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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輪功學員陳敬武遭十一年多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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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今年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敬武二零一九年九月在住家小區門口被便衣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二零年四月被西山區法院秘密視頻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半,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了每天強迫坐小凳、反覆灌監規、洗腦班強制轉化、噴辣椒水等迫害,身心俱傷。二零二三年三月底出獄,回家後又不斷遭到居住地派出所、社區、司法所人員騷擾。

陳敬武,男,一九五七年七月出生,原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膳食科科長。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在工作中不貪不佔,兢兢業業,工作出色,深受領導和職工的好評。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後卻因為堅持信仰,遭非法勞教,被單位從膳食科科長的崗位降到業務科做場地工,維護足球場的草坪。儘管如此,陳敬武仍然認真負責的幹好工作,沒有怨言。二零一一年陳敬武發真相資料被非法抓捕、判刑,在監獄時單位非法開除了他的公職,出獄後陳敬武只得到處打工維持生計。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大法的二十四年,陳敬武曾被非法勞教兩次近五年,一次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二零年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共陷冤獄十一年半。

在小區門口被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多鐘,陳敬武從外面回來剛進小區大門,兩個便衣就堵上來問他是否是陳敬武,陳敬武說是。其中一個便衣拿出一張照片,將照片上的人與本人比對,比對後認為照片上的人就是陳敬武,問陳敬武是不是他,陳敬武回答說是,並問這兩人是哪給個派出所的。兩個便衣說是西山區永昌派出所的,也出示了證件。說罷,兩人就將陳敬武帶到附近茭菱派出所的警務亭裏,又打電話叫來四個便衣,後來得知是西山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來了之後六個人就帶著陳敬武到他家,搜走了陳敬武的鑰匙,欲打開他的家門,但是六個人輪番的用他的家門鑰匙開門,正轉反轉,卻都打不開,前後折騰了一個小時。沒有辦法幾個便衣只有下樓去找小區外配鎖的人來開門,配鎖的用鑰匙也打不開房門,最後拿來電鑽,敲開對面鄰居的門,接上電源,用電鑽把鎖心鑽開破門而入。

過程中,便衣搜走陳敬武的手機,翻看通訊錄,撥打了他家人的電話。之後陳敬武的兒子和姪兒子趕到,這時門鎖也被撬開了,幾個便衣衝進家去抄家。陳敬武問這些人憑甚麼來抄家,其中一個便衣拿出一份搜查證晃了一下,也沒看清。這夥人非法搜走了陳敬武的大法書籍、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打印機、一箱打印紙、真相資料、塑封袋等,抄家完叫陳敬武在非法搜查的物品旁邊拍照、錄像。

遭非法審訊、送看守所非法關押

快七點時幾個便衣將陳敬武綁架到西山區永昌派出所,銬在鐵椅子上坐著,一個警察打了一份盒飯給陳敬武吃。晚上九點多,來了一些穿警服的人對陳敬武非法審訊,陳敬武都拒絕回答,也拒絕簽字。非法審訊後,派出所警察強迫陳敬武滾指紋,驗尿,折騰完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鐘,之後又將陳敬武銬在鐵椅子上銬了一晚。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第二天九月二十九日早上九點多,幾個警察把陳敬武拉到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體檢,照X光,做B超,驗血等,體檢完後直接將陳敬武送到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非法關押,當時已經是中午十二點,正值看守所吃午飯時間,不辦公。等到下午兩點,辦好所謂手續,把陳敬武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陳敬武被非法逮捕。

