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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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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3月27日】我叫李春麗,是葫蘆島市綏中縣網戶鄉馬山村人,今年30歲。19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學功後身心受益,知道了怎樣去做一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

1999年7.20法輪功遭到了迫害,我於2000年進京上訪,反映真實情況,卻遭到了警察的綁架,被劫持到了駐京辦事處,綏中縣原政保科科長王福臣將我帶回當地,然後把我送進看守所。本地進京上訪的大法弟子陸續被王福臣送進了看守所。大部份學員是在半路上被他們劫持的,其中有8個人被毒打的很厲害,臀部以下到腿肚子全都打成了黑紫色,而且這些大多數都是婦女,有一位是已經60歲左右的老人。那次我被非法超期拘留了47天,這期間我被剝奪了一切人身權利和自由,在被非法關押47天後,被家人接回。

2001年我再次因和平上訪、散發真象資料被綁架,後來被以莫須有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那時我家中還有一個3歲的孩子。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王福臣為了逼我說出傳單來源、供出其他的大法弟子,騙我說:「只要你說出你傳單是誰給的,或者誰與你一起進京上訪的,我就讓你回家……」我識破了他的謊言,更不可能出賣大法弟子,他就指示打手張希文狠毒地用拳頭打我的右臉和太陽穴,拳頭像雨點一樣地落下,右臉當時就被打成了青紫色、腫了起來,我沒有屈服。政保科的常維興和司機任××體罰我,強迫我「開摩托車」、「開飛機」等,被我拒絕。王福臣還搶了我兩個傳呼機。後來我被送到了瀋陽女子監獄,兩年的監獄生活中,我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身心倍受摧殘與折磨,還要從事體力勞動。

從99年7月20日江澤民開始鎮壓法輪功至今的近5年來,眾多的法輪功學員一直在做的就是和平上訪、請願和用各種方式向廣大民眾講真象,可我們這些和平合法的方式、善良的目的換來的卻是被抓、被打、被勞教判刑、被迫流離失所、甚至被迫害致死(至2004年3月被迫害致死的已有900多人)。法輪功學員們承受的不僅僅是肉體上的殘酷迫害,還有精神上的摧殘,家屬們也承受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和折磨,眾多學員的孩子在迫害中失去父愛母愛、無人照顧、甚至無法上學。幾年的迫害中,不知多少善良人的幸福家庭被拆散……

修煉法輪功有罪嗎?法輪功修煉者,不管是在家修,還是上訪、製作、發真象材料,電視插播,我們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憲法》是母法,一切法律法規都以《憲法》為準則,《憲法》規定了公民有信仰自由,我們都是合法公民,那麼我們就應該有煉功的權利,煉功怎麼會有罪呢?法輪功給了我們全新的人生觀,讓我們做一個高尚的人,不偷、不搶、專做好事、與人為善的人,這何錯之有?

進京上訪有罪嗎?憲法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個人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依照憲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向上級部門反映自己的看法絕對沒有錯,用警察和手銬對待上訪者的人才是真正有罪的。

製作、散發真象材料、插播電視也沒有錯,在真相被歪曲、民眾視聽權被剝奪、謊言充斥報紙、電台、電視台的特殊情況下,這些作法是善意解釋的唯一途徑,在不公正的對待下,得允許人說話,這是人的最基本權利。

正因為所有迫害的理由和方式都是不合法的,所以這場迫害已經越來越維持不下去了。如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江澤民、羅幹等很多高官已被告上了很多國家的法庭;江澤民等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被加拿大皇家騎警列入監視名單,這些人如試圖進入加拿大即會受到調查;北京市長劉淇、遼寧省省長夏德仁已經在美國被判「濫施酷刑、殘忍、反人類罪罪行成立」……

國際互聯網法網恢恢網站的惡人榜上收錄了大量參與迫害者的姓名和犯罪事實,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將陸續被起訴,每個大法弟子受迫害鐵錚錚的事實到時都將作為證據,在此提醒仍參與迫害的人,為了你自己、為了你的家人,收手吧,不要再幹了,不要心存僥倖,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承擔,文革中參與迫害的人有的自殺、有的被槍決、判刑、勞改,沒有漏網的,前車之鑑,請你們務必引以為戒。

在法輪功遭迫害的這件事中,每個人都扮演了一個角色,或站在受迫害者一邊、或站在迫害者一邊,怎麼樣選擇將關係到每個人的未來,因為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仇視、迫害佛法的人是有罪的。善良的人們啊,大法弟子今天冒著生命危險向你們講真相就是希望你們能不被謊言矇蔽、明白真相之後選擇善良和正義、站正立場、支持大法和大法弟子,這樣就能給自己贏得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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