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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控告遭訓問 昆明市郭伶申請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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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昆明市今年66歲的法輪功學員郭伶遭晉寧公安分局非法拘傳,針對公安的違法行為,郭伶向各級公、檢、紀檢、監察等部門依法提出控告。八月二十七日,兩個自稱晉寧公安分局紀檢的便衣約談了郭伶,但卻是對她進行非法訊問。對此,郭伶向晉寧公安分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公開兩人的姓名、警號、職務以及對她詢問的法律依據。

郭伶,女,一九五七年出生,雲南省昆明市土產公司退休職工。在她九個月時發高燒,由於當時醫治無效,後來患「小兒麻痺後遺症」,成了跛子,走路困難。之後,她又患上了多種疾病。直到修煉法輪大法,才使她重獲新生。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四年中,郭伶多次遭到警察綁架、抄家,曾被誣判十一年,兩次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期間多次被關禁閉,長時間罰坐小凳,致「股骨頭壞死」。出獄時,她已不能行走。近年,郭伶又多次遭到非法抄家、綁架。

一、被非法抄家、拘傳 郭伶依法控告

今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四點左右,晉寧公安分局一群便衣綁架著法輪功學員溫永樹闖進郭伶家中,在郭伶放雜物的小屋裏亂翻,之後,溫永樹被便衣帶走,七、八個便衣將郭伶圍住,說:「我們是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公安分局的,向你宣讀拘傳證。」郭伶要求看拘傳證,這夥人不給。


鐵籠子示意圖

宣讀完所謂「拘傳證」後,這夥人就把郭伶綁架到晉寧公安分局昆陽派出所,當晚就對她非法審訊,郭伶拒絕回答問題、拒絕簽字,之後被關在鐵籠子裏一晚。第二天一早,又再次被非法審訊,郭伶依然拒絕配合、也不簽字。一個自稱是610叫陳華的人揚言:「你不簽,我們也可以給你定成鐵案!」非法審訊後郭伶還被一個叫邱學彥(自稱是國保在晉寧蹲點的,曾是西山區國保大隊隊長,長期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呵斥。第二天下午三點多鐘,郭伶被家屬從派出所接回。

針對晉寧公安分局非法抄家、拘傳的違法行為,郭伶向各級公安、檢察、紀檢、監察等部門依法提出控告,控告晉寧公安分局局長楊衛平。郭伶要求:一、被控告人涉嫌「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濫用職權罪」及「徇私枉法罪」等,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二、要求被控告人向控告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郭伶在控告狀中寫了當天事情的經過以及晉寧公安的違法行為,郭伶寫道:「根據《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拘傳的對像有兩類:1、刑事案件中,傳喚的對像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2、治安傳喚針對的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人。我既不是犯罪嫌疑人,也沒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因此被控告人楊衛平對我的所謂拘傳是違法的。

被控告人楊衛平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自稱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公安分局人員十多人到我家中,無一人出示工作證件、告知姓名、職務,只有兩人著警服,其他均著便裝,對我宣讀所謂拘傳證,但卻不把拘傳證給我看,我要求拍照也被拒絕,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沒有出示《拘傳證》就強行將我帶走並關押在派出所二十四小時,被控告人楊衛平涉嫌非法拘禁罪。

我被帶到昆陽派出所後,兩次遭到非法審訊,被控告人楊衛平均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審訊人員均未出示工作證件,不告知姓名,沒有在訊問之前,告知我享有的訴訟權利(我享有陳述、辯解及拒絕回答與案件無關問題的權利)。七月三十一日晚在我被自稱邱姓警察審訊時,他不但違反上述規定,還要求我對所有問題只回答「是或不是」,「清楚或不清楚」,「明白或不明白」,此行為嚴重違法,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嚴重侵犯我的合法權益。我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回答的權利」,對所有問題均拒絕回答。

八月一日早上十點左右,我再次遭到一個自稱晉寧公安局六一零陳華的人、一個名字叫李樹「華」(最後一個字記不清了)以及另兩個警察的非法審訊。李樹華自問自答填寫筆錄,這種行為嚴重違法,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我要求在他自問自答的筆錄上寫「筆錄與訊問事實不符」。李樹華拿來一張空白紙叫我寫在空白紙上,我拒絕,要求寫在筆錄的最後一頁上,李樹華一邊收起筆錄一邊說不簽字算了,六一零陳華插話說:「你不簽我們也可以給你定成鐵案!」這些行為不僅違法,而且涉嫌徇私枉法罪,性質惡劣。說完又將我關進鐵籠子裏,突然國保邱學彥(自稱國保來晉寧蹲點的)氣急敗壞、鐵青著臉呵斥我不老實,不知道這個邱學彥是個甚麼人,有甚麼職權參與這件事情,其受哪個部門指派,職責範圍是甚麼,其行為的法律依據又是甚麼?」