遭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二零一九年底,西山區檢察院人員到看守所對陳敬武非法審訊兩次,之後以西檢公訴刑訴﹝2020﹞121號起訴書對陳敬武非法起訴,構陷至西山區法院,檢察官張艦文、代理檢察員趙文輝。西山區法院以疫情為由,不讓陳敬武到法院公開開庭,也不告知陳敬武有權拒絕視頻開庭,而是直接安排好秘密視頻開庭的時間。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陳敬武被非法視頻開庭,審判長李麗君,陪審員東門麗、鄺昕,書記員鄔潤。整個開庭過程大概半個小時,審判長李麗君指派了一個援助律師,陳敬武問律師是否能做無罪辯護,李麗君說不能,陳敬武說就不要律師了,李麗君卻說不行。陳敬武說自己寫了無罪辯護狀,並且念了自己的辯護狀,向公訴人張艦文提出三個問題:一、甚麼是邪教、甚麼是正教,正教與邪教的區別和定義是甚麼,請公訴人拿出法律根據與事實依據來;二、公訴人有甚麼證據證明法輪功是某教?三、(陳敬武)自己的行為破壞了中國的哪部法律使其不能實施了,請舉出例子來。法官李麗君聽後讓公訴人張艦文回答,張艦文回答不了,更拿不出任何依據。法官宣布休庭。

五月底,陳敬武接到了西山區法院(2020)雲0112刑初518號刑事判決書。陳敬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勒索罰金三千元。

陳敬武不服一審判決,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昆明市中級法院視頻復核了一下,但不公開開庭,七月二十三日做出了維持冤判的(2020)雲01刑終486號裁定,審判長李石友,審判員鄭宏、程思進,法官助理李秀江,書記員郭欣萌。

在雲南省第一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陳敬武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迫害。一入監就被強制要求脫光自己穿的衣服,全部換上囚服,除了自己的起訴書和判決書之外,甚麼東西都不給留,之後戴上黑頭套坐電瓶車送到監獄醫院,隔離了十五天。十五天後體檢,送到一監區(集訓監區)。到了一監區,又被獄警強迫全部脫光了衣服下蹲跳,要跳五、六分鐘。

集訓監區在新蓋好的監管區,也是一棟新蓋好的樓,約六、七層樓,實行所謂全封閉管理。每層樓都有一道電子門,一層樓約十四、五個監室,每個監室也有一道電子門,監室內就有衛生間和洗漱台,可以做到讓被監管的服刑人員不出監室,成天關在監室裏。在集訓監區,每天早上六點起床,半個小時內全監室的人洗漱如廁,六點半開始坐小凳,七點點名,之後發早點。由犯人推到每個監室的門口,基本上早點就是一人一個饅頭,每週有一天是包子,一天有雞蛋。

1、在監房被強迫坐小凳、灌輸監規

獄警安排新入監的犯人做法輪功學員的包夾,一般一個法輪功學員安排四個包夾犯人。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小凳,強灌監規。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在中間的小凳上,前後左右各坐四個包夾,每個包夾的膝蓋都抵著法輪功學員,不讓法輪功學員動。新犯入監都必須要背會監規,獄警就利用這一點,讓這四個包夾緊貼著法輪功學員坐的同時,對著法輪功學員背監規及其它規定,從每天早上七點多吃完早點開始一直要到下午六點半。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酷刑演示:罰坐小凳子

監獄每半個月就來一批新犯,只要來新犯就把之前的四個包夾犯人換掉,目的是不讓犯人長時間與法輪功學員在一起,被法輪功學員善良的言行感化,不再聽監獄的安排迫害法輪功學員。新來的犯人又是前後左右抵著法輪功學員坐著,不斷、反覆的對著法輪功學員背監規。

在集訓監區法輪功學員每天只能上四次廁所,平均四個小時上一次,除早晚各如廁一次外,早上十一點,下午三點左右各上一次,其餘的時間就是坐在小凳上。到吃飯時,按照監房順序一個監房一個監房的出來拿碗,之後回自己的監室,等監督崗犯人將飯桶推到每個監室外,該監室的犯人排隊打飯,吃飯後又根據監督崗犯人安排的順序到洗碗間洗碗,洗完碗又回來小凳上坐著,一直坐到下午五點多吃晚飯。吃完晚飯六點半,所有犯人都要求到該層樓的大廳(監獄叫多功能廳)強迫看邪黨的新聞聯播,之後看其它電視節目,一直到八點半左右。回監室,每個監房每晚都要開所謂的總結會,總結該監室當天發生的事情。到九點半洗漱,十點睡覺,整夜不准關燈。陳敬武在集訓監區被每天強迫坐小凳坐到屁股都爛了,到後來長出幾塊類似老繭一樣的硬皮。

