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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魏洪森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遭枉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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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江蘇鹽城市阜寧縣二零二二年年底至二零二三年上半年有三名法輪功女學員魏洪森、洪友鳳、司霞被非法判刑,目前三人都被劫持往江蘇省南京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魏洪森, 60歲左右,原屬中國農業銀行阜寧分行職工,她只因為修煉法輪功自己做好人,也告訴別人做好人,被單位無理開除。二零二三年五月中旬,有一人說自己散發的法輪功資料是魏洪森給的,魏洪森被阜寧縣城南派出所誘騙後,被非法關押到鹽城市看守所。她自始至終都不認同強加給她的罪名,多次給公檢法部門的人講真相,二零二三年八月份她被濱海縣法院非法判三年。

洪友鳳,60多歲,二零二二年年底因向世人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公安局人員跟蹤綁架,被非法判刑2年6個月(一說3年),詳情待查。

司霞,60歲,二零二二年,因向世人講法輪大法真相,被公安局人員跟蹤綁架,二零二三年七月份被濱海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

魏洪森,原是阜寧縣建設銀行的一名優秀員工,一九九七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之後,她堅持自己的信仰,和妹妹魏洪亞一起,製作發放真相資料,告訴不明真相的民眾,法輪功是好的,迫害是錯的。因此遭到中共邪惡組織的迫害,二零零一年被綁架後,姐妹倆被阜寧縣法院非法重判八年,關押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迫害。出獄後,經常被當地610組織及其派出所警察騷擾、跟蹤、竊聽電話,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二年,魏洪森在揚州某小區發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揚州市惡警遂將魏洪森夫婦及其兒子女兒一家四人全部綁架,非法關押在揚州看守所。後來,揚州市廣陵區法院又非法判處魏洪森三年六個月徒刑,她被非法關押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

據消息,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八日早上八點左右,洪友鳳上街買菜時,被所謂「省檢查組」的九名便衣綁架,搶走家裏鑰匙,非法抄家。同年九月份,阜寧縣國保還綁架了魏洪森、司霞等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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