同時,在《控告狀》中,郭伶也從法律角度全面的闡述了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自己修煉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是受中國法律保護的。

二、稱紀檢約談 晉寧公安企圖進一步構陷郭伶

郭伶寄出《控告狀》後,大約八月下旬左右,晉寧公安分局紀檢辦公室打電話給郭伶,說已經收到了她的控告材料,讓她親自去一趟面談。八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點,郭伶親自到了晉寧公安分局,兩個便衣就在一樓的信訪辦公室接待了郭伶。這兩人自稱是紀檢的,坐下後,其中一個人就打開筆記本電腦開始記錄,另一個訊問郭伶姓名。

郭伶再三詢問這二人的姓名,兩人才勉強說一個姓張,一個姓趙。姓趙的打開電腦,郭伶問是否是要做筆錄,趙說是。另一個就問郭伶出生年月、姓名、學歷、工作單位、退休情況等個人情況,郭伶說《控告狀》上都有,但是這兩人還要問。郭伶問他們是否看過《控告狀》,兩人說看了,姓張的說誰主張,誰舉證,要求郭伶提供證據。郭伶說當天自己要求看拘傳證,來人不給看,就拿走了,當晚自己被關在派出所時向一個邱姓的警察要求看《拘傳證》,看到上面無局長簽字,是無效的拘傳證。張說他會去調查。郭伶還說這些人一進家就開始用執法記錄儀錄像,全程的違法行為都有,兩人說會去調查。郭伶告訴兩人,當天來家的人有一個穿警服的警號是017703,要求查這個警察的姓名、職務。兩人說公安機關內部有規定,個人信息要受到保護,不能查。然後轉而問郭伶是否煉法輪功,法輪功好在哪裏,家裏是否還有法輪功書籍、資料等等。郭伶告訴兩人,你們提的問題與我的控告沒有任何的關係,我拒絕回答,我《控告狀》控告的事項是甚麼,請你們好好看看。你要問我法輪功好在哪裏,你們既然說看過我的《控告狀》,那你們說說,我以前(沒煉法輪功)是個甚麼情況?兩人說不出話。

過了一會兒,兩人又問郭伶《控告狀》是不是她自己寫的,郭伶說是的。兩人又問是在哪裏打印的。郭伶說這個與你們無關,也與我控告的事情無關。趙姓記錄後將筆錄打印出來,郭伶要求看,才發現這是訊問筆錄,這兩人是非法訊問。郭伶說:「你們兩個把你們的名字寫在訊問人這一欄上,把我的名字郭伶寫在被訊問人一欄上!」兩人害怕暴露真實身份,不寫,也不敢把筆錄給郭伶,說要開會,就這樣了,匆匆收拾東西走了。

三、郭伶向晉寧公安分局申請信息公開

九月初,郭伶向晉寧公安分局申請信息公開,要求晉寧公安分局公開八月二十七日自稱該公安局紀檢的對郭伶非法訊問的兩個人的姓名、警號、所在部門、職務以及非法訊問的執法依據。郭伶已經通過EMS將申請信息公開表寄出。

四、通過親身經歷 郭伶希望更多人明白大法真相

郭伶是一個殘疾人,她的人生也因此充滿了苦難,曾經她因為身體的殘疾而自暴自棄,甚至自甘墮落。但是在遇到法輪大法後,她徹底改變了。她在自己的《控告狀》中也寫了這段經歷,希望通過她自己的親身經歷,讓更多的人能識破中共邪黨的謊言,明白法輪大法的真相,更希望有緣人能得法修煉,不錯過這萬古機緣。

她在《控告狀》中寫道:「五十年代我出生在北京,住在國家體委,那時是待遇極好之地。我才九個月大時發了一場高燒,母親把我送到北京最好的醫院,用了當時最昂貴的針水──青黴素(只有運動員才能享受的待遇),可惜高級的藥物沒能挽回我的健康,那次高燒後我出現下肢活動障礙,才知是患了『小兒麻痺後遺症』,從此我成了瘸子,也被人戲稱作『拐子、拝腳』,走路一瘸一瘸,行動很困難。身體上的殘缺使我的人生彷彿從天上墜落深淵,而來自於外人的嘲笑又使我雪上加霜。去上學,調皮的孩子們跟在我後面,學我一瘸一瘸地走路,取笑我、用石頭砸我,幼小的我受到的羞辱、傷害在心靈深處難以抹掉,至今提起來心裏還隱隱作痛。」

