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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浪子回頭」 山西袁金明再遭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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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省臨汾市侯馬市法輪功學員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被曲沃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人民幣五千元。十二月十二日,他被劫持到山西晉中監獄。此前,袁金明曾兩遭枉判合計八年,冤獄迫害致他腿部殘疾。

修大法做好人 浪子回頭

袁金明,59歲,他是侯馬市北郭馬村人。在修煉法輪功前,他脾氣暴躁,得理不饒人,且不懂生活,不理家事;沒錢時顧不了家,有錢時就聚眾飲酒,一醉方休。

一九九九年三月,他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修心向善,浪子回頭,成了鄉鄰、親朋都誇讚的好青年。

袁金明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做好人,多次被中共「610」惡人及監獄迫害,他們企圖讓袁金明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從而把他轉化成從前的浪子。他曾兩次遭冤獄迫害,共八年,被迫害致腿部殘疾。

傳遞大法真相 再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袁金明被曲沃縣公安警察綁架。下午六點,警察到他家中非法抄家,警察稱他在曲沃縣城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監控拍下。袁金明被曲沃縣國保劫持到看守所,國保負責人叫孫建軍。

曲沃縣公、檢、法人員羅織材料,構陷袁金明,二零二三年六月,袁金明被檢察院非法批捕。

曲沃縣法院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對袁金明非法開庭。當家屬質問(法院指定)律師時,律師說,法院不讓通知家屬。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袁金明被曲沃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並被勒索人民幣五千元。

曾被冤獄八年 腿部被迫害致殘

二零零零年二月,侯馬公安局政保科警察王吉賢、牛毅與另一警察,綁架了袁金明,將他關在公安局非法審訊一夜。第二天早上五點,袁金明從三樓跳下逃出,流離失所七、八個月,後被迫交了一千元「取保」回家。

二零零二年九月三十日,警察王吉賢帶四、五個警察,身穿便衣,將袁金明綁架,把他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袁金明絕食五天,抗議對他的非法關押。警察指使刑事犯李二敏、徐運虎等五人,強行給他灌涼水。之後,侯馬市「610」與檢察院、法院合夥,對袁金明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把他轉往祁縣晉中監獄迫害。

在祁縣晉中監獄,袁金明被編入集訓隊裏的「嚴管組」。嚴管組組長郭鵬(小名二愣)只給他留一床薄被子,還強迫他脫光衣服睡,他經常被凍得睡不著。

監獄裏,伙食極差,營養不足,袁金明白天站的時間長了,腿腫得不會打彎。睡一夜,消腫了,就剩皮包骨頭,肌肉都萎縮了。這樣被迫害四個多月後,袁金明腿腳已不能走路了,上廁所由兩個包夾拖著,他才出了集訓隊。

二零零四年四月,袁金明又被轉到六隊,在指導員張峰授意下,包夾想盡辦法迫害他,每天逼迫他面壁不許動。

到二零零四年六月時,新的一輪強制「轉化」又開始了。六隊教導員叫孔祥晶指使侯森彪、王進東、胡文學等惡人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在六隊的法輪功學員侯勝祖、王寶軍、袁金明、康治國(在二零零五年五月,被他們毒打後,在送進醫院離世)。

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出獄前,袁金明被惡人侯森彪毒打。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侯馬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趙建林、副科長王吉賢及牛毅等人,穿著便衣,闖進袁金明家,沒有任何證件和手續,從廚房劫持正做飯的袁金明。牛毅與另一警察把他家翻了個底朝天。

第二天,他的妻子與16歲的兒子去公安局詢問,惡人王吉賢拍著桌子對孩子吼叫:再問,把你也抓起來。

後來,他妻子接到非法逮捕證,看不明白,就去檢察院問:甚麼是破壞法律實施罪?辦事員是個女青年,她回答:上邊要求這麼統一寫的。

法院對袁金明非法開庭,起訴員郭彩霞用誘、逼、強加等手段誣陷他有罪,袁金明又被冤判五年。袁金明被非法關押在祁縣監獄集訓隊嚴管一年,他後來被下到老殘隊。

袁金明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回家,但腿已殘廢。

如今已近六旬的袁金明再被枉判三年半,已經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再被劫持到山西晉中監獄迫害。

中共各級不法人員執行迫害政策,視生命如草芥,殘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學員已經二十四年多,顛倒是非善惡,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搶劫;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暗箱構陷,給眾多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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