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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三年半 黑龍江伊春市李霜又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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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學員李霜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在北京機場出海關時被警方非法扣留,後被伊春市警察劫回當地非法關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霜被伊春市友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李霜原是伊春光明集團人事處長,二零零九年有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修煉前,她曾患嚴重的乳腺疾病,修煉後出現神跡,嚴重乳腺疾病完全康復,乳腺得以保留。李霜內心無比感恩法輪大法,她總想把大法的美好告訴別人,讓更多的人受益。

二零二三年九月六日,李霜帶著86歲的老父親來到位於伊春市西城區王洪飛診所就醫。在候診時,李霜對身邊的一位老太太講法輪功真相,並貼在她耳邊告訴她,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老太太的兒子見狀,說:你宣傳法輪功,我舉報你。說著就拿電話就出去了。過了一會兒,來了一幫警察對李霜非法搜身,搜到幾個護身符。這幫警察打電話給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教導員許學偉帶著幾個警察來到診所,要把李霜帶走。李霜說父親有病來看病,她走了沒人管了。國保警察讓李霜打電話找人來照看老人,還堅持要把她帶走,並讓王大夫快點先給老人看病。大夫給老人看過後說:老人病挺重挺危險,得立即到伊春中心醫院救治。

李霜帶著老父親來到伊春中心醫院,幾個國保警察也一路跟著來到醫院。最後老人被安置在呼吸科就診。

之後,警察去李霜家非法搜查,並在第二天拿來了搜查清單在老人面前讓李霜簽字,之後警察暫時離開。李霜以僱人照顧老人為由走脫。老人在恐懼中,帶著對女兒掛念,於九月十一日夜裏離開人世。九月十三日老人被安葬後,李霜準備前往國外。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四日,李霜在北京機場出海關時被警方非法扣留,九月十七日被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國保大隊、西城派出所警察劫回當地非法關押,後被伊春市友好區檢察院構陷到友好區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李霜被伊春市友好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此前,李霜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曾兩次被綁架、非法關押,一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李霜因傳播法輪功真相,在烏馬河看守所被當地國保警察非法拘留十五天。她在被非法關押第十三天時,又被劫持洗腦班關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來上海是照顧父親的李霜在上海松江區葉榭一個小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上海金山區跟蹤的八、九個警察綁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李霜被上海市金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後被劫入上海市女子監獄關押迫害。

伊春市友好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友好區友好大街172號(郵編153031)
電話:0458-3298590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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