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堅持傳真相 昆明市宋黎霞遭十七年多冤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宋黎霞女士,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出生,雲南省瀝青油料供應站工人,一九九六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後,宋黎霞因傳播法輪功真相,四度身陷冤獄,其中被非法勞教兩年三個月,三次被非法判刑共計十五年。最後一次她被非法判刑六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各種肉體及精神迫害,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底出獄,回家後,她仍不斷遭到當地派出所、社區、司法所的人員騷擾。

修大法身心受益

宋黎霞從小身體就不好,尤其腸胃,經常拉肚子,長大後又患上膽囊炎、膽結石、貧血等疾病,時常莫名其妙就昏倒。成家後,宋黎霞的丈夫常年在外做工程,她一個人又要上班,又要帶小孩,不堪生活重負。而她丈夫因常年在外,在小孩才6歲時有了外遇,宋黎霞痛苦不已,但為了年幼的孩子,又不得不維持這個家庭。

一九九六年底,宋黎霞開始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原先患的各種疾病都好了,精神也好了,心情也好了,連膽子都大起來了。家裏人看到宋黎霞修煉大法後的變化,也都很高興。修煉了大法後,宋黎霞明白了人與人之間的因緣關係,明白了要善解怨緣,漸漸放下了對丈夫的怨恨。到後來丈夫也表示要跟她好好過日子了。

當時宋黎霞在超市售貨,偶爾會收到一百元的假鈔,要是以前都是報告主管,由主管通過各種方式再把假鈔兌換出去,繼續進入市場流通,惡性循環。修大法後,宋黎霞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再錯收假錢後就當眾撕毀,然後自己拿出一張真的一百元錢墊出來,既不讓超市營業額受影響,也不讓假鈔再流入市場,坑害別人。有時超市的收銀機會卡錢,這樣在清點結算時就會發現售出的貨物與收入不對等,以前遇到這樣的事,同事之間就會互相懷疑是否是有人偷拿了錢,造成同事間的隔閡與矛盾。修煉大法後,遇到這樣的事,宋黎霞會首先冷靜下來,先讓大家檢查是否是收銀機出了故障,而不是無故懷疑別人,幾次之後發現大多是收銀機卡錢的緣故,同事之間的猜疑和矛盾就減少了,多了幾分信任,在一起幹工作也愉快多了。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宋黎霞因為堅持信仰,被單位從原先的超市售貨崗位降到灌油班當工人,灌油(瀝青)是最苦、最累且有毒的工種,工作條件非常差,還有一定的危險性,單位職工都不願幹這個活。宋黎霞按照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吃苦耐勞,不怨不恨,一直在這個崗位幹著,連單位的年輕小伙子都佩服她。

但是這樣的好職工,單位卻在壓力下將她非法開除。她丈夫也在巨大的壓力下與她離了婚。她更是幾度被中共人員迫害入獄。

第一次被非法勞教兩年 加期三個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九日,宋黎霞因發真相資料被綁架,關在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在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她遭強制洗腦「轉化」,被強迫做奴工,挖地、挑大糞、種菜。一次,宋黎霞制止犯人毆打一位法輪功學員,被勞教所非法延期三個月。

第一次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上午,宋黎霞在呈貢縣洛陽鎮倪家營居委會望塑村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村人惡告,被洛陽派出所警察綁架。一個星期後的七月十六日,警察到單位再次綁架宋黎霞,非法關押到呈貢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呈貢縣法院對宋黎霞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五年二月,宋黎霞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直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日出獄。期間宋黎霞遭受的主要迫害有:遭關禁閉室達半年之久,從早到晚強迫坐大板上;強迫「轉化」;被獄警用電棍毆打致昏迷、鮮血四濺……

非法勞教期間,單位來人向宋黎霞宣布將她非法開除公職,宋黎霞一九八四年就在這個單位工作,到二零零五年已經幹了二十一年了,這一開除就甚麼都沒有了。

第二次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宋黎霞和法輪功學員倪美珍到保山市昌寧縣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關在昌寧縣看守所。後昌寧縣法院對宋黎霞非法判刑五年,對倪美珍非法判刑三年。

宋黎霞再次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迫害。期間她遭到迫害包括體罰,被強迫坐小凳,被關單間半年之久,強迫幹奴工活──縫珠鏽、裙子。二零一零年,宋黎霞的丈夫承受不住壓力,到監獄向她提出離婚,還將絕大部份財產據為己有,原本完整的家就因為這場邪惡的迫害而破碎了。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宋麗霞結束非法刑期出獄。此時的她被迫害致記憶下降、反應遲鈍、腰部疼痛。