另外,獄警還強迫法輪功學員每週寫思想彙報,但陳敬武拒絕寫。在集訓監區一個星期洗兩次澡,但是淋浴間人非常擁擠,而且監督崗犯人專門為難法輪功學員,每次只讓洗三分鐘。陳敬武從到集訓監區四十多天了都不讓陳敬武換洗衣服,連內褲都不讓換。陳敬武向巡房獄警劉迪反應後,才讓他換洗衣服,那時已經四十五天了。從那之後每週六和其他犯人一起在監房洗漱台洗衣服。

對法輪功學員,集訓監區每月只讓買五十元的物品,而且限制只能買生活必需品,陳敬武在集訓監區半年後,又降為每月只讓買三十元日用品。為了強迫轉化,教育科兩個警察基本每個月都要來找陳敬武談話,還有一個台灣的殺人犯,叫龔謙龍(死緩)專門協助獄警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各個監室找法輪功學員聊天、說話,軟硬皆施。

陳敬武在集訓監區時,獄警頻繁的換包夾犯人,還經常換監室,經常清監,本來監獄也沒有甚麼東西,三、五天就要清監獄,要求把所有東西拿出來放到監室外面的地上。在集訓監區也不給法輪功學員打電話,不讓接見。

2、在車間被強迫坐小凳、洗腦迫害

二零二一年中旬集訓監區搬到了另一棟新樓,七月份開始要求全部人員都要出監到車間區。在車間,專門為法輪功學員和包夾劃定一塊區域,劃分成大小相同的方格子,每個人坐在一個格子裏面。還是同監房一樣,強迫法輪功學員坐在中間,前後左右各坐一個包夾,一個人坐一個方格子。每天七點四十五分左右出監一直坐到傍晚五點多吃飯前收監回監室。

二零二一年七月份,監獄教育科為了強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把電視機拖到車間,在車間辦邪惡洗腦班,播放污衊法輪功的各種視頻,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法輪功學員陳敬武、邱安(四十多歲,湖南人,在昆明搞個體經營,被非法判刑三年)、柴茂榮(六十多歲,昆明人,已退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何建光、文春福(六十三歲,昆明人,已退休,被非法判刑四年)、朱忠富(四川人,居住在雲南楚雄州,被非法判刑六年),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在一塊區域裏看邪惡視頻。看了第一天後,第二天還強迫看,法輪功學員邱安正念抵制,堅決不看,獄警就指使監督崗犯人把邱安按翻在地,獄警拿來辣椒水就往邱安臉上噴。被噴過辣椒水後非常痛苦,眼睛刺痛幾乎短暫失明,鼻腔、口腔也都刺痛難忍,半個多小時後才讓犯人帶他去洗漱間沖洗。邱安被噴辣椒水後,到了下午,大半天過去了,眼睛才微微能睜開。但是也因此,這個洗腦班不了了之,辦不下去了。

在車間一段時間後,車間進了五、六十台縫紉機,讓新犯學習縫紉。由於中共病毒蔓延,造成很多人染疫死亡,有很長一段時間,集訓監區的犯人都用縫紉機做提屍袋(裝屍體的袋子),數量巨大。之後還打包包,編織袋等。

