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99年7月20日,江××一夥非法鎮壓法輪功,抓捕大法弟子,不許學法煉功。我們為了向國家政府部門反映一下自身通過煉功,身心得到的健康,只想說一句心裏話:這樣的高德大法對人只有好處,沒有任何壞處,法輪大法是好的。我們本著對政府的信任進京上訪,證實大法,結果,剛到北京天安門就被警察非法抓捕,無任何手續被送進天安門派出所,關押一天後,又送進北京東城看守所。7天後,我被錦州駐京辦事處楊有宗等人帶回錦州市太和區610辦公室,同車共拉回五、六十人。他們把大家身上的錢、身份證都搜走。之後由當地派出所警察把我們送進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然後轉入太和區辦的洗腦班,強制洗腦。我在壓力下違心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注﹞,還被迫交了1000元錢,說是這幾天的伙食費。
自從那次上北京回來後,我就成了當地的一個重點對像,大隊和派出所不斷上我家來騷擾,家人和親友整天為我擔心,我們家也從那開始再沒有一天平安日子過。
2000年6月中旬,有一天,大隊村長把我找去,讓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法輪大法,保證不進京上訪,我沒有寫。7月3日,大隊書記、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把我送進錦州市舉辦的洗腦班,一個月後,送進看守所,三個月後又判教養兩年,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
由於自己沒有一個對法真正的理解和認識,也就是學法不深,沒有在法上認識,被邪惡的因素帶動,也隨著邪悟,寫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寫的「三書」,給自己修煉道路上添上了污點和罪惡。認識到自己在教養院的所作所為都是在犯罪,我寫了嚴正聲明作廢那些東西,決定重新做好,並在明慧網上發表。
2003年3月5日下午2點鐘左右,太和區大薛鄉派出所前任張指導員,還有二個警員(管我們的片警),一個叫張文新,一個叫陳玉軍,它們闖進我家。當時就我自己在家(我的腳踝骨被扭傷,一個月沒有下地,剛有一點見好,走路都扶著東西走),進屋後,張指導員就問我:你又煉法輪功了?在馬三家你已經轉化了,向我們寫過保證書。我說:那是我自己走錯了路,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他說:你再寫一份保證書。我說:我不寫。他們一聽我不寫保證書,就翻臉了,惡狠狠地說:那就跟我們走一趟。我想我不能配合惡人,就在屋裏沒動,跟他們講理,可他們根本不聽,上來硬把我往外拉。我心裏想,我是大法弟子,你們是抬不動的。於是,我拽著門框跟他們說:我不會跟你們走的,你們看我家裏沒有人就想偷摸把我帶走,你們這是犯法。
他們費了好大勁才把我抬到車門,我一隻手拽住車門,一隻手拽住姓陳的警察的衣袖,他們一看無法把我抬上車,姓陳的警察就下了狠心,把我的手中指掰斷一節。剛把我抬上車,我丈夫和鄰居都出來了(因為鄰居看見了,告訴了我丈夫),大約二、三十人,把車頭前給圍住。抬我上車的兩個警察一邊一個把我夾在中間,這時,姓陳的警察說:瞧你把我們累的,還把我的衣袖口給拽壞了,你賠我的衣服,我的衣服一千多元錢買的。我一看,衣袖口是壞了,這時,我才發現我的手中指被姓陳的給掰斷了一節。我一邊對著他們說,一邊把手抬起來對著車外的鄰居和我的丈夫,讓他們看我的手,我丈夫和鄰居都看到了。我丈夫一把抓住車門,想上前跟他們講理,他們一看我丈夫抓住車門,還有那麼多鄰居,車開不出去,就把車往後倒,因鄰居家門口有個大土堆,車門碰到土堆上,把車門碰壞了。張指導員藉機說我丈夫是故意妨礙他們公事,惡狠狠地在車上說:等著瞧!一直把車倒開到路上才開走。那時,我的腳還沒有好,惡警指導員張某說我是裝的,把我帶到派出所。上樓時,我對姓張的警察說:你們這是迫害好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晚上,他們花錢雇了四個人輪班看著我,把我的左腳銬在椅子上。我想這正是給他們講真象的好機會。他們說:我們也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是為了這點錢。一個說:下回再有這樣的事,別找我了。我看著他們被邪惡集團這樣支使、迫害,心裏很不是滋味。
第二天,我又被送進馬三家教養院,又加期半年(因上次沒到二年),累計兩年半。
回來後,聽鄰居和我家人說,把我送到馬三家的第二天,派出所就來抓我丈夫,幸虧好心的鄰居們事先通知我丈夫躲躲,沒有把我丈夫抓去。我丈夫是個有名的老實人,有理無處去說,自己悶在心裏,冤氣之下得了肺氣腫,花了不少錢。這些,鄉親們都知道,女兒承受不了打擊,上派出所送去1000元錢,才算把這事壓下,沒有帶走她爸爸。
這一切都是受江××一夥指使所為。因為派出所警察也是受江氏集團的謊言所欺騙和矇蔽,才昧著良心幹的。希望這些警察,為了你們自己的生命還有將來,你們要及時清醒,不再受矇蔽,善待大法與大法弟子,不要再做惡,因為修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法輪大法只會給國家、民族、家庭帶來永久的生機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