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秋一九五一年七月出生,原凌海市糧食局會計,家住遼寧省錦州市凌海市。李錦秋堅持法輪大法信仰,多次被中共人員綁架,她曾兩次遭非法勞教,三次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期間遭酷刑折磨。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上午,李錦秋老人在凌海市大集中傳真相,遭凌海市新樓社區警務室便衣警察綁架,她被劫持到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當天下午三點左右,警察闖上門非法抄家,搶走了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等,還非法抄走人民幣一萬八千多元。
李錦秋被警察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一日遭凌海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十月二十五日她被構陷到凌海市法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六日十時二十分,凌海市法院非法庭審李錦秋被構陷案。雖然公開審理,但審判長黃豔春只准五人參加旁聽,經家屬強調都是家人,才被允許進入法庭。李錦秋當時是被兩名法警架著一步一步挪進審判庭的。家人們看到李錦秋滿頭白髮,人很消瘦,雙手不停地顫抖,頭不時地搖晃,即使這樣,雙手還被銬著手銬。李錦秋被綁架前滿頭黑髮、臉色白裏透紅、身體健康,僅三個月她就被迫害成這個樣子!家人們流下了眼淚。
在法庭上,律師嚴正指出:警察搜查不合法,沒有當事人簽字,數量也和當事人認定不符,有造假嫌疑,視頻與本案無關聯,照片只能看出物品和當事人同框,不能說明是當事人在指證。而所謂勞教記錄只能證明曾經,與本案沒有關聯,警方的證據都不應採納。律師還指出,檢察院的起訴書都是官話、套話、假話,且公檢法應該相互監督,不是配合,那樣才能維護公平。法庭應該以法律為準,否則就違背了現政府依法治國的方針。
李錦秋在陳述時也告訴法庭自己無罪,指出非法起訴書不符合事實,並當庭揭露警察的違法、粗暴行為,從而致使她頭暈。
然而凌海市法院黃豔春等人,枉顧事實和法律,執意製造冤案,七天後做出對李錦秋判刑四年、罰款八千元的非法判決。
信仰大法做好人重獲新生
李錦秋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患有多種疾病:先天性心臟病(心軸偏),渾身無力;胃痙攣;神經官能症,長期失眠;低血壓、低血糖,經常昏迷,咽喉炎、右眼虹膜炎、眩暈症等等,身體非常瘦弱。病痛的折磨使她生不如死,一天天煎熬。
修煉大法後,李錦秋努力按真、善、忍標準規範自己,按照師父的教誨在哪裏都做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在家裏,她善待他人、孝敬老人,家庭和睦;在單位工作中,她兢兢業業、不爭不鬥、得到領導和同事的一致好評。同時,一身病一掃而光,二十多年來,李錦秋沒吃過一片藥、沒去過一次醫院,身體健康,精神愉快。修煉大法使她重獲新生。
說真話 屢遭綁架和刑訊逼供
一九九九年七月,身為國家主席的惡首江澤民(現已死)出於妒嫉,獨斷專行的發動了這場慘烈的對法輪功的迫害。李錦秋在這場迫害中從精神到肉體遭受嚴重摧殘,多次遭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李錦秋與本地另兩位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剛走到半路,就被塔山巡警劫持,後被當地堅持押回分局,挨了一頓打,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八天、索要了一千元抵押金,被放回家。
回家後,警察和單位領導經常到李錦秋家騷擾,並派人二十四小時監控李錦秋,給李錦秋生活帶來很多麻煩並造成很大不良影響。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李錦秋隻身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升國旗處,北京武警讓李錦秋出示身份證,李錦秋說沒有(已被當地警察扣押),武警問李錦秋是否是煉法輪功的,李錦秋說是。武警把李錦秋推上警車,綁架到天安門派出所。警察審問李錦秋,李錦秋向他講了她在大法中受益、法輪功是受冤枉的。他說:我相信你說的是真的,可這事江澤民說了算,誰敢不聽他的。你以後別來了,沒有用。李錦秋後被當地警察用手銬反銬雙手押到駐京辦事處,銬在沙發上。