3、在監獄辦的洗腦轉化班遭受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份左右,監獄教育科想出了更邪惡的迫害堅定法輪功學員的辦法,專門選了一棟樓,白天犯人都出監勞動後,只剩少數夜班監督崗犯人在這棟樓睡覺。獄警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批一批的帶到這棟樓的大廳裏,從早到晚的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資料、視頻等。五月份辦了第一次,法輪功學員侯文勤(四十多歲,昆明人,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柴茂榮、何健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強迫每天一早就到這棟樓的大廳裏坐著,早上主要看紙質的污衊材料,中午以後,就開始大音量、反覆播放污衊法輪功的各種邪惡視頻,一直到晚上十點鐘。每天還要求寫認識、思想彙報。一直到法輪功學員違心的所謂轉化後才結束。如果法輪功學員不轉化,就接著下一批繼續在這個邪惡洗腦班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何健光不轉化,除了在洗腦班被強迫洗腦迫害外,還被獄警單獨吊銬在一個監房裏折磨,一直到晚上十一、二點才回到集訓監區的監房。由於監獄的迫害,何健光身上長出很多膿瘡、包包,滿身都是,看上去十分嚇人。

二零二二年六月份,第一個洗腦班結束了,教育科又接著辦第二個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陳敬武、吳興明(四十三歲,德宏州芒市人,被非法判刑五年)、侯文勤(第一個洗腦班不轉化就被逼接著參加第二個)三位法輪功學員參加。陳敬武拒絕佩戴胸牌還被教育科洗腦班的獄警噴辣椒水,十分痛苦。

在洗腦轉化班,前文提到的那個台灣殺人犯龔謙龍又積極協助警察轉化法輪功學員,欺騙說如果不轉化監獄要以擾亂監管秩序的罪名起訴法輪功學員,要對法輪功學員加期。因為人心波動,一念之差,陳敬武就違心的所謂轉化了,過後內心也十分自責和痛悔,在此聲明一切不符合大法、不符合大法弟子的言行全部作廢。

這次洗腦班後,緊接著又開始了第三次,法輪功學員朱忠富及其他幾個法輪功學員(具體姓名不詳)又被強迫洗腦迫害。一直到陳敬武九個月後出監獄時,這個邪惡的洗腦班還在辦著,連早年入獄的已經被分到其它監區的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如吳興明)都被強迫安排到這個洗腦班洗腦迫害。

4、在第十一監區遭受的迫害

二零二二年七月份陳敬武被轉到第十一監區(老弱病殘監區),在車間幹奴工──電子配件裝管,五十個裝一管。之後不做電子產品後,車間又打縫紉機,打編織袋,陳敬武被安排裝拉鏈扣。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陳敬武即將出獄的前幾天,監獄要求在《刑滿釋放人員告知確認書》上簽字保證,雖然打著疫情的幌子說出獄要如何防疫,但實則是監獄與派出所、司法所、社區勾結,企圖在法輪功學員出監獄前就簽下出獄後要接受司法所、社區非法安置幫教、派出所騷擾等無理要求的保證。省一監的這一邪惡做法是知法犯法、濫用職權。

出獄後不斷遭到騷擾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陳敬武刑滿出獄,戶口所在地前興路派出所、前興路社區人員已經在監獄門口等著了,之後這些人把陳敬武接到五華區茭菱小區的家中,拍照,還給了他一些法制宣傳資料。一個多月後,茭菱派出所片警李德剛及另一個警察,還有三個西園北路社區的人員到陳敬武家中與他談話。六月份陳敬武接到龍翔司法所打電話叫他去司法所,強迫簽了一份五年的所謂幫教協議,但卻不給陳敬武。

前期遭受的迫害

之前陳敬武曾被兩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一次強迫洗腦,在中共勞教所、黑監獄的時間將近八年。二零一二年他在監獄時,單位非法開除了他的公職,妻子也因承受不住壓力而與他離婚。

1、洗腦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由單位體訓基地保衛科科長夏安吉和唐生智陪同陳敬武到省體育局松茂水上訓練基地報到,參加盤龍公安分局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非法機構)辦的為期十天的洗腦班。在這十天中陳敬武被逼著寫放棄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才准回家。

