時候送給康昌江老師一幅字畫「濁世清蓮」,至今懸掛在康昌江老師家的客廳裏。
二、好老師有口皆碑的故事
故事一:同事眼裏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康昌江老師剛畢業時教的一名學生從師範學院畢業後,分配到與康老師同一所學校工作,她和康老師共同在一個大辦公室裏辦公,那個辦公室大概有二十多人。人多,辦公環境自然很亂,最糟糕的是衛生:一天下來,辦公室的衛生自然是亂糟糟的。她記得辦公室當時好像沒有安排值日輪流表,但每天早晨她來的時候,辦公室裏都很乾淨。開始的時候,她還以為是哪個班的班主任讓學生打掃的,後來,她才發現:原來是康老師天天在打掃!再後來,辦公室開始安排值日輪流表,兩個人一組,一組值日一天。讓她難忘的是,辦公室裏的二十多名老師,都爭著搶著要和康老師一組……
故事二:學生信任的老師
康昌江老師正在操場遛彎,他教的一個學生到他的跟前,對他說:老師,你知道麼?我姐最佩服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了!我姐現在在省城的一所高中教學,她非常感激你,我姐說,她現在所用的教學方法都是你教給她的。我姐還告訴我,讓我多和你們這些煉法輪功的人接觸,她說,我能夠從你們這些人身上學會如何做人。
這個學生接著說:我姐實習的時候就是想多上講台講幾節課,然後讓老師指導指導。咱家也沒權沒勢的,你沒有講課的經驗,哪個學校能夠聘任你?可老師你也知道,現在誰認真帶實習生啊?都是簽個字完事,誰去認真指導你啊?可我姐碰上你這個老師就非常認真,我姐講一節課,你就指導一節,而且還給我姐講如何當好一名教師的道理。實習快結束時,我姐就買了一些水果和我姑一同去你家裏感謝你,結果,我姐和我姑是怎樣將水果帶進去的,又是怎樣把水果帶出來的……那可真叫感人啊!
這個學生又接著說:所以,當你說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姐就在心裏想法輪功真好!後來,我姐求你給打印了好多教學參考資料,我姐給錢,你說甚麼也不要!臨走之前,你又徵詢我姐能不能聽你的話:退出團隊?我姐當時就答應了!我姐說:我相信康老師!
故事三:時時為他人著想的老師
有一個學生因病幾天沒來上課,有些語文試卷沒得著,在課堂上向康昌江老師要,因康昌江老師的辦公地點在前樓,要去取卷子得走很遠的路,當時外面還下著雨,但康老師二話沒說,冒著雨前往,當時這個學生想:外面下著雨,卷子不得澆濕了嗎?當康老師從外面回來走進教室時,這名學生看到的卻是這樣一幕:康老師的衣服淋濕了,卻從自己的懷裏掏出了卷子。這名學生很是感動,回家後與也身為教師的媽媽說起了這件事,自然說到康昌江老師是煉法輪功的,就因為這件事他的媽媽特意請了一本《轉法輪》來看。
還有一個故事:一個學生有一天想到學校公寓樓裏的超市買點東西,走在他前面的是康昌江老師,對於康老師,這個學生不是太了解,只大概知道兩點:第一,這個老師的課講的好;第二,是個法輪功(學員)!這個學生沒有多想,只是繼續往前走。康昌江老師在自己走入公寓樓後並沒有摔門而去,而是用手扶著樓門,靜靜的等待他的進入。學生很是受感動,他在課堂上向一任課老師(也是法輪功學員)講起康老師為他扶著樓門的事,他說就憑這一點,法輪功就是好!
雖然這些故事看似平常,但卻體現了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時時處處為別人著想的思想境界!
