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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對我的綁架和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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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9日】我是東北一個小縣的一名大法弟子,今年70歲了。自從江××鎮壓法輪功以來,我曾三次被非法關押。從2001年開始被迫流離失所,有家難回,可我一直沒有離開過這塊故土。不論我身在何處,我都在證實大法的洪流中,講真象、救眾生,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闖過了道道難關。

2003年初,我在街上被惡警綁架了,它們用車把我拉到公安局的一間屋子裏,把我圍在中間,有的罵大法,罵師父,也罵我。我當時規勸它們千萬不要罵大法和師父,不要罵人,它們根本不聽。有一個惡警叫劉野,他窮凶極惡,到晚上把我領到樓上的一間屋裏,這是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那裏有鐵籠子、老虎凳。它們把我固定在老虎凳上,把手銬在背後的鐵管子上,人一點也動不了,一坐就是一夜,不讓睡覺。外面有警察輪流看守,到第二天八點多才放下。白天來往的人多,它們不敢當眾折磨大法弟子,到晚上才開始用酷刑,第二天晚上徐少斌、范維石兩個惡警把我用刑具固定在老虎凳上,把手從上面背到後邊緊緊銬上,用我的衣服把頭緊緊地纏住,不讓透氣。它得意地說,「看你說不說,這(樣的酷刑)是輕的。」兩惡警罵人比流氓還流氓,半個多小時後,一看我不動了,它們就把我衣服打開往頭上、脖子裏澆涼水,棉褲都澆透了,一看還不會動,才把我放開。

第三天又換上一個刑警隊大隊長叫郭青山,我們是老相識了,被它用欺騙的手段說出了住處。等到了那兒,就不像它說的了,它不叫我上樓,叫來一群惡警把我按在地上,它們開始搜抄房屋,我發正念並請師尊保護,它們甚麼也沒搜出來。之後,把我送進看守所,每天都來提審。三、四天後的一天晚上十點多鐘,公安局政保科來提我走,上車就把我眼睛蒙上了,大約走了半個多小時,說到地方了,它們把我拽上樓,進屋後打開蒙面的東西,問我知不知道是甚麼地方,說是長春公安一處,最惡的地方(其實這地方不是長春公安一處,是我們本縣車站北停車場院內,都是政保科策劃的),裏面也有鐵籠子、老虎凳。這次更凶殘,把我用刑具固定在老虎凳上,也是從上面背過手銬,用繩子死死地綁在底下,又用繩牢牢地把腿綁在鐵柱上。它們先是打我耳光,然後一年輕人用電飯鍋的插頭往頭上打,一直折磨到三、四點。它們走了,又換上政保科的看著。把我固定到老虎凳上坐了一天一夜,到晚上又換人了,這些人手拿電棍,喝得酒氣熏天,打了兩下就走了,到五點多把我送回看守所,從那以後我就不能走路了。從我被綁架一直到走出看守所,我每時每刻都按照師尊的教導正念正行,鏟除另外空間的邪惡。我想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它們不配迫害我,對它們的迫害我是全盤否定的。後來,我在慈悲師父的呵護下,正念闖出看守所,重新匯入正法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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