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他們強行讓我簽字,要非法拘留我,我拒簽。我離開家後,他們又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抄家。將我放在家中皮包裏的3個存摺,1400元現金、錄音機等拿走,家裏被他們翻得亂七八糟。他們將我身上的150元現金電話卡通訊錄等東西也拿走,這些物品與存摺、現金至今沒有歸還。
審訊期間,所長踢我,用惡毒語言攻擊我;在被他們拖走時,沒讓我穿冬天衣服,凍得我渾身發冷。我提出要見家屬送衣服,遭到無理拒絕。第二天下午,將我送到拘留所關押,非法欲將我拘留十五天。送去後第六天,我對他們的非法關押絕食抗議。我絕食四天時被送到他們稱之為對口灌食醫院強行灌食,六名惡警兩名犯人,惡警表示死人與他們無關。就用這種方式折磨大法弟子,他們按我的頭,下了兩次鼻管,一個鼻孔不行換另一個;我不配合邪惡,沒有下進去;他們又使勁卡住我的脖子,按住我的全身,我幾乎窒息,喘不過氣來,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又強行將一根很粗的管子,從嘴裏下到胃裏,當管從胃裏拔出來時,管裏有血。
在我絕食第五天時,我又被他們強行拉到醫院灌食。到了那裏,我想上廁所,發現窗戶開著,順勢跳出二樓窗外,因為底下的廣告牌刮到我,摔倒在地,我昏迷過去;一會兒犯人抓住我,惡警一起將我送到醫院拍片子,發現左臂骨折、脊椎、腰椎、盆骨骨折,前額劃破縫了六針,強行戴上手銬,送中醫院打了一瓶滴流。第二天,醫院接了骨折的左臂,全身檢查表明,多處骨折,有傷,吃飯大小便不能自理,醫院決定手術治療。我已經被派出所洗劫一空,沒有錢,醫院不給治療。當天,拘留所找來辦案單位、派出所,他們合夥找來家屬,匆匆溜走。
由於沒有錢,我離開了醫院,家人接回。
像我這樣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還有很多,沒地方去說理的,希望各界善良的人士能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