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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農村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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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3月14日】我是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自97年底得法後,通過不斷學法修煉,自己從多種疾病纏身中解脫了出來,領悟了人生真諦,走上了返本歸真的路。

村民都知道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在99年7月20日大法卻遭到迫害,當時我就想,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有甚麼不好,做好人絕對沒有錯,因此我和其他同修一樣去北京找領導人說說自己學法修煉後的感受,結果沒能如願,在邯鄲火車站被騙進派出所監禁5小時,後被縣公安局強行帶了回來,當夜就非法關進了縣看守所。拘留14天後被放了回來,罰了1150元。由於不放棄對宇宙真理的信仰,2000年6月份,夜裏兩點惡警敲門說是有點事,到那一會就讓你回來,結果到鎮政府後,把我關在了一間不通風的黑屋子裏,那裏還有幾位功友,當時,我們採取了絕食抗議,就在那天上午派出所一個姓屢的副所長,不一會把我叫到鎮政府值班室,說是讓我填材料,並且還強硬地說我傳送了「反動資料」。我說,師父的經文都是指導我們修煉、怎樣才能做一個更好的人的,根本不是像你們說的那回事。結果邪惡之徒瘋了。一手抓住我的頭髮,一手往我的臉上左右直打,而且還怕別人知道,關上門偷著打,打了一陣,我還不給他寫那個字,結果又是一陣毒打,打完後還要體罰勞動,等到了下午,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惡警說:你們幾個人同意去也得去,不同意也得去看守所。我們幾個人都說不去,就這樣,他們又找來一幫打手,約七、八個人連抬帶打,強行抬上了警車,打了不知多少下,連腰帶都拉斷了,用腰帶打得身上都脹得很高,就這樣再一次把我們幾個人送進了看守所,說是拘留半月,結果是強行洗腦170天。公安局的政委還說「你想回去,必須簽保證書」我的心裏太難受了,難道按「真善忍」去做好人就這麼難嗎?非讓我們變壞不可嗎?這絕對不可能,於是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反映我們的真實情況,誰知,邪惡之徒把我們這些修煉的人不當一回事,於是我們採取絕食抗議,抗議超期非法關押,十四天後無罪釋放回家,被勒索了100元。

再就是今年農曆新年的頭兩天、即農曆臘月二十八日,我準備去縣城購買點年貨,準備點過年禮品。正在路旁等車,卻不知又犯了哪條法律,村鎮派出所夥同鎮政府再一次把我綁架,我真的連這點自由都沒有了嗎?這是「人權最好時期」嗎?強行抬上車後,連鎮書記、派出所副所長等四五人竟用皮鞋往我的頭上、臉上進行猛打。頭都打破了,在車上不容我說一句話,下車後強行帶上背銬,銬在了鐵床上,從早上八點銬到下午五點,就在此時我還在給他們那幾個打手講真象,給他們講善惡有報的天理,就在下午五點多,其中姓李的副所長強逼叫我簽拘留證並按手印,並用欺騙的手段說:你簽了字叫你住六天回來,不簽就是半年。當時我心裏想這是你說了算的嗎?當時我想起師父說的「作為一名大法弟子,為甚麼在承受迫害時怕邪惡之徒呢?關鍵是有執著心,否則就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我沒做任何錯事,就是不簽字,結果又是一陣毒打,用的是膠皮棒,打的肉都是紫黑色,然後又說不簽就算了,就這樣再一次抬上警車,送往了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有其他鄉鎮的幾個功友,我們一起絕食再一次抗議他們那邪惡的迫害,看守所所長還瘋狂地說:不吃飯,找幾個重刑犯往狠裏整他們。他們一邊灌食一邊強行擰我們的腿根,擰得肉都黑紫,就這樣十天後再次無罪釋放。「邪惡之徒慢猖狂,天地復明下沸湯;拳腳難使人心動,狂風引來秋更涼。」(《秋風涼》)

善良的世人啊,快快覺醒吧!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法正人間預》)

迫害責任人:鄉鎮書記 楊書和
鄉鎮派出所副所長 李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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