第二天,李錦秋與其他進京的法輪功學員戴手銬被押回當地,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又非法行政拘留一個月,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臘月三十),李錦秋與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去北京上訪,到北京後還沒到天安門就走散了,李錦秋被北京警察抓住拉到建國門派出所。審問時,李錦秋不報姓名,第二天,警察把李錦秋和山東兩個女法輪功學員塞進捷達小轎車的後座底下,拉到竇各莊東城區看守所,非法刑拘。一警察審問李錦秋。問她的名字,李錦秋不說。他謊說,你報了名字後,我答應你給江澤民寫封信。李錦秋就報了名字,信也沒寫成,被非法刑拘半個月後,被當地警察押到錦州駐京辦事處龍鳳賓館。在二樓房間,有十幾個警察,凌海公安局副局長劉守成審問李錦秋,問她和誰來的,某某是誰?李錦秋說不知道。他氣得拿皮鞋左右開弓,打李錦秋耳光,穿著皮鞋踢李錦秋前後心窩,李錦秋當時差一點背過氣去。從北京回來時,警察用「拇指扣」把李錦秋銬在汽車座後背上。「拇指扣」的狼牙紮在李錦秋的肉裏,越動越緊,大拇指像折了般劇痛。
示意圖:拇指扣酷刑 |
李錦秋被押回凌海後,在刑警隊遭到刑訊逼供,警察用木棒毒打,一個警察用掃把狠抽李錦秋的頭部,李錦秋兩眼一黑,倒在地上昏死過去。有人往李錦秋頭上澆涼水,還說:「別裝死!」拽李錦秋起來還繼續打。直到後半夜兩點多鐘,警察用車把李錦秋拉到看守所刑事拘留。李錦秋的臀部、兩腿全青紫色,走路一瘸一瘸的。
這次進京上訪的學員大部份都遭到毒打,是因為凌海市委書記王書忠下令:「往死裏打!」(王書忠已於二零零四年猝死)
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馬三家遭電擊酷刑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李錦秋被非法勞教三年,被押送瀋陽馬三家教養院女二所。到教養院後,白天做奴工勞動,晚上被那些「轉化」的人圍著洗腦迫害。李錦秋不「轉化」,就被罰蹲著、頭朝下兩手挨地撅著。
二零零零年四月底,李錦秋等幾個不「轉化」的學員被拉出去用電棍電。李錦秋被拉到「四防」的屋裏,按在地上,脫去鞋襪,大隊長王乃民和警察王書錚拿電棍同時電李錦秋的兩個腳心,李錦秋兩腿戰慄,腳心像蛇咬般劇痛;又電李錦秋的脖頸、手背,被電處全是亮亮的大泡;警察把李錦秋的上衣脫下,電前後心;王乃民用電棍電李錦秋嘴巴,當時李錦秋的臉被電的變形,嘴巴往外翻著,滿是血。李錦秋臉腫的老高。他們換了兩根電棍電李錦秋,都打沒電了。走廊裏滿是「劈劈啪啪」的電擊聲、學員的慘叫聲和刺鼻的肉糊焦味。
中共酷刑示意圖:電擊、棒打 |
李錦秋被押回分隊後,分隊長邱萍又讓李錦秋撅了半天。就這樣,日夜連番的折磨,李錦秋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幾乎崩潰。五月底,集體去馬三家醫院體檢時,李錦秋突然休克,倒地人事不知,幾個學員把李錦秋抬到屋裏搶救,她才甦醒過來,當時李錦秋的血壓為零。回分隊後,李錦秋想我是修煉人,師父教誨我們到哪裏都做個好人。李錦秋強忍著身體的病痛,不給別人找麻煩,該做啥還做啥。
再被劫入馬三家勞教所:洗腦圍攻、生活虐待等
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下旬,李錦秋從馬三家勞教所出來,被所謂「院外執行」。警察多次到李錦秋家敲門,有時深更半夜來敲門,嚇得李錦秋和家人們都不敢開燈。
家裏呆不了,李錦秋於二零零一年九月底再次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李錦秋遭到武警盤問,來了幾個穿便衣的人連推帶搡,不容分說,把李錦秋推上警車,抓到天安門派出所。下午,錦州駐京人員把李錦秋拉到龍鳳賓館。晚上,當地警察把李錦秋從北京接回(車費是李錦秋丈夫付的)。
李錦秋再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到那裏後,李錦秋被關入一樓庫房每天被圍攻,李錦秋不「轉化」,經常受人諷刺、挖苦、斥責和辱罵,時時被包夾嚴管,不許隨便和別人說話,沒有行動自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馬三家搞所謂「春雷行動」,對不「轉化」的學員動酷刑,強制「轉化」。開始每天晚上李錦秋和其他學員們被圍攻做「轉化」到後半夜。十天後,不讓進寢室,在走廊外邊罰蹲著,不許上廁所。李錦秋被罰蹲三天三夜不許閤眼。後來分隊長張磊讓那些「轉化」的人編成好幾班輪番在樓梯拐彎處圍攻李錦秋,一連七天七夜不許閤眼,逼她聽污衊法輪功的邪說,李錦秋被折磨得頭昏腦脹,神智不清。期間,張磊還打李錦秋嘴巴,穿著皮鞋踢李錦秋。十二月初,李錦秋又被強制到一樓參加「學習班」洗腦。
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勞教到期,才放李錦秋回家。
