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愛銀,女,60歲,農村家庭主婦。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過去所患的疾病也一掃而光。然而在中共二十多年的慘烈迫害中,阮愛銀及家人均深受其害。她至少被非法抄家三次、綁架進看守所四次、勞教一次(一年)、判刑一次(五年)、關進精神病院殘害一次(近一年),遭受了種種精神上與肉體上的非人折磨和酷刑虐殺。她的家人也遭受各種迫害:女兒失去了教師工作,被非法勞教一年、非法判刑七年;她的其他家人也長期遭騷擾,不得安寧,度日如年。
陳星光,女,74歲。之前一身是病:腰疼、腿痛、頭暈、眼花、四肢乏力,雖然活著,但是很累,痔瘡還做過手術……經常看中醫,三天兩頭熬藥,成了名副其實的藥罐子。一九九七年五月,她有緣喜得大法,所有疾病都不翼而飛了。然而,在江澤民發動這場毫無人性的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陳星光屢遭迫害:五次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洗腦班一次,非法關押看守所五次,非法勞教兩次共三年十個月,非法判刑一次五年,被迫流離失所一次一個月,在獄中至少待了九年。
林芬,女,58歲,曾是寧德市蕉城區糧食管理站職工。她從小體弱多病,在六歲時遇到一場車禍,昏迷了六天六夜,導致腦震盪,行動不便;後來經過醫治,雖然病好了,但是也留下了頭痛、失眠、健忘等後遺症。到中年時,她又得了膽囊炎、膽結石、淋巴結核的疾病。一九九七年,林芬經母親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功,不知不覺中,長在脖子上的淋巴結核不翼而飛了,膽囊也不痛了,晚上也睡得香了,整個人無病一身輕。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林芬遭到的迫害有:騷擾、綁架、非法拘留關押、勞教等等。
關於阮愛銀、陳星光、林芬遭受迫害的更多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曾遭嚴重迫害 福建寧德陳星光等三人被劫持二月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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