合法要養老金無果

二零一四年一月,宋黎霞出獄後,到昆明市政府信訪辦反映被開除公職的情況,併合法要養老金。接待人員卻說宋黎霞一九八四年到一九九五年這段時間沒有退休,不算工齡,因為那十年還沒有實行養老金制度;二零零四年到二零一四年宋黎霞在煉法輪功,在監獄,要她必須把這段時間的養老金補足,到55歲才能領取養老金。宋黎霞當時告訴接待人員:「我現在生活都成問題,如何補足?再說我是工人,在職的時候是45歲退休,我沒違反國家的法律,也沒有一條法律給法輪功定罪,為甚麼要剝奪我的養老金?你們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這樣做!」接待員說:我們執行的是上面的政策,你被法院非法判過刑,只能是這樣。

二零一五年三月六日,宋黎霞又到雲南省工會對外律師事務所諮詢,律師也重複之前在市政府信訪辦人員的話,說是要叫她補足差的金額。宋黎霞向律師講了自己被非法判刑的經歷,講法輪功無罪,律師表示他們也無能為力。

三月二十日,宋黎霞又去了昆明市呈貢經開區社保局,向辦公人員講述自己的情況,講修煉法輪功無罪,辦公人員拿著手機說:「你敢說,我錄下來!」這個人拿起電話就打給警察及宋黎霞的單位,結果警察和單位都沒人來。

三月二十三日,宋黎霞找到單位工會主席。工會主席問她前兩天社保打電話來是怎麼回事,宋黎霞對他說了那天事情的經過,又講了法輪功真相和自己被非法抓捕、關押時遭受的迫害,並要求單位拿出非法開除她公職的法律依據。工會主席於是又帶宋黎霞去找書記,宋黎霞對書記說:「我被關、被打,腰部被打成半殘廢,我在單位工作是兢兢業業、守法的。我修煉法輪功後要我到灌油班去幹最苦的活,那時沒有現在的先進工具,澆灌瀝青全靠人危險作業,不小心就要被燒傷,我還是任勞任怨的去幹,幾次危險都闖過來了,被組上評為先進,又因為我煉法輪功先進被拿掉了……今天我來有兩個目的,一是為我的事(養老金)而來;二是站在你們的角度上告訴你們,如果將來我們的事澄清了,你們也會被追究的,《公務員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所以你們也要有個正確的選擇!」書記又叫來人事科主任,讓她去問問社保局,看看能辦就辦。

之後宋黎霞又來到了呈貢經開區社保局退休養老服務中心,說明情況,對方的回答還是說被刑事拘留及判刑一天都不算,必須交足十五年的養老金,到55歲才能領取。就這樣,宋黎霞的養老金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之後她又兩次被迫害入獄,出獄後沒有收入,經濟十分困難,只能靠打點零工維持生活。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兩點,宋黎霞在昆明市官渡區和甸營村向路人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兩便衣發現,欲抓她,宋黎霞轉身急走時,不慎往後一倒,壓到了身後的一個兩歲的小女孩,小孩的父親見狀,上前就給宋黎霞一拳,當場打掉了宋黎霞的三顆門牙,流了好多血。宋黎霞向小女孩的父親講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發真相資料救人卻被後面兩人抓,撞到小孩自己會負責的,被他打掉牙齒也不記恨他。孩子父親聽後,就轉向追趕宋黎霞的兩個便衣吼起來,說他們抓個女人,有本事抓個男人,並要兩人負責,要帶小孩去醫院看。兩便衣不理,衝上來就綁架了宋黎霞。

宋黎霞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她拒絕幹奴工活,不配合獄警要求下蹲、報數、脫衣服褲子體表等,被關到小號房一個星期。

官渡區法院沒有事先通知,於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突然叫宋黎霞出去開庭。審判長楊婉菱指定一律師給宋黎霞做有罪辯護,被宋黎霞拒絕,對宋黎霞的合理申辯,法官楊婉菱多次打斷她,最後草草走過場,整個開庭僅十分鐘就結束了。五月二十五日,法庭對宋黎霞非法判刑六年,罰金兩萬。宋黎霞上訴到昆明市中級法院。中院八月四日維持非法原判。

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宋黎霞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集訓監區)迫害。

