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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進京上訪遭惡警毒打劫持和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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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5日】我於97年4月份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在這之前是多病纏身,特別是心臟病、類風濕關節痛及腰痛,都是修煉了大法後不治自癒,這才知道沒有病痛的輕鬆。誰知99年7月中旬後,突如其來的變化,使修煉的環境嚴峻,便衣民警打擾。7月19日賽城湖幾個同修無故被抓到縣公安局,有部份同修去問情況,惡警們說是上邊的指示,有本事就找上邊去。我決定走出去,到北京信訪辦問個明白,我們修煉「真、善、忍」錯在哪裏?為甚麼無故被關押!7月20日乘汽車去北京,中途被攔截,在當地看守所被非法關了一個星期,交了半個月生活費(150元),還被非法罰了貳佰元治安處罰,惡警才讓家屬領人。

在同年的10月底,縣「610」辦公室的人突然來家搜查,我就覺得奇怪,好好的又搜查,肯定有甚麼事,後經打聽,知道江氏要對法輪功進行進一步陷害。心想這麼好的功法,這麼偉大,慈悲的師父,他教人修的是「真、善、忍」,挽救人類道德,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竟受如此的侮辱。我於10月24日再次進京上訪,25日晚被朝陽公安局以沒有暫住證為由關到亞洲第一監獄,後被當地公安局接回來,在看守所被繼續關押45天,惡警要家屬交伍千元才能放人。當時有同修陳尚美、黃賢發他們家屬沒交,「610」頭李建華等人,不講任何法律程序,把這兩位同修非法送去勞教。

2000年12月中旬,縣「610」又突然搜查,我當時不在家,惡徒把小孩都嚇壞了。12月19日我離開家,再一次上北京,既然沒有信訪辦,就直接到了天安門廣場,當時廣場好多便衣,沒走多遠,我就打開一條「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條幅,一下就上來幾個便衣,拳打腳踢,有的反扣我的雙手,有的抓頭髮往地上按,有的捂著嘴不許我說話,把我拖上警車,車門中倒著個同修大約70多歲左右,那些喪盡天良的便衣要我走那位同修身上過,我沒配合,車裏的司機惡狠狠上前就當頭一拳,把我打倒,然後拖到車子過道,穿著皮靴的腳不斷踩我的腰和頸部。車上同修不斷喊「不能打人!不能打人!」它才停住。

車子把我們送到天安門公安局,那裏非法關押著上千大法弟子,有惡警不停地用電棍擊打同修。21日下午4點左右我和其他大約40多位同修一起被送到來谷縣公安局,然後惡警開始輪迴審訊,審我的人穿著便衣,胖胖的,他說他的表姨媽也是修煉大法的,知道煉大法的都是好人。又說,你們修大法的人也真傻,明知道沒有說理的地方還在要這樣,其實江澤民也真是邪,法輪功的人都是善良的百姓,何苦這樣對待,你們可以到國際法庭去告他。我問他:國際法庭在哪?他說在日內瓦。我說,總有一天我們會告他的,謝謝你。這時來了一個惡警,也是便衣,看到胖警察對我和善,可能心裏不舒服,他說打法輪功的人很過癮,不反抗。走過來就反扣我的雙手,幾乎把我吊起來了,然後用肘關節戳我的背部,把我幾乎打暈過去,胖警把我扶起來,端來白開水,說沒事吧。我微笑了一下,謝謝他的關心,這樣就再也沒有提審。為了正義,我住院的號子裏同修都絕食,三天後,惡警開始灌食,我們不配合都在打坐。他們叫來刑事犯,拳打腳踢把我們踢出號子,然後犯人不停地打我們。當時我的頭被犯人打在牆上撞了個大包。絕食四天後24日我被無罪釋放。

當時的環境逼得我流離失所。25日我再一次到了廣場,打開「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條幅。惡警又是一陣地拳打腳踢,這次被送到另一公安局,這裏的警察更邪,他們自己打大法弟子,也叫犯人打,還說,往死裏打,上邊說了,打死算自殺。不管怎麼邪惡,絕大多數同修都不配合。一個星期後,近兩百名同修一起被送到石家莊邢台市公安局,後被南宮公安局領走。南宮公安局折磨我們更殘酷,許多大法弟子被單手銬在門口的過道上,冬天寒風刺骨。然後是不能睡覺,兩天一夜,輪番審訊,我們最後被迫說出了地址。在南宮絕食三天,惡警要強行灌食,都是由刑事犯挾著,那個塑料管老化得都已發裂,從鼻子插入,把我喉嚨都插破了,出了不少血,後來好長時間不能說話。

2001年元月4日,我丈夫及當地派出所把我接回,我又被「610」非法關押,元月9日,娘家人傳話來,說我母親喉癌,病危,要見我。丈夫在外面找人說情,都沒有人理,最後派出所韋勇一副蔑視的姿態,五手指一伸說,很簡單,上邊說,做到五項就放人,第一項撕大法書或師父的像,我叫他別往後說,另一個獄警說,法輪功的人真迷,師父比母親還親。我和善地勸了人幾句,他沒回答,紅著臉走了,就這樣連母親的最後一面也沒讓我見到。3月13日我又被轉到洗腦班,一個月後,惡警又要家屬區交四百元,我才被放回家。

因我是家庭婦女,沒有工作單位,每次都是丈夫單位4包1接回來,丈夫單位局長給他施壓,要他以工作擔保,不准我再上訪。

這是我和我的親人從99年7月21日到現在,受到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迫害,被剝奪人權、剝奪信仰自由的部份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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