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王春榮非法勞教期間被枉判的真實原因
王春榮,女,六十五歲,大連信誠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王春榮修煉法輪功後,秉承法輪大法「真善忍」的原則管理公司,使得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員工作風正派,和睦相處。大連信誠會計師事務所以不做假帳,不隨便收受禮品而深受客戶讚譽。
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王春榮被綁架,大連信誠會計師事務所被非法查封。同一天,中共警察大規模綁架了三十多名大連法輪功學員。同年九月,王春榮被非法勞教兩年零三個月、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同年十二月,中共不法人員把她從馬三家勞教所劫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判刑三年,刑期從從勞教所劫持回看守所那一天開始計算,此前非法關押的日期不計算在內。
那麼,中共為甚麼又要對王春榮非法判刑呢?真實原因是,中共警察把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綁架三十多名大連法輪功學員的事件作為「大案」、「要案」向其上級邀功領賞。在還沒有取得任何真憑實據的情況下,聲稱王春榮以信誠會計師事務所為經濟實體為法輪功學員提供經濟援助,作為其邀功領賞的典型。然而,中共人員對信誠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兩、三個月,卻沒有找到任何他們想要的所謂「證據」。但是,「大案」已經上報,參與迫害的相關人員都已經「論功行賞」,結果所謂的「大案」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冤案。中共警察下不了台,只能強行將王春榮非法判刑。
二、丁璐非法勞教期間被枉判的真實原因
丁璐,女,六十歲,大連造船療養院醫生,她為人真誠、善良,工作認真,業務精湛,深受患者好評。
二零零九年三月,丁璐送鄰居神韻光盤,告訴鄰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受中共謊言欺騙的鄰居誣告。後丁璐去一位出現病況的朋友家,和朋友商量如何照顧她,在朋友家被綁架,後被劫持到瀋陽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二零一零年二、三月間,非法勞教期未滿,丁璐被中共警察從勞教所劫持回大連姚家看守所,後被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五年。非法判刑刑期,從勞教所劫持回看守所那一天開始計算,此前非法關押的日期不計算在內。
丁璐非法勞教期間又被枉判,中共警察的說法是「以前判輕了」,那麼真實的原因是甚麼呢?
馬三家勞教所以其殘酷、邪性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丁璐和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剛進勞教所就遭遇長期不讓睡覺的酷刑折磨。丁璐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被強制「轉化」(強制放棄信仰真善忍的合法權利)。
二零零九年年底,馬三家勞教所舉辦誣蔑法輪功的大會,警察讓丁璐在大會上做「轉化」報告。講著講著,丁璐清醒了,她一下子明白了中共強制轉化的實質,於是話鋒一轉,有理有據地把中共「假、惡、鬥」的本質揭露的淋漓盡致。台下轟動了,掌聲經久不息,警察發現不對勁,急忙上前把丁璐揪下台來。隨後警察對丁璐進行了更加慘無人道的迫害,這還不夠,又對其枉判五年。
三、劉榮華被勞教迫害期滿,面臨非法判刑
劉榮華,女,四十七歲,原大連水產學校老師。劉榮華自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嚴格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單位兢兢業業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國百科全書》上。
二零零九年九月,劉榮華被綁架,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一年九月,非法勞教期滿前,劉榮華被中共警察從勞教所劫持回大連看守所,面臨非法判刑,中共警察的說法是「找到了新的證據,要重新判決」。
目前,我們還不能得知中共所謂的「新證據」是甚麼,但不管其拿出甚麼樣的所謂「證據」,都是為其迫害法輪功學員找藉口而已。
四、認清中共的迫害本質
中共假借法律的名義迫害法輪功學員,用的是兩種辦法,一是勞教,二是判刑。勞教制度是富有中國特色的,嚴重違法的制度,因為它不走法律程序,直接由當地的勞教委員會決定。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所依據的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利用×教組織迫害國家法律實施罪」完全是陷害好人的欲加之罪。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就連中共自己,也說不出法輪功學員利用了甚麼組織,法輪功學員的行為破壞了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相反,依據法律,信仰法輪功合法,講清真相合法,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在真正的違法犯罪。中共為自己的迫害行徑披上「法律」的外衣,是為了欺騙世人,掩蓋其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實是在踐踏法律,同時也是為了恐嚇所有的老百姓。
上述身為大學教師、醫生、會計師的法輪功學員被中共先勞教後判刑的遭遇,更是凸顯中共迫害民眾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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