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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西崗區法院再次對孔憲國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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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連西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孔憲國再次非法開庭。早九時五十分左右,大約有近三十的親屬等人進去旁聽。從宣布開庭、起立等到宣布合議,整個開庭過程只有五分鐘左右。

開始時審判長宣讀了大連國保大隊的證明材料,大體意思是:沒有打孔憲國、沒有刑訊逼供、沒有對他身體進行傷害等。孔憲國表示: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你們的說法是一樣的。我已經是遍體鱗傷了。審判長要孔憲國出示證人,孔憲國說:「我有證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過程,但他不能給我作證。」據明慧網報導,姜明是大連國保大隊的副大隊長,每次抓捕大法弟子,他都很賣力氣,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其人極其殘暴。

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警察朱旬等,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秘密綁架法輪功學員孔憲國。按照法律規定,四十八小時內必須通知家屬。但大連公安局不但不通知家屬,甚至在家屬找上門來時也不承認,百般推脫、刁難。直到三十三天後,家人才被告知去領所謂逮捕通知書,而在通知書上,既沒有辦案人姓名,也沒有抓人日期,根本就是非法的。家人質疑公安局到底在搞甚麼見不得人的陰謀。大連公安局將所謂案件遞交檢察院,欲進一步迫害孔憲國。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上午九點四十分左右,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孔憲國非法開庭。庭審過程只有公訴人孫敏和審判長李鐵錚一問一答,都是事先蓄謀好的內容。審判過程中,孔憲國揭露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甚麼酷刑,孔憲國說:警察把他摁住,用點著的煙往他鼻子里弄,還往他嘴裏灌酒……李鐵錚打斷了他的話,不讓往下說。公訴人孫敏問:有甚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的傷痕讓他們看,他們無語。此次開庭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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