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5月23日,我又去天安門請願,被天安門派出所惡警抓捕後,轉到武漢公安局駐京辦事處,惡警看到我煉功,抓住我的頭髮往牆上亂撞。5月29日,我被本區派出所押回新洲區;6月16日,我被送到劉集洗腦班,在洗腦班遭受迫害兩個多月。
2000年11月底,我再一次去北京天安門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因我拒絕說出地址,被安門派出所惡警送至海澱區看守所,惡警支使犯人給我架飛機,長時間洗冷水澡,用鐵刷子刷身和污辱打罵。我絕食抗議,他們就強制灌食並打我。半月後,我走脫,又去了天安門;之後,我被送至大興縣看守所關押,被當地派出所惡警反銬,並把銬子緊到底用東西頂住,還用腳踩,威逼了一夜後又送去大興縣看守所,所裏的犯人用鞋子打我,不讓我睡覺。我在被轉到天津河東分局後,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7天後被強迫灌食,惡警用鉗子夾鼻子,灌食管子長時間來回抽,使人噁心發嘔。在這寒冷的冬季,惡警們往我身上潑冷水,用辣子油擦在鼻眼處,使我痛苦不堪。它們還把我推到外面吹冷風,把冰塊放我身上。打我的是河東分局刑警大隊長姓楊,另一個打我的惡警姓宋,二人是直接打人兇手。日夜連審了3天後又糟押,之後,我被非法關押在麻城第二看守所內。從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7日其中六月份被判勞教,7月11日我被送到武昌獅子山勞教所,因全身長疥,勞教所拒收,被押回麻城關押在第二看守所內。關押期間在惡警支使下,外勞刑事犯人故意扣減我的飯菜,我在長期飢餓的情況下,被強行逼迫參加體力勞動,還被強迫看「自焚」等江××一夥一手導制的醜劇,以及惡意攻擊大法的材料。
在長期遭受身體、精神上殘酷迫害的同時,我還多次被強行勒索,少則幾十元,多則幾千元。酷刑加身,為的卻是逼我放棄對「真善忍」的嚮往;這一切強加於我的非人遭遇,卻是因為我願意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