在專管分監區的四組,責任警是楊紅彥,包夾犯人是肖鮮(毒販,雲南大理人,死緩,二零一九年六月調到其它監獄)和袁秀蓮(毒販,黑龍江人,十二年刑期,二零一九年六月調到其它監獄)。入監時宋黎霞沒有任何生活用品(新入監時都沒有生活用品,要等每月監區統一購物登記後,再下個月配貨),有一、兩個專管組(專門管法輪功)的包夾犯人就借了一袋洗衣粉和其它一點生活必需品給宋黎霞。宋黎霞以為是這些包夾出了善心,之後才知道,這是獄警和犯人為之後迫害她而先使用的偽善伎倆。到當月登記購物時,包夾袁秀蓮在獄警楊紅彥的授意下,刁難宋黎霞必須按照規定寫所謂的購物申請,第一句話就要寫自己是犯了甚麼罪,宋黎霞不寫,袁秀蓮就百般刁難,挖苦,說她「借」了別人的東西不還,以此威脅宋黎霞必須按要求寫購物申請警察才會批准,才能購物,買來洗衣粉等物品還借她的犯人。獄警楊紅彥也把宋黎霞叫去,偽善的說她(服刑)時間還長,別人借了她東西,如果她不買來還人家,對她不好。根本用意還是要讓宋黎霞寫上自己犯了甚麼罪。無奈之下,宋黎霞不得不違心寫了份購物申請,買來日用品後歸還給那兩個犯人。

入監時,宋黎霞每天上午在監房裏所謂學習,強迫看心理方面的書,下午在監房縫珠子(在一根十米長的尼龍條條上縫珠串),每個星期要求寫一篇思想彙報。獄警楊紅彥則授意包夾犯人在平時向宋黎霞進行洗腦「轉化」。法輪功學員如廁受到嚴格的控制,每天只能在指定時間由監督崗犯人安排才能去,極特殊情況要向獄警報告,同意了才可以去。包夾犯人利用每次如廁對法輪功學員施加精神迫害,大吼大叫,催促趕快。

二零一八年四月份,責任警換成何奕霖(之後還換過王豔茸、李某等好幾個責任警,但何奕霖做責任警時間最長)。

二零一九年七月,九監區針對法輪功學員成立了專門的嚴管監舍201、203室,裏面牆壁塗上藍白斑馬條紋,讓人看了就頭暈眼花;地上用黃色粘膠劃分為反省區,學習區,就寢區三個區域。法輪功學員徐亞梅因為抵制奴工勞動,被獄警關在201室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左右,宋黎霞和法輪功學員陳仕梅(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二一年十月已回家)被關到新入監犯人組十組,大概呆了一年多的時間。之後宋黎霞又被調回專管組二組,當時的責任警是何奕霖、王豔茸。那時專管組已改成三組,一組責任警是劉婷,在一組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肖玉霞、趙飛瓊、王美玲、梁雲、於蘭茹、鄧翠萍、何莉春;二組責任警是何奕霖、王豔茸,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宋黎霞、趙晨宇、郭瓊、徐亞梅、陳仕梅、王進仙;三組責任警姓李,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畢金梅、普寶玉、羅白秀等。回到專管組後,作息時間和之前在專管組是一樣的。

出獄前被監獄嚴管迫害

從二零二二年二月份起,女二監九監區把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全部降為嚴管級。每天白天出監幹奴工勞動,按全產量要求,完不成就罰操隊列。晚上收監回到監房後強迫坐小凳到十點鐘才能睡覺,星期天所有犯人都休息,法輪功學員則沒有休息,六點就強迫起床,洗漱完畢就在監房裏坐著,從早坐到晚上十點,一天只能按監督崗安排上四次廁所。

被降為嚴管後,每個月購物只能買五十元的生活日用品,還要寫購物申請,自稱罪犯某某某,責任警批准這個購物申請之後才能購物。當時責任警是王豔茸。因為宋黎霞能完成產量,所以監獄沒法以產量不夠來迫害她,她每天的洗漱仍然去洗漱台洗,但只能洗臉腳,不能洗澡,每週洗一次澡,但只能接兩盆水洗,兩個星期洗一次衣服。按嚴管規定,三個月洗一次被子,但獄警為了迫害法輪功學員,要求洗被子也要寫申請,不寫申請就不讓洗,宋黎霞不寫申請,不承認自己是罪犯,從被嚴管到回家九個多月都沒洗過一次被子。