2、第一次被非法勞教 單位無理降職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二日,以盤龍公安分局六一零邱大隊長為首,經辦人李金昌,一夥人把陳敬武綁架到盤龍區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四十多天,在看守所強迫陳敬武幹奴工──撇辣椒把,還被逼背監規。在此期間,李金昌來看守所提審過陳敬武兩次,問陳敬武和誰有聯繫,讓陳敬武在審訊筆錄上簽字,陳敬武都拒絕,不配合。

最後陳敬武被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陳敬武被安排在農田組,種菜、種玉米、挑大糞、基肥。同時勞教所還對陳敬武洗腦迫害,安排一些邪悟者來轉化陳敬武,勞教所六大隊的教導員也經常來找陳敬武灌輸歪理邪說,讓陳敬武放棄信仰。中途陳敬武被轉到五大隊三個月,當時五大隊有一些被轉化了的人,將陳敬武轉到五大隊的目的,本是想讓陳敬武也轉化,但是陳敬武過去後,不但沒轉化,還將他們大部份轉化了的都拉了回來。

陳敬武在勞教所期間,單位對撤銷了陳敬武副科長職務,還停發了他的工資。這次原本只判一年勞教,但因為陳敬武抗工抵制迫害,勞教所對陳敬武非法加期五十多天,直到二零零三年六月初,陳敬武才從勞教所回家。

陳敬武回家後單位將陳敬武安排到業務科做場地工,維護足球場的草坪。

3、第二次被非法勞教 妻離子散

二零零四年二月四日,陳敬武在昆明市北京路塘子巷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巡警看到後綁架到拓東派出所。在派出所裏,陳敬武被非法搜身、錄口供,警察提審陳敬武,問陳敬武姓名、單位,真相資料從哪裏來的,問陳敬武為甚麼中共不允許還要做這件事情,陳敬武就給他們講法輪功真相。

在陳敬武被非法關押在派出所的時候,派出所就聯合盤龍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李金昌一夥闖到陳敬武家裏非法抄家,沒留下搜查證和搜查物品清單,當時只有陳敬武妻子和兒子在家,這夥人的惡行把兒子嚇壞了。

當天晚上陳敬武單位的副主任王時雨到拓東派出所將陳敬武保釋回單位。雖然繼續上班,但是之後二十多天陳敬武的行動都受到限制和監控。盤龍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威脅單位領導保釋回單位這段時間要保證陳敬武不再出去發資料,要隨時在他們的監控下,還威脅陳敬武的妻子看管好陳敬武。

二零零四年三月一日上午十點多鐘,陳敬武正在上班,基地主任王萬鈞和副主任王時雨以及盤龍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李金昌及另一名警察把陳敬武騙上了一輛單位的麵包車,車開出去三、四公里後,李金昌拿出一張勞教通知書對陳敬武宣布說判他三年勞教,誣陷他的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

就這樣,陳敬武又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陳敬武被關在一大隊,勞教所安排陳敬武在農田組,種水稻、玉米,姓李的教導員多次找陳敬武談話,讓陳敬武放棄信仰。陳敬武從進勞教所就開始抵制迫害,拒絕勞動,勞教所於是對陳敬武非法加期十個月。最後的六個月,陳敬武被轉到第三大隊。直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陳敬武才從勞教所回家。單位停發了陳敬武在勞教所近四年的工資,給家中妻兒的生活造成極大的痛苦和負擔。

回來後,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公安分局警察、民族村派出所警察多次借故來騷擾陳敬武的生活,給家庭帶來壓力,妻子最終承受不住提出離婚,使陳敬武妻離子散,居無定所。