三、這樣的好老師卻屢遭中共迫害
康昌江老師在大法中受益,當大法遭中共誣蔑、迫害之時,他自然而然的站出來為大法說公道話。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康昌江與妻子、兒子進北京為法輪功鳴冤,一家三口人站在天安門廣場上煉功, 還沒煉上一分鐘,四、五個便衣警察就衝上來,把他們一家三口綁架到天安門公安分局。當天雙城警察王勝利把他們拉到雙城駐京辦事處,二十五日,雙城三中校長出面將他們押到雙城市公安局,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萬元罰款。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晚上九點左右,康昌江給學生補完課,騎著自行車回家的途中被惡警王勝利、李大彬等人劫持,他們從康昌江身上搜出寫有「法輪大法好」的不乾膠小粘貼,就對康昌江拳腳相加,將頭罩上塑料袋令他窒息,逼迫康昌江說出家庭住址,王勝利、李大彬等人於夜晚十一點闖到康昌江的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二年元月前後,雙城市公安局非法判康昌江勞教一年,後連續五次送萬家勞教所,但五次都被拒收,才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初放他回家。
康昌江回家僅僅半個月,也就是四月中下旬左右,雙城市公安局聯合哈爾濱防暴警察,對雙城市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時分雙城站前派出所夥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餘人使用萬能鑰匙,用了近二個小時的時間非法撬開康昌江家的房門,闖入康昌江的家中,他們扛著錄像機,到處亂翻,最後甚麼也沒翻著的情況下,他們不顧及家裏只留下一個剛剛十歲的孩子,以問話的理由將康昌江夫妻二人綁架到雙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點才放了他們夫妻二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昌江正在家裏午睡,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惡警夥同雙城惡警共十餘人破門而入,強行搜查,然後就是「擺拍」,之後康昌江被綁架到雙城公安局刑警隊,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兩刑警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進行刑訊逼供,他們把康昌江帶到二樓右側的一個房間,先將他「背銬」到椅子上,然後就對他拳打腳踢,用手掌和拳頭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臉,直擊康昌江的嘴部,還用手猛揪康昌江的頭髮轉著圈掄其頭部,直至將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後又用水將康昌江澆醒後,接著拳打腳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後來他們又把康昌江從椅子上提起來,用一根「鎬把」(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康昌江的雙手的手銬中間,劉衛東和姚仁庫兩人各執「鎬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將康昌江從平地上抬起來,持續幾分鐘後再放下,然後再抬起來,直至康昌江再次昏迷……
酷刑演示:用一根粗木棍插到已經緊緊「背銬」著的雙手的手銬中間 |
在一個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頭目的授意下,惡警劉衛東、姚仁庫對康昌江的刑訊逼供共持續兩個小時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傷害: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上下牙僅剩下四顆),口腔中存留的牙齒均已鬆動,原來是一點五的視力明顯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聽力受損,堵上左耳,右耳聽不到外界的聲音;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
當晚,康昌江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在那裏非法關押四十天後又轉回雙城看守所。二零一二年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雙城市法院對康昌江等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審判長胡業林等人以「從事非法活動」的罪名誣判康昌江十四年的長刑。
康昌江被誣判十四年後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強行送往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繼續迫害。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被迫害了四個半月,為了強行「轉化」,惡警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康昌江被打得上廁所都需要人抬著去,身上長滿了疥瘡、蝨子,人瘦弱得不成樣子,與以前的康昌江簡直判若兩人,現康昌江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一監區。
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的康昌江 |
四、同事、學生無不義憤填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當康老師再次被綁架的消息傳出後,康老師的學生們無論是教過的,已經進入大學的,還是正在教著的,聽到康老師被綁架的消息,無不義憤填膺:這麼好的老師為甚麼當局要把他關起來?特別是康老師正在教著的學生,突然一下老師不來上課了,從心理上怎麼也接受不了。新老師說:你們就死心吧,康老師回不來了。孩子們無論如何也理解不了,這個國家是怎麼了?為甚麼好老師要被關起來呢?為甚麼就在他們人生轉折最關鍵的時候把最愛戴的老師抓走呢?
康昌江的一位退休同事說:「康老師多好的一個人哪,被關進了監獄,這共產黨真是要完了!」康老師的同學嘆息:「判的也太重了!」康老師的朋友則憤怒地說:「一天也不應該判!」
五、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的惡警與雙城市公安局的惡警從康昌江家非法抄走如下私人財物共計四萬多元:
1、辦公用品:一台式電腦及液晶顯示器、筆記本電腦兩台、刻錄塔、打印機、投影儀、掃描儀、mp3、mp4、多部手機、多個移動硬盤、U盤、兩箱紙、一箱空白碟等。
2、生活用品:DVD影碟機一台、金銀首飾4件、瑪瑙手鐲、24K足金金線刺繡的五牛圖、兩套新的茶具、男式手錶、價值1600元的男式皮夾克一件、銀行卡、身份證等等。
除了台式電腦、打印機、投影儀、掃描儀被沒收外,其餘所有財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關部門均不承認,國保大隊大隊長王玉彪說:「不管!願意哪告哪告去!」
康昌江家被抄後的方廳 | 康昌江家被抄後的臥室 |
迫害責任人:
黑龍江省公安廳:廳長孫永波、26處(610總隊)、張曉光、曲衛建、呂兵、郭勇勝、叢中笑、尤鑫。
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分局:局長孫玉生、劉衛東、姚仁庫、孫毅剛、徐佳琦、卜啟軍、劉偉國、林智勇、牟春甫、李永強、鄒子威、鄭軍、於澤、崔紅濱
哈爾濱市公安局:局長任銳忱、楊丹蓓、劉衛國、周志軍、白文傑、張慶雷、劉培敏、姚守軍、盧軍、楊波
黑龍江省雙城市公安局:局長王俊嶺,國保大隊大隊長肖繼田,副隊長王玉飆,警察楊銳、劉國臣、孫士友、張國東、敖宏偉、徐興志、劉偉國、林智勇、高翔、劉國住、李兆春、孫寶峰、賈從富、勤波、陳張喜、劉了滿、賈兆寶。
雙城市檢察院:檢察長韓鳳華(原任)、王景俠(現任),公訴人張振庭、鄒慶吉、關哲、蘇彥高
雙城市法院:院長史山泰、副院長趙敏、主任耿禹、審判長胡業林、審判員鄭賀、張凱軍、書記員徐靜、夏元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