被嚴管後,就不讓宋黎霞接見家人,她也沒收到過一封家裏的來信,也不給打電話。出監前半年,教育科的警察到車間找宋黎霞談話,還想讓她「轉化」,都被宋黎霞拒絕了,這些人看沒空可鑽,也就不來找她了。

在監獄的這幾年,宋黎霞陸陸續續又掉了好幾顆牙齒,所以吃飯很費力,加之吃飯時間短,很多時候都是囫圇吞棗的往下咽。疫情期間很長一段時間,監獄的伙食都少有蔬菜,經常吃很硬的一種粉條,非常難消化,而且人都被關在監房裏,上廁所要一個監房一個監房的安排才能去,因此宋黎霞還時常便秘,胃脹,腸胃一直不太好。

出獄前十五天,宋黎霞被送到六監區隔離,到六監區後,因為腸胃問題,宋黎霞著急上廁所,而監督崗又不安排,宋黎霞自己沖到廁所,卻不慎摔了一跤,那一跤摔的很重,整個人砸在地上當時就昏過去了。過了好一會兒醒過來才發現自己已經被抬回監房,身上的衣服也被包夾犯人給換了。宋黎霞出監之前還被監獄強行驗血。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六日,宋黎霞結束六年冤獄。出監獄當天,六監區獄警指使包夾犯人將宋黎霞的判決、裁定書撕毀,還說:「你們法輪功不需要這些東西!」

當家人見到宋黎霞時,都非常難過,六年的牢獄迫害使她看上去十分蒼老,比實際年齡看起來老了十多歲,人也十分消瘦。回家後,宋黎霞一直腰痛,而且感覺渾身無力,平時提稍微重一點的東西都覺的吃力,打掃家裏的衛生也沒有力氣,而且她一出門就感覺胸悶氣短,不適應。

回家後仍不斷遭騷擾、迫害

二零二三年過年後,福德派出所、關上街道辦事處關上中心區社區、關上司法所共十一個人來宋黎霞家,說是看望,實則騷擾。

四月份,福德派出所幾個人又到宋黎霞家中騷擾,問她有沒有跟法輪功接觸,有沒有出去發資料,並叫她不要出去發資料。

七月份,福德派出所四個警察又上門,問宋黎霞有沒有跟法輪功學員接觸。

現在的宋黎霞已經61歲了,如今的她沒有生活來源。

一九九九年時,宋黎霞才37歲,二十四年的迫害中,她為了使受矇蔽的中國民眾能夠明白大法真相,一次又一次的走上街頭向世人傳遞法輪功真相資料,雖然一次又一次的遭受中共的邪惡迫害,身陷勞教所、監獄十七年多,但是她從來沒有動搖過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念,沒有改變過一個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責任與使命。十七年的獄中迫害,她的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傷害,在女二監被迫害導致的腰痛還一直伴隨著她,不僅如此,轄區福德派出所、關上街道辦事處、關上中心區社區、關上司法所人員還不斷上門騷擾、恐嚇,嚴重干擾她的正常生活。

二十四年來,中國大陸千千萬萬如宋黎霞這樣的法輪功學員們承受著巨大的苦難,仍堅持不懈的向廣大中國民眾傳播真相,就是盼望著他們能從謊言迷絆、冷漠麻木中清醒過來,能解脫中共紅魔毀人的毒咒,能平安度過當下大劫。希望那些還執迷不悟的人們快快醒來吧,這是所有法輪功學員們共同的希望!

參與迫害的單位及人員:

官渡區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春城路260號,郵編:650200
局長:周朝凱
政委:夏躍江
副局長:安暉宇

官渡區檢察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春城路268號,郵編:650011
電話:0871-67016164
黨組書記、檢察長:陳育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劉春麗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振東
副檢察長:張欣欣
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張洪
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王浩薇
公訴部副主任科員:徐春豔(本案檢察員)
公訴部副主任科員:王潔
本案檢察員:徐春豔
書記員:馬曉雨

官渡區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雨龍路1619號,郵編:650200
院長:李興虎(原在昆明市中級法院刑庭參與審理裁判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楊婉菱
陪審員:普璐、王金梅
書記員:葉維怡