4、第一次遭非法抓捕、判刑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六日一點半,陳敬武到昆明市五華區大觀賞業城發真相資料時,被一個便衣(大觀派出所協警劉忠)從陳敬武身後勒住他的脖子,之後又來了一個叫何勇的協警,他倆把陳敬武綁架到大觀派出所。到派出所後,先對陳敬武非法搜身,將陳敬武身上的鑰匙、存摺都非法搜走。通過陳敬武存摺上的名字,查到了陳敬武的單位,然後通知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馬斌和馬迎輝就來到派出所,對陳敬武非法審訊,問陳敬武還認識哪些法輪功學員,陳敬武不回答,給他們講真相。

當天下午六點多,馬斌、馬迎輝、李猛及其他便衣將陳敬武綁架上車,拉到單位陳敬武所住的房子,非法抄家。在此之前,他們已經通知了陳敬武單位所在的滇池度假區公安分局,等這夥人綁架著陳敬武回到單位時,度假區分局的人已經在單位大樓前等著了,他們一起到陳敬武家抄家。陳敬武不配合,不告訴他們自己住在哪棟,這夥人搶走了陳敬武的鑰匙,強行打開了陳敬武的家門,從家裏搶走了李洪志師父的經書十多本,還有四、五十本真相小冊子、幾百張護身符、兩把切紙刀。抄家後陳敬武被直接送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五華公安分局昆公五拘通字[2011]130號拘留通知書上的辦案人是李猛、馬迎輝。五華公安分局局長丁華。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五華區檢察院批准,五華公安分局對陳敬武非法逮捕。二十多天後,五華區檢察院的兩個檢察官來看守所提審陳敬武,陳敬武向他們講了真相。隔了半個多月後,昆明市檢察院的檢察官來提審陳敬武,企圖誣陷陳敬武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並想從陳敬武的口中套出他們所想要的證據,但是沒得逞。昆明市檢察院檢察官來過兩次。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昆明市檢察院[2011]昆檢刑訴字第624號起訴書非法對陳敬武起訴,助理檢察員許齡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中旬,陳敬武被帶到昆明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開庭前既沒有通知家屬,也沒有通知單位,表面有一個由七人組成的合議庭,還給陳敬武指定一個辯護律師。在看守所裏陳敬武就寫好了一份辯護狀,在法庭上,面對「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這個非法罪名,陳敬武要求解開反銬在背後的手銬,宣讀陳敬武的辯護狀。陳敬武來之前將他的辯護狀塞進袖口裏,可是審判長不同意,沒有給陳敬武解開手銬,說交上去他們自己看。陳敬武在辯護狀上寫了一段話:「法庭是維護正義的地方,是懲惡揚善的地方,是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的地方,絕不是被邪惡勢力控制利用來迫害善良的好人的地方。」

審判長問陳敬武還有甚麼想當庭陳述的,陳敬武說:「前兩次都是被非法勞教,沒有機會在公堂上為大法和我們師父申訴冤情,這一次我總算能站在公堂上,能為大法和我們師父申辯,關於公訴人給我的這個罪名,我提出三個問題:一、甚麼是邪教,甚麼是正教,正教和邪教的定義和衡量標準是甚麼,請你拿出法律依據和事實根據來;二、你有甚麼事實依據和法律根據來證明法輪功是邪教?三、我發了兩份真相資料,使國家的哪條法律受到破壞、無法實施?」陳敬武要求公訴人回答,沒想到,全場頓時靜默了。公訴人情急之下竟然提出:「圍攻中南海是怎麼回事?」陳敬武說:「這個與本案沒有任何關係,但是既然你提出來 了,我也可以回答你,你說的圍攻是根本不存在的。」於是陳敬武給在場的人講述了「四﹒二五」萬人和平大上訪的真相。最後陳敬武說:「怎麼能把這麼一群善良人的和平上訪說成是圍攻呢,怎麼到你嘴裏就成了圍攻呢?現在你的問題我回答了,請你回答我剛才提的問題。」頓時全場又再次陷入靜默,沒一人吭聲,於是審判長起身示意大家收東西散場,要求陳敬武在庭審筆錄上簽字,陳敬武拒絕簽字,陳敬武說:「這是一次不完整的提審,還沒結束,為甚麼要簽字?」之後陳敬武又被帶回了看守所。

