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時間內我總在思考「用不用」證實大法的問題,後來讀《明慧週刊》三一二號的《助師正法,自己找事做》這篇文章後,突然明白了:證實大法不一定非要去做甚麼大事,平時的點點滴滴,只要你去留心,就有事做。
雖然小弟子每天都要上學,在上學,放學的路上就可以發資料,不用多,5-6份就可以,像我們地區胡同比較多,發起來很方便。走路時對街上遇到的人們發正念,清除他們頭腦中反對師父與大法的不正念頭、觀念、使他們有緣得救。現在大陸設有政治課,上課時可以對著教師與學生發正念,清除操縱教師的共產邪惡因素,解體學生思想中的不正的念頭與觀念。如果家長是大法弟子,放假時,家長如出去講真相,小弟子儘量也跟去,幫助他們發正念,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平時花錢多用真相幣。證實大法的途徑很多,每一個大法粒子都應發揮應有的作用。
此時我當初那「用不用」證實大法的想法就沒有了,其實那「用不用」本來就是不純的,是為私的,是認為自己證實法、是為大法弟子做了甚麼、而沒有把自己也溶入到大法當中的一種很不好的觀念。如果真的修出慈悲心的話,看著不明真相的眾生即將被淘汰,看到大法正遭受不白之冤,哪能無動於衷?哪能還有「我是大法小弟子可以放鬆」的觀念?
我很慚愧現在才悟到這一點,也許好多大法小弟子早已就這樣做了,但我還是想寫出來與大家交流,希望與我有同樣問題的小弟子能快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