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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法輪功學員遭專案組迫害:一死、四人被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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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彭州市政法委、公安局、國保大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出動警察先後綁架曾凡鳳、聶宗國、劉嘉、弓鬱彬、周進霸、黃素蘭、羅國平、楊智、葉芳、周光華等十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成立所謂彭州「11.30專案組」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其中,黃素蘭被迫害致死,曾凡鳳、弓鬱彬、劉嘉、聶宗國均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一萬元。

一、黃素蘭三天被迫害致死,年僅51歲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下午一點左右,黃素蘭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內被綁架,一月二十一日晚被挾持到成都市彭州雲端酒店四樓416號房間。黃素蘭被戴上頭套、手銬腳鐐,兩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一月二十三日晚,黃素蘭又被非法審訊,對面房間的人員聽到了提訊室內打人和拖椅子的聲音,當晚約十二點左右,她被「120」送往醫院搶救。一月二十四日下午,黃素蘭的家屬被通知去殯儀館領屍體,家屬看到黃素蘭脖子上有一道傷痕。

在短短的三天時間裏,黃素蘭就慘遭殺害。

二、非法「監視居住」下的刑訊逼供

劉嘉、弓鬱彬、羅國平、楊智同樣被挾持到彭州雲端酒店四樓,警察對家屬謊稱 「監視居住」、「辦案場所」,其實就是肆意毆打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

例如,羅國平在被非法審訊過程中,只要不按照警察的要求作所謂「供述」,警察就用拳頭毆打羅國平小腿,導致羅國平受傷。三十七天後羅國平被取保候審;楊智被監視居住。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劉嘉在酒店被非法拘禁十八天,警察每天都會把他拖到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暴力毆打,每天被六個警察毆打三次,最終導致劉嘉左腿骨裂、膽囊炎,並被切除膽囊。在律師的干預下,劉嘉被挾持到彭州看守所。在入所前體檢時見劉嘉雙腿充血,無法站立行走,彭州看守所不敢收人,警察找到上級領導協調後才被非法收押。在看守所大廳劉嘉被脫光拍照雙腿傷情,右膝蓋處有腫塊。參與毆打的警察有:童戴坤、李和平、關世海、王剛、於剛、劉清、劉其武、楊柳、楊成、胡德俞。

三、政法委安排「旁聽」,劉嘉庭上揭露迫害

曾凡鳳和弓鬱彬、劉嘉、聶宗國被拆分成兩個構陷案非法起訴。曾凡鳳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彭州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一萬元。非法庭審中不許律師陳述,當曾凡鳳要求與家屬見面時,說三遍都沒有回答。

弓鬱彬、劉嘉、聶宗國被構陷案於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非法開庭,當日早上九點彭州法院外一派殺氣,法院外圍設置兩處警車和多名警察值守。彭州法輪功學員白代玉準備參加旁聽,被二、三十個便衣警察強行綁架,下午才被放回。

法庭外走廊上對所有參加旁聽的人員進行二次安檢,手機不准帶入法庭,一律放入存儲櫃裏,隨身包被打開仔細翻查一遍,才發給旁聽證進入法庭。旁聽座位是指定好的,除兩排家屬座位外,其餘座位都是安排的社區、街道人員、派出所、政法委、「610」人員等五十多人。

法庭上,劉嘉不懼殘暴,自行辯護,表達自己無罪,並向包括旁聽人員在內的所有人揭露被刑訊逼供的事實:「我遭到殘忍地毆打、刑訊逼供,而且是戴上腳鐐手銬被武警拖到沒有監控的房間毆打,一天打三次,打完再被架回有監控的房間;甚至被打得膽腹部劇痛,無法忍受,最後到醫院做了膽囊切除術。更為惡劣的是,警察把我雙腿內側毆打形成的大片淤斑誣陷為我用手銬自殘。」

劉嘉還舉起雙手讓公訴人看手腕的疤痕,說:「這是毆打我時打手們有意踩著我的手銬,讓手銬勒進我的肉裏,癒合後形成的疤痕。視頻資料不完整、不連續,沒有證據能證明我自殘。」

劉嘉每一輪辯護都指出「公通字[2000]39號列出的邪教類別沒有法輪功,四川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沒有資格作出認定意見」。劉嘉讓檢察官拿出指控自己「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法律依據,檢察官不正面回應。

