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蓮今年76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日,她在昆明原43醫院向世人講真相。她見一年輕人雙腳有問題,關切的上前詢問情況。年輕人講,他雙下肢受外傷,六個多月都沒有好。安順蓮安慰他,給他講了做人的道理,同時告訴他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有福報,對他的傷情恢復有益。這年輕人受中共謊言毒害很深,不但不接受安順蓮的好心,反而向當地棕樹營派出所警察誣告安順蓮,招來警察綁架了安順蓮。
在派出所,安順蓮不配合警察的要求,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為世人好,在當今亂世,眾生處於危難中,她是在救人,沒有犯罪。安順蓮對警察講法輪功真相,警察不但不聽,還口出惡語。安順蓮請他們看看被他們沒收的李洪志大師《為甚麼會有人類》文章,好好思考自己和家人的未來。
之後,警察將安順蓮劫持到看守所,要非法關押她。看守所人員看安順蓮年紀大而拒收。警察將安順蓮帶回派出所後,通知她女兒去接回。她女兒不去接,並且說:我母親那麼大的年紀,你們反覆折騰,就交給你們照看了。派出所警察又找到安順蓮在外地工作的兒子。
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早上,安順蓮由兒子接回家。派出所交代:從八月十二日起,對安順蓮開始「監視居住」,要求每個星期到當地派出所報到,外出必須請假云云。同時,警察要安順蓮下週星期一和她86歲的丈夫楊能文一同到派出所報到。
修大法做好人 安順蓮屢遭中共迫害
安順蓮一生坎坷,修煉法輪大法,使她獲得了晚年的幸福。自小由於家境貧寒,她體弱多病。一九六九年「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安順蓮從中師班畢業,也成了下鄉知識青年。後來,她遭遇婚姻的失敗,前夫有外遇,她不同意離婚,經常被丈夫毆打,又差點要了她的命。從此,她留下了「腦震盪後遺症」,頭昏、頭疼。後來,她又患了胃潰瘍、乙肝、腿疼等疾病。
一九九八年四月,安順蓮和再婚的丈夫楊能文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明白了人生真諦,徹底放下了對前夫的怨恨。不久,安順蓮身上的各種疾病不治而癒了,一家人更加和睦相處,真心相待,真正感受到人生的幸福與歡樂。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安順蓮用自己的得法經歷向世人講述法輪功是正法,是教人做好人的宇宙大法,屢遭中共迫害。
1、被非法勞教兩年
安順蓮給本單位重病在床上的老人講真相、送真相小冊子。老人病好、能下床後,他吸毒的兒子把老人拿到的大法真相資料交到了派出所。在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派出所九個警察把安順蓮綁架到昆明五華區看守所,後來,安順蓮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安順蓮被送往了雲南省女子勞教所。
在勞教所期間,安順蓮因此前車禍粉碎性骨折的右腳還未痊癒,但仍被勞教所強迫做奴工活,受到非人的折磨。在超時限的奴工勞動中,二零零七年八月,安順蓮患了白內障,幾乎雙目失明,腿、手腫痛得走不動路,拿不動碗。在安順蓮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安順蓮被批准所外就醫,到昆醫附二院做了白內障切除手術,花了一萬二千多元。
手術後,安順蓮又患眼底黃斑病變,需要繼續治療,可勞教所不准。二零零八年七月,安順蓮被劫回到勞教所,雙眼一直疼痛、流淚,八月份,她的右眼就失明了。
在安順蓮及家人的強烈要求下,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二日,獄警領安順蓮到昆醫附二院檢查,確診為:雙眼葡萄膜炎,視神經炎,應立即住院治療,否則將雙目失明。
直到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安順蓮才被批准所外就醫一個月。她的眼睛剛有好轉,並未痊癒,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安順蓮又被劫回勞教所。
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期滿,安順蓮才回家,致使右眼失明無法醫治,只能靠左眼0.2的視力維持生活。
在非法勞教期間,安順蓮的單位停發她全部退休工資,共計三萬二千六百四十元,出所後,只發給她退休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2、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判緩一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安順蓮和老伴上街買菜,才下到樓門口,就被五華區公安分局警察馬斌、劉勁庭、馬迎輝、楊永生等十七個警察堵住。馬斌要老夫婦跟他們走一趟,楊永生則要到安順蓮家去看一看,安順蓮夫婦跟他們論理。一直僵持到十一點,安順蓮被迫打開房門,他們非法抄家,並把老夫婦綁架到馬村派出所非法審訊。
當天中午十一點半,有三位法輪功學員到安順蓮家看她,也被綁架。經非法審訊後,三位法輪功學員和安順蓮的丈夫當晚被放回,安順蓮則被綁架到五華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
此後,安順蓮被非法判緩刑一年,勒索罰款2000元,她的丈夫楊能文被判緩刑六個月,罰款1000元。
二零二零年,楊能文、安順蓮夫婦又因為向世人講真相,被惡人誣告,遭綁架、非法抄家,隨後,被勒索2000元保證金後,被非法「取保候審」回家。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責任編輯: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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