從十一歲時開始,郭伶和家人輾轉各大醫院,做過多次手術,但是不僅沒有使右腿有所好轉,反而使腿更瘸了,同時,因手術及藥物造成的其它各種疾病使郭伶的身體也垮了下來。二十歲的人從頭到腳沒一處好的,五臟六腑都是病:腦袋裏長瘤子,耳朵裏生癤子;鼻炎、眼球紅腫、嘴角生瘡、口腔潰瘍終年不斷;乳房小葉增生、腰椎間盤突出、頸椎骨質增生、肩周炎;手指關節、肘關節、凡是有關節的地方都疼;腸胃不好,吃冷的不行,吃熱的也不行。之後她的身體越來越差,在她女兒出生三個月後,又患上了尿路感染,醫院檢查出來五個加號,再發展下去就是尿毒症,還經常便血。

郭伶也曾練過各種氣功,但對身體沒有任何變化,直到一九九七年四月,郭伶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轉法輪》中的要求做一個符合真、善、忍宇宙特性的好人,道德提升,她身體的各種疾病奇蹟般的康復了,她的心胸開闊了、人也樂觀了。

她寫道:「因為《轉法輪》讓我明白了自己今生的腿瘸可能正是自己以前世做了壞事、傷害了別人造下的業力,導致了我今生的殘疾,我在吃苦中才能消去這些業力,把這些業力轉化成好的東西──德,那麼我以後就會慢慢好起來,所以面對嘲笑、奚落與不公,我都提醒自己要守住心性,像一個法輪大法修煉者一樣,平和、謙卑、忍讓。不僅如此,修煉法輪大法讓我活得很輕鬆、很快樂,因為法輪功教我放淡名利,萬事講順其自然,是你的不丟,不是你的也爭不來。同時法輪功也講清楚了人與人之間發生矛盾的根本原因以及作為一個修煉人應該怎樣對待矛盾,我明白了要退一步海闊天空,所以面對人生中的得與失,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利益的爭奪,我都能夠平和、忍讓,這讓我真正感受到了另一番景象。法輪功還教會我遇到事情要首先考慮別人,想一想別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使我不再絞盡腦汁為一己私利而爭而鬥,不再惡語傷人,不再撒謊說假話,不做對別人有害的事情……法輪功教我的太多太多,無法用言語來表達。

「隨著我修煉大法後心性道德的昇華,再加上修煉法輪功的五套功法,我身體的多種疾病也神奇般地康復了,二十多年來幾乎與醫院絕緣。就這樣,我這個被病痛折磨得奄奄一息的人,沒有花一分錢,沒有受一點罪,就通過煉法輪功把現代醫學都望塵莫及的各種病給煉好了!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連我自己也無法相信。所以我從心底無比感謝李洪志師父,感謝法輪大法!是法輪大法挽救了我,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發自心底地說:『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真心希望天下有緣人都能讀一讀《轉法輪》,都能夠得到法輪大法的護佑,都能夠因此開啟嶄新的人生。」

郭伶女士之前被迫害經歷詳見:【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曾被誣判十一年 昆明市郭伶又遭抄家、綁架》、【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昆明郭伶控告公安違法 要求撤案並解除監視居住》【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昆明市郭伶近期再遭非法抄家、搶劫》、【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控告狀疑被攔截 昆明市郭伶遭海口派出所持續迫害》【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昆明市溫永樹被非法拘留 郭伶被非法拘傳》

迫害單位及相關責任人:
昆明市晉寧區公安分局
辦公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永樂大街與寶塔路交叉路口(無門牌號)
聯繫電話:0871-67802803
傳真電話: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永樂大街與寶塔路交叉路口晉寧公安分局指揮中心
郵編:650600

晉寧公安局領導成員:
局長:楊衛平
政委:劉洪濤
副書記:王淋 分管紀檢監察室(督察大隊)
副局長:普立新
副局長:陳冬華
副局長:張城
副局長:王成 分管治安大隊、國保大隊
副局長:馮元亮 分管刑偵大隊,聯繫昆陽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閆國棟
晉寧國保大隊警察:王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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