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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傳遞平安護身符 福建省賴東萍被枉判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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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近日得知,福州市法輪功學員賴東萍因為送給一個小男孩一張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平安護身符,被中共公檢法構陷,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在福州市馬尾區法院被非法開庭。近日得知,賴東萍被誣判四年,她已上訴。

修煉大法 成為一個善良寬厚的人

賴東萍一九五七年三月二日出生,今年67歲,她是福建省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退休職工。

一九九八年,賴東萍了解到法輪大法。她雖然是醫務人員,但身體不好,心臟病、慢性萎縮性胃炎、胃潰瘍、關節炎,常年頭痛、濕疹、皮炎等等,體弱多病。她抱著治病的目的跟著朋友去聽李洪志師父的講法錄像,結果第二天早上,發現手上的濕疹全消了。過去她個性很強,性子很急,得理不饒人,而《轉法輪》書裏講的內容都是與人為善、平和的、所有矛盾都能夠化解的,她覺得太好了,就真的開始學煉大法了。

隨著學法修煉,賴東萍按照書中的要求,從學做一個好人開始,慢慢地改變著自己,不知不覺中與同事的關係融洽了,工作中也不急不躁了。有一次,她給病人打針,發現病人寄存的藥不見了。賴東萍就去找主任問,結果病人不問青紅皂白大發雷霆,指著鼻子罵她,說了很多不好聽的話。當時賴東萍一點都沒生氣,反而心平氣和的跟他解釋,可他還是不依不饒很生氣。賴東萍就很誠懇地跟他說明她去找主任的原因,並向他道歉,直到他心情平靜下來。這件事對主任印象很深,事過很久,他還覺得賴東萍修煉了法輪功,在自己沒有錯的情況下,還能向病人道歉,真是了不起。

修煉大法後,賴東萍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漸漸地,原來的心臟病、胃病、婦科病、皮炎和濕疹等等不知不覺中都好了,真是無病一身輕;人也變得純淨、善良、樂觀開朗。

可以,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大法後,賴東萍因為堅持信仰,曾被綁架、非法關進洗腦班、非法拘留和非法勞教一年。

善良傳遞平安護身符 遭中共公檢法構陷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在福州市東方花園,賴東萍給一個七歲小男孩一張護身符,上面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即被男孩的父母誣告,賴東萍遭茶園派出所警察綁架,她隨身攜帶的護身符也被非法抄走,當晚被非法抄家。

參與抄家的還有晉安區國保大隊警察,他們違法辦案,當時沒出示任何證件,包括搜查證和立案決定書,只有茶園派出所一警察身穿警服,其他三人均著便裝。警察搶走了賴東萍的一台筆記本電腦和幾十本大法書以及真相幣和資料。第二天,警察才讓賴東萍的家屬補簽搜查清單。賴東萍被非法拘留的拘留通知書至今沒寄給家屬。

賴東萍被劫入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三年八月,賴東萍被構陷到檢察院。律師和家屬到晉安區國保會見經辦人張響,張響不肯露面。福州市馬尾法院受理了此誣陷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關押五個月後,賴東萍在馬尾法院遭非法庭審。近日得知,賴東萍被非法判刑四年,她已上訴。

做好人 曾遭洗腦、勞教迫害

1、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正當賴東萍身心沉浸在學習法輪大法的快樂中,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開始了,賴東萍以為國家不了解情況,搞錯了。一九九九年十月下旬,她本著為國家、為政府好的單純想法想去北京上訪。到了信訪辦,一群便衣聲稱他們也是煉法輪功的,一直圍著賴東萍等問是哪裏的,當得知,他們是福建的,就高聲大喊:「福建的、福建的。」因為沒有福建的警察來,他們就騙賴東萍等回去寫上訪信,才能受理。

第二天,賴東萍等帶著上訪信又去信訪辦,信訪辦根本不被受理,還直接讓警察把他們控制在信訪辦,然後讓福州駐京辦的把他們接到駐京辦分開看管。之後,他們被遣送回當地,賴東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中共撒謊本性 鼓動百姓參與迫害

在二零零一年三月的一天,科室主任通知賴東萍出去抽血,還帶上單位護士長。一上車,賴東萍覺得很奇怪,車裏還有書記、黨辦主任、保衛科的等八個人。她還以為哪裏發生疫情,就跟著上車了。沒想到車子開進了勞教所旁邊的「法制學習班」(即洗腦班),強制把她扣留下。

賴東萍責問書記:你們為甚麼要把我騙到這裏來?書記嘆了一口氣,無奈地跟她說,「省裏要求我們把你送到這裏來,不送你到這裏,我們就要到這裏來。」

賴東萍哭訴著問:「我修煉法輪功後,工作兢兢業業,更懂得在家裏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關心丈夫,身心受益,有目共睹,難道我做好人做錯了嗎?」

書記說:「你的工作表現好,關愛病人,我們都知道,但是這是省裏的要求,我們沒有辦法。」

此時,賴東萍的科室主任才恍然大悟,他在一旁也大聲地憤怒地連聲說:「太卑鄙了,太卑鄙了!」原來,他和護士長也都是被蒙在鼓裏,況且主任當天身體還發燒,休息在家,就被通知來單位,說要帶賴東萍去抽血。書記一行人默默無語,這是江澤民挑起這場迫害,還拉來那麼多無辜的人來當替他墊背。

在洗腦班,賴東萍被非法關了一個多月,每天被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不停地寫「心得體會」和「感想」,半夜被找談話。還有勞教所的所長故意帶他們去「參觀」勞教所,還把賴東萍留在那裏三天。回來,威脅賴東萍等法輪功學員不寫「保證書」就直接送勞教。

有一次他們對賴東萍謾罵幾個小時,就是不著邊際的亂罵。在這期間,由於對賴東萍的非法拘禁、脅迫,曾有一度賴東萍出現了失憶、焦躁的症狀。

3、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 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十月,賴東萍到路上貼大法真相標語,到了福州市政府門口,被武警看到,就被抓到了派出所。警察問賴東萍是哪裏的?她不說,後來,來了一個高大的女警察,把她帶到一間沒有人的屋子裏,掄起拳頭,照賴東萍的臉上、頭上,沒頭沒臉地猛打。賴東萍就高聲的叫:「人民警察愛人民,怎麼可以打人!」

當時賴東萍的嘴被打麻了,臉也腫了。那女警住手了,氣喘吁吁。女警騙得賴東萍的地址,一群人押著賴東萍到她家非法抄家,搜走了她的大法書、錄音帶等私人財產。

他們抄完家,就把賴東萍帶走,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十五天後,就直接將賴東萍非法勞教一年。

在勞教所裏,女警們為了達到「轉化」她的目的,不讓賴東萍睡覺,一天只睡兩、三個小時,不論白天黑夜,輪番的找人和她談話,以精神折磨摧毀她的意志。

在賴東萍被非法勞教一年期間,她的母親因為身體和精神承受巨大的壓力,最終抑鬱成疾,在傷心絕望中,選擇了非正常死亡。這是江澤民流氓集團對賴東萍和她家人的迫害所造下的罪孽。

如今已67歲的賴東萍,因為傳遞一張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平安護身符,遭到中共公檢法的構陷,被非法判刑四年。賴東萍不服此判決,已經上訴至中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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