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該教養院副院長辛洪順、管理科科長佟超、教育科郭科長手持三根電棍,氣勢洶洶地到二大隊勞動現場──阜新海洲礦平安打石廠。在打石廠的空屋裏,他們三人先將王躍民拽進屋裏,用三根電棍同時電王躍民的雙手雙肩等部位,當場把王躍民的身上電起三個雞蛋大的水泡;接下來是電宮衍明,把宮衍明也電得渾身是燒焦的點子;接著是電杜法明,直到將三根電棍用沒電了才罷手,時間長達半個多小時,滿耳聽到的是叭叭的電棍聲。第二天,在該教養院二大隊辦公室裏警察們又對他們實施電刑折磨。當天二大隊的幹警大部份都參與了迫害。幹警任紹利將尚英坤用手銬銬在椅子上,副大隊長劉長啟手執電棍電擊尚英坤的頭部。二大隊的其餘的幹警將陸濤、呂大偉同樣用手銬銬在椅子上,幾根電棍同時電,陸濤被電得皮肉都燒焦了,到現在還能見到傷疤,呂大偉被電得時間最長。歷時兩天,這次酷刑折磨基本停止。
2002年6月15日。瀋陽張士教養院來了三名警察、四個刑事犯人、十六名放棄信仰的前法輪功學員。說明一下,這十六人也因煉法輪功而被抓進瀋陽張士教養院的,因承受不住壓力與折磨,才被迫幫助惡警幹迫害法輪功的事。這是他們親口說的。這些人到這裏來是協助阜新市教養院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進行精神迫害,逼迫放棄修煉法輪功。張士教養院來的人與阜新教養院的幹警講,這次洗腦是上邊安排下來的,是各地都要搞的,說撫順、盤錦等遼寧省的教養院都在搞,可是他們誰都沒有說依法律的哪一條對公民的精神信仰進行迫害,強制不讓人思想中信仰法輪功,那麼幹警們的上司安排的這件事,也正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正好顯露出當權者江澤民對法輪功進行的群體滅絕罪。6月15日左右,幹警們將阜新教養院六大隊(新收大隊)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徐馳、常祖義、王文清、戴樹春、張若貴帶到教養院前樓,一人一個屋,每天只讓睡三、四個小時的覺、三四個人圍著一個法輪功學員灌輸罵大法、罵師父的話,不寫保證書就用牙籤紮、打嘴巴、罰蹲,歷時十多天,最後四名刑事犯對徐馳拳打腳踢,到七月一日,將尚英坤、文旭輝與陸濤也帶到洗腦班,同樣一天只讓睡三四個小時的覺、打嘴巴、圍攻他們三名法輪功學員,灌輸罵師父、罵大法的話。此次洗腦班至七月五日結束。
2002年11月,阜新教養院將院內劫持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送至葫蘆島市教養院,加重迫害。2003年1月6日,葫蘆島教養院對院內不寫保證書,堅修大法的學員進行酷刑折磨。專管大隊隊長劉寶華稱:對不放棄法輪功的學員只有使用非理性的方式方法,其中包括電棍電、打板子。不放棄修煉就無休止地電棍電折磨,參與用刑的都是從葫蘆島教養院其它大隊抽調來的幹警、刑事犯人,他們同時用三根電棍電學員的脖子、下巴、前胸、後背等處,留下的傷疤半年後才消下去。在這次迫害中共有大約二十名法輪功學員受到酷刑折磨,他們是:裴忠華、朱明奎、常祖義、梁果滿、何鳳偉、於長文等。這次酷刑折磨歷時三天三夜,從一月六日到八日,其中最慘無人道的是,惡警們折磨裴忠華老人一陣以後,見他六十歲的人,怕受不了出現危險擔責任,叫來醫生給打了一針,說:「沒事兒了。」然後接著用電棍電,逼迫他放棄法輪功,將老人電得全身是傷,並特意電小便處等敏感部位。
以上是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真實情況,可以證明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的鎮壓並不是依中國法律而做,也不是國家元首在國家法律範圍內行使的國家元首的權力,而是其個人發起的想滅絕法輪功與「真、善、忍」的罪惡活動。僅在葫蘆島教養院內就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一名,而且江澤民的罪惡已不單是殺人放火,它對法輪功與真善忍的迫害,使被矇蔽的、不明真相的人仇視人間最美好的法輪大法與真善忍,使被矇蔽者放棄對美好的追求,成為供它驅使的行屍走肉!
江澤民應該受到法律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