再遭馬三家勞教所「劈胯」等酷刑折磨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三日下午四點多鐘,李錦秋正在廚房做飯(當時李錦秋住錦州,和她妹妹一起照顧八十多歲多病的老母親)。錦州市國保支隊陸浩等及凌海國保大隊六、七個人著便裝以「房產局丈量房子」為名騙開了房門,進屋後非法搜查、抄家,抄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兩個筆記本電腦、兩個打印機(彩噴、激光各一台)等私人物品,並綁架了李錦秋和她的丈夫張德國。
當天上午,李錦秋的兒子張雷在他工作單位(錦州新華龍銅業有限公司)被錦州市國保支隊綁架;下午李錦秋的兒媳的母親何玉香在凌海家中被綁架並抄家;李錦秋的兒媳趙曉春在凌海自己家中被綁架並抄家。他們當晚在凌海公安局國保大隊扣押一夜,第二天被審訊後,下午李錦秋與趙曉春、何玉香被押送到錦州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張德國被押送凌海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張雷被押送凌海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後被枉判五年,在大連監獄非法關押。李錦秋與張德國、趙曉春、何玉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劫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到了那裏,還是天天被圍攻「轉化」。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份,勞教所對不「轉化」的學員搞「攻堅戰」。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李錦秋在四樓東港受到「劈胯」等酷刑折磨。當時參與迫害的有大隊長張君、張卓慧(教導員)、方葉紅、鄒小光、張秀榮等多名警察。幾個警察先是把李錦秋的一隻腳綁在暖氣管子上,抻另一隻腿,然後又把李錦秋兩條腿「一」字形劈開,往兩邊抻。李錦秋兩手駐地,用力掙脫,她們說不行,不標準。進來一大幫警察,把李錦秋按在鐵櫃邊上,兩腿「一」字形劈開,幾個人把李錦秋的頭和兩隻胳膊按在鐵櫃邊上不能動,好幾個人踩在李錦秋的兩條腿上,他們說這回標準了。李錦秋都要窒息了,胯部一陣撕裂般的劇痛,幾乎昏迷。李錦秋緊咬牙關,緊閉雙眼,沒有一點力氣,兩腿麻木,失去知覺。
酷刑演示:強行將受害者的雙腿一字劈開 |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聽張君說:快放下來吧,人家都睡著了。李錦秋受刑後,兩腿變形,無力,不能走路,晚上由四防架著回寢室。李錦秋脫下衣服、褲子一看,胸部、臀部和兩條腿青一塊紫一塊,劇烈的疼痛使她不能翻身,一宿沒睡,呻吟了一宿,整個寢室誰都沒睡好。清早四點鐘,李錦秋又被架過去,繼續受刑。
來了一個男警察,按李錦秋的頭,讓李錦秋撅著,李錦秋兩腿變形,站都站不住,摔在地上。他們罰李錦秋蹲著,李錦秋蹲不住,他們就訓斥、折磨她,耳朵裏塞上辱罵大法和師父髒話的耳塞,聲音放的很大,由包夾看著,折騰了一整天。
第三天早上,李錦秋支持不住,昏了過去,他們把李錦秋拉到馬三家醫院照相,說是「肌肉拉傷」。回來後,每天由人架著去車間奴工勞動。期間所遭受的痛苦,李錦秋就不想細說了,勞教所一直不讓李錦秋家人見她。
十個月後,李錦秋被折磨得形同骷髏、骨瘦如柴,不能走路。李錦秋被拉到馬三家醫院檢查,右腿膝部骨質增生、到瀋陽監獄城做CT,說是「腰脫」。當時所花費的診察費(含車費)計六百多元,全由李錦秋自己承擔(診察手續和單據放馬三家,沒給李錦秋,當時經手的叫邵幹事)。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三日,李錦秋到期回家時,是她丈夫把她架回來的。到家後,李錦秋下不來車,她家親友和鄰居都非常氣憤:馬三家勞教所怎麼把人折騰成這樣?過了幾年,李錦秋通過煉功,身體恢復正常,但幹不了重活,一點都不敢放鬆煉功,差一點兒,就腰疼腿疼、不會走路。
如今,歷經中共酷刑已年逾七旬的李錦秋,因慈悲的向鄉親們傳遞法輪大法好的美好,再次遭冤判。
現李錦秋老人已經提出上訴。
主要責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院長張鳳武0416-8152001
刑庭庭長黃豔春18941603418、0416-8152003
法官助理鐵言0416-8152019
陪審員:杜衝、杜恩陵
書記員:李明儒0416-8152080
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公訴人李峰13314160001、0416-8107161
凌海市新樓社區警務室:此案負責人才濤
大凌河派出所:
所長齊猛15041683123
辦案人:劉政、王秩等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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