昆明市中級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號,郵編:650228
院長:尹波
本案審判人員:
審判長:屈豔婷
審判員:楊國暉、楊強
書記員:李江敏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盤龍區白龍村303號,郵編:650233
電話: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所長,高春雲,警號055616
副所長,呂正剛,警號009804
綜合科,付有昌,警號009350
綜合科,張高昆,警號009790
特邀監督員,全丹,13888190101
特邀監督員,張海夫,13518767930
特邀監督員,王傳發,13888809865
特邀監督員,陳消,電話:13669711153
特邀監督員,劉潘軍,電話:13769161406
昆明市檢察院駐所監督舉報電話:0871-65740044、0871-63063180、0871-63063181
昆明市檢察院駐看守所監察室工作人員:田睿娟(主任),孫江,姚雲峰
看守所二排的責任警:陸讚、徐湖南

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通訊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0號,郵編:650102
工作電話:0871-65137285,0871-65126144
監督電話:0871-65126144
一監管區會見室電話:0871-65137086
二監管區會見室電話:0871-65139723
獄政科:0871-65126134
女二監人事領導機構成員信息
副監獄長趙桂芬,警號:5355001,15969411646
副監獄長楊星,13888416169
副監獄長雷雅梅,13888288899
副監獄長李冬冬,警號:5355009,13888590909
副監獄長趙峰13888992513
政委施萬華,警號:5355002,13769430009
紀委書記張瑛,13608711428
黨委書記、政委楊明山13888589739,南坤宇服裝總廠廠長兼中國服裝協會理事,雲南省服裝行業協會副會長,雲南省監獄系統服裝生產協作會會長。
九監區:
監區長:司曉燕
隊長:冉濤(專門迫害法輪功)
隊長:鐘某、曹某、李某、張某
專管隊隊長:陳某
專管分監區監區長:王欣
專管組獄警:劉婷、王豔茸、王欣、何奕霖(做宋黎霞責任警最長的獄警)、史某、馮某、何某
九監區其他警察:張靖、楊永芬

九監區包夾犯人:
袁秀蓮,50多歲,毒販,黑龍江人,十二年刑期,2019年調到其它監獄
肖鮮,50多歲,毒販,雲南大理人,死緩,2019年調到其它監獄
蘇申敏,20多歲,暴力犯,十年刑期,2019年12月已出獄
曹海榮,經濟犯,積極配合獄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相當惡毒,曾包夾過法輪功學員畢金梅
韓小燕,毒販,同此人是個性戀
王蕾,30多歲,雲南文山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三年徒刑,此人做包夾十分惡毒;
夏萍,30多歲,雲南人,毒販,刑期十二年已過四年,此人是個同性戀,迫害法輪功非常惡毒,已被分到五監區;
李美,毒販,十多年刑期還有五年;
魏小娟,30多歲,毒販,石林人,刑期六年;
戟桂桂,50歲左右,毒販,湖北人,十二年刑期,2019年調到其它監獄
六監區的包夾犯人:李小芹、金玉香

官渡公安分局福德派出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福昌路18號,郵編:650011
電話:0871-63559394
現任所長:左太長
前任所長:任慶偉13888588380
副所長:羅俊
副所長兼案件辦理中隊隊長:李方
警察:雷震
民警:余科毅
辦理身份證對宋黎霞非法詢問的警察:楊建華(責任領導)、楊華林、曹雁昆

昆明市官渡區關上街道辦事處: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關平路25號,郵編:650200
電話:0871-67186871
黨政綜合辦公室:0871-67171911;傳真號碼:0871-67179815;
關上街道黨工委書記:張博
關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事處主任:施國淞(現任) 電話:18183857815
關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杜春甫
官渡區關上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何豔
辦事處工作人員:18108850381
關上街道辦事處主任:黃昌順(2021年在任):13888631211
關上辦事處主任:王競元(2020年在任):13700615097
關上辦事處副主任:孫軍鋒(2020年在任):13658710615

官渡區關上街道辦事處為民服務中心: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金暉路14號,郵編:650200
電話:8071-67179453;

關上街道辦事處關上中心區社區: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關上民航路458號,郵編:650200
電話:0871-67182785
社區黨委書記、主任:張惠
社區副主任:楊洋、聶娜
社區工作人員電話:13108876018

昆明市官渡區司法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雲秀路2898號官渡區政府3號樓2樓,郵編:650214
電話:0871-67173024
傳真號碼:0871-67173024
局長:胡昌坤

昆明市官渡區司法局關上司法所:
地址:昆明市官渡區關上街道辦事處關平路25號,郵編:650200
電話:0871-67189109
聯繫人:代遠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