陳敬武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十多個月後,二零一二年九月份,陳敬武接到(2011)昆刑一初字第130號刑事判決書,然而判決書上的落款卻是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審判長是楊曉萍,代理審判員李興虎、李倩,書記員金書坤。在對陳敬武秘密開庭的法庭上就無人回答陳敬武的提問,卻在明知陳敬武無罪的情況下,枉判陳敬武三年。

面對非法判決,陳敬武向雲南省高級法院提起上訴,兩個多月後,(2012)雲高刑終字第1532號刑事裁定書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審判長是鄒爾曼,代理審判員羅成,丁萬虎,書記員包媛萍。

5、第一次在省一監遭到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陳敬武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八監區,大隊長叫施德宏(同音)。監獄安排了八個犯人做陳敬武的包夾,給陳敬武專門安排了一個監室,陳敬武睡中間,其他人在周圍。白天、晚上四個人輪番守著陳敬武,晚上陳敬武睡覺,四個人睡覺,另外四個人就坐著守著陳敬武,白天又換另外四個人睡覺,其餘四個人守著陳敬武。

一個月後,將陳敬武叫出監區,到一個布置很好的小花園裏,讓兩個邪悟的人來對陳敬武洗腦,逼陳敬武放棄信仰。每週一至五讓陳敬武到小花園裏洗腦,整整一個月的時間。陳敬武堅持不放棄修煉,監獄教育科的兩個警察就親自出馬,對陳敬武非法洗腦,給陳敬武看一些污衊誹謗法輪功的音象資料,向陳敬武灌輸邪惡理論,也是每週一至五,週末兩天休息,整整對陳敬武洗腦了兩個多月,陳敬武依然沒有動搖。監獄無奈,將陳敬武送回監室,之後漸漸的將守陳敬武的八個包夾人員撤離了幾個,最後只有兩個包夾守著陳敬武了。大隊長施德宏讓包夾給陳敬武帶了一本污衊大法的書,還讓包夾監視陳敬武看這本書。陳敬武也沒看,並勸其他人都不要看,最後把書丟了。

當時與陳敬武一起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的法輪功學員還有晉寧縣昆陽鎮古城村的李文波,在陳敬武出監獄的時候,他還因被迫害嚴重出現胃出血而住在醫院,此前,他曾幾進幾出監獄醫院。二零二零年李文波再次被非法判刑六年,又被送到雲南省第一監獄,目前仍在獄中,他一直非常堅定。

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陳敬武從監獄回家,回家前,監獄沒有通知家屬,直接通知度假區分局,由分局告訴陳敬武兒子,回家當天,分局警察、社區街道辦和陳敬武兒子去接的陳敬武。陳敬武的工作則在監獄時就被非法開除,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單位來了兩個幹部,人事科長馮永康(同音),保衛科長董斌,到監獄將非法開除陳敬武的通知《關於清理事業單位未在崗人員處理的通知》給陳敬武,對陳敬武開除工職,叫陳敬武簽字。

二零一三年一月份,單位給陳敬武每月發五百多元的生活補助費,發到當年的十月份,昆體訓人字[2013] 17號雲南省昆明海埂體育訓練基地文件《關於清理事業單位未在崗人員的處理決定》非法對陳敬武開除工職後,就連這五百多元的生活補助都不發了。陳敬武只得四處打工維持生計。二零一九年九月陳敬武又遭綁架,判刑三年半。

如今的陳敬武已經是六十六歲的人了,沒有養老金,也沒有任何收入。長期的監獄迫害使得他身心都受到了很大傷害,加之年紀也大了,無法再外出打工掙錢,只能靠一點點積蓄維持生活。即使這樣,龍翔司法所人員還每月打電話騷擾他,叫他不要再出去(發資料)了。同時茭菱派出所、西園北路社區也會上門騷擾,影響陳敬武的正常生活。