聶宗國揭露「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遭到刑訊逼供,承受不住,違心轉化」,在法庭上對在新津洗腦班所寫的所謂「三書」當庭宣布作廢。弓鬱彬也揭露因被迫害,自己幾個月吃不進飯,肚子裏還長了包塊。

在上述當事人自我辯護時,有力的揭露了被迫害真相以及辯護律師的正義辯護後,法庭休庭時,有旁聽者問家屬:「法輪功好嗎?」家屬說:「怎麼不好?這麼多人都身心受益了,才會堅持不放棄。」

四、政法委操控的法院只是迫害工具

弓鬱彬、劉嘉、聶宗國被構陷案的庭審,從上午十點半持續到下午四點五十分,中午休庭一小時。非法庭審中,檢察官出具了一份辦案警察的筆錄,打人犯罪兇手自述:沒有刑訊逼供,污衊劉嘉是以「自殘的方式多次手抓自己大腿內側和用手銬擊打大腿造成」,法官據此認為「沒有刑訊逼供」,讓打人的犯罪人員自己為自己作證,縱觀全世界也就邪黨治下獨此一份。

劉嘉的辯護律師也從程序違法、實體違法和法律適用錯誤三個方面辯護,有力的駁斥了所謂的有罪指控,同時從法律層面和良知層面的平衡點呼籲「懇請控方謹慎對待,公正審理本案」,律師最後總結說:「讓我們良心深處產生對法律的敬畏,對信仰的尊重。」

即便如此,三人仍被法院冤判五年、勒索一萬元,劉嘉當庭提出上訴。非法庭審結束時,劉嘉只因偏頭再看一眼妹妹和八十歲的母親,卻被法警野蠻地拖拽出去,說他走得太慢。他妹妹見狀,憤怒地喊道:「你們怎麼可以這樣?」便暈倒在地上,母親見女兒倒地,悲痛地哭泣。法院叫來醫務人員,測量血壓很高(無高血壓史),經處理之後半小時才緩解。法院慘無人道,險出人命案。同時劉嘉八十歲的母親有冠心病,救心丸不離身,她感到心臟難受,自服了救心丸。她和女兒悲憤地哭訴,劉嘉妹妹質問法警隊長:「他被戴上手銬腳鐐,能走得快嗎?」

五、法官張華文違法拒絕親友辯護人出庭辯護

劉嘉妹妹及母親於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千里迢迢從省外趕到彭州法院遞交親友辯護資料及法律文書,但訴訟服務中心收轉材料窗口工作人員說沒有這個案子,查不到這個案號,拒絕收取材料。後經查詢找到相關人員,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出庭辯護,被該案主審法官審判長李銀拒絕。之後家屬回到收轉材料窗口遞交了法律文書。

十月二十七日,非法庭前會議結束後,劉嘉家屬多次找到承辦構陷案的法官張華文要求出庭辯護,被其推諉。因懼怕親友辯護,十月三十日開庭前半小時,張華文將劉嘉的親友辯護人叫到一邊談話半個小時,不批准她做親友辯護並欺騙道:「你在法庭要說甚麼,我們給你記錄下來,可以作為辯護意見考慮,並讓書記員對其辯護意見記錄下來。」親友辯護人一再強調請法官把她的辯護意見在法庭上念一遍,但到非法庭審結束張華文也沒念,欺騙親友辯護人的目的是剝奪親友辯護人的合法權益,也是阻止正義辯護。

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彭州公檢法人員配合迫害政策,誣告好人製造冤假錯案,讓無罪的好人遭受迫害,已經觸犯了中國的法律。迫害法輪功是一場政治運動,是運動就有結束的一天,參與迫害犯罪人員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希望參與迫害的人都能認真思考法輪功學員講述的真相,不再參與迫害,真正為自己的未來、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相關責任人:
彭州市法院
曾凡鳳被構陷案:
法官王麗 18081150948
弓鬱彬、劉嘉、聶宗國被構陷案法官:
主審:李銀 18086822432
陪審:張華文18980576849
陪審:高柳 13408652668
彭州市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何岩柏 13518123298
部門電話:028-6881-9883
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大隊長:羅先進 1351817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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