相關單位與人員:
昆明市西山區永昌派出所
電話:0871-64141957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永昌路165號
郵編:650034
所長:鄭紹明
副所長兼社區中隊長:趙健

昆明市西山區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沙路477號
郵編:650100
所長:胡明輝
副所長:黃定助

昆明市西山區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春雨路235號
電話:0871-68184111
郵編:650100
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李輝
黨委副書記、政委:袁志兵
黨委副書記:梁捷(分管西山區看守所)
副局長:張曉東
副局長:趙樂毅
副局長:朱家斌(分管國保大隊)
副局長:朱偉中(分管永昌派出所)
副局長:許晉
副局長:李富
副局長:沈春賢
紀委書記:楊青

西山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昆州路1700號
郵編:650118
檢察長:歐靈軍
本案檢察官:張艦文(二零二二年非法構陷雙目失明的法輪功學員楊小明)
代理檢察員:趙文輝

西山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區興苑路1132號,郵編:650100
院長:楊越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李麗君
陪審員:東門麗、鄺昕
書記員:鄔潤(二零二二年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王鳳英時擔任書記員,對王鳳英的合理申訴控告,威脅要對她重判 電話:0871-68178675)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
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李石友
審判員:鄭宏、程思進
法官助理:李秀江
書記員:郭欣萌

雲南省第一監獄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光明路1008號
郵政編碼:650216
工作電話:0871-63834112
電子郵箱:ynsdyjy@163.com
監督電話:0871-63834026
雲南省第一監獄監獄長:李華
十一監區二級警長:單金文
十一監區一級警長:楊志剛

昆明市五華區茭菱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菱角塘路110號(昆明學院對面)
電話:0871-65341704
郵編:650106
所長:劉亞軍
副所長:胡小平
片警:李德剛 13888153781
龍翔街道辦事處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人民西路38號
龍翔街道書記:趙騫
街道副書記、辦事處主任:陳凱
街道副主任:馮健洲
街道副主任:李棋
街道各部門聯繫方式:
黨政辦:0871-65338314
社建辦:0871-65359845
城管科:0871-65326414
項目辦:0871-65326957
綜治辦:0871-65323416

昆明市五華區司法局下屬各司法所及聯繫電話:
護國司法所 0871-63180526
大觀司法所 0871-63100278
華山司法所 0871-65173810
蓮華司法所 0871-65146465
豐寧司法所 0871-65333461
龍翔司法所 0871-65310286
紅雲司法所 0871-65847511
普吉司法所 0871-68390027
黑林鋪司法所 0871-68185291
沙朗司法所 0871-68406148
廠口司法所 0871-68400148

龍翔司法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人民西路38號龍翔街道辦事處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10286
所長:廖洪剛

龍翔司法所下屬各社區及社區工作人員聯繫方式:

西園北路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創意英國小區溫莎大道8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428106
工作人員:王梓東 15969566090

鳳翥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龍翔街37號龍翔苑1幢1單元101室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26130
工作人員:彭媛婧 15887830342

菱角塘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茭菱路383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20840
工作人員:周芮羽 13888566080

茭菱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茭菱路118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26914
工作人員:張建欣 13888430286

西站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版築翠園後街3棟1樓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12949
工作人員:樂紅梅 13529255202

人民西路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人民西路38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18308
工作人員:楊偉 18988486546

紅菱社區: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人民西路260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63301
工作人員:趙雪蓉 13108777753

龍翔街道調解委員會龍翔派出所調解室
電話:0871-65310286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東風西路342號
郵編:650032
工作人員:李孫泉 18987350691

龍翔街道調解委員會龍翔派出所調解室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菱角塘路110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10286
工作人員:陶然 18987350691

龍翔街道調解委員會龍翔派出所調解室
地址:昆明市五華區茭菱路122號
郵編:650032
電話:0871-65310286
工作人員:李梅蓉 137595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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