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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市徐桂珍、盧林香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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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近悉,江西省南昌市羅家鎮71歲的法輪功學員徐桂珍被非法判刑三年,已被送往江西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另一法輪功學員盧林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已於六月八日從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回到家中。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南昌市羅家鎮七位法輪功學員,徐桂珍(女)、盧林香(女)、劉永紅(女)、雷美蓉(女)、章麗玉(女)、張小雲(女)、趙金發(男)在一起學習法輪功著作,被羅家鎮派出所警察通過手機定位跟蹤,全部被綁架、非法抄家,第三天七人都被帶去做了核酸檢查(本地區並未發生疑似確診病例)。

二月十日晚上,章麗玉、張小雲、趙中發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拘留所,治安拘留十五天。雷美蓉、徐桂珍、劉永紅、盧林香被非法刑拘、關押在新建縣第一看守所,後被非法關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二月八日,劉永紅、雷美蓉被釋放回家,才知四名被劫持的女法輪功學員已被非法開庭。劉永紅、雷美蓉均被非法判刑一年。近悉,盧林香被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徐桂珍(女)被非法判刑三年。

徐桂珍曾遭受的迫害

徐桂珍女士,一九五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大學學歷,南昌市江南材料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修煉人的要求同化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身心發生了脫胎換骨的變化,修煉前她曾患有嚴重失眠、慢性腸胃炎,心臟病、關節炎、肩周炎、鼻炎、咽炎等等,修煉後吃得香睡得著,無病一身輕,再也不用為治病求醫問藥愁眉苦臉,多愁善感的她變的開朗,與家人、親朋好友鄰居和睦相處,在工作上任勞任怨。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動用整個國家機器,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等開足馬力鋪天蓋地的詆毀法輪功,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發起了對信仰真、善、忍法輪功學員的瘋狂迫害。徐桂珍至少六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抄家,兩次被非法勞教,並開除廠籍、停發工資、罰款等,在強大的精神、經濟壓力下,丈夫離婚,家庭破裂。親人從此擔驚受怕。

一九九九年十月,徐桂珍進京上訪,在中南海門口,警衛一聽說是法輪功上訪,馬上被綁架,拖上警車,拉到前門派出所刑訊逼供,警察還說:你們不要到北京來上訪,來了也是被抓,沒用,因為這是江澤民要這麼做。做完筆錄,然後被非法關押在北京西城區看守所,十幾個人擠在一個很小的房間,幾個人蓋一條被子,十幾個人用一條毛巾,還不准用肥皂,毛巾又粘又滑,衛生紙一天只給一點點。吃的是嚥不下去的硬窩窩頭,沒有油的爛菜湯。提審時遭警察二次搧耳光逼供。後被南昌青山湖區公安分局警察接回南昌,以 「擾亂公共秩序」罪治安拘留十五天,非法關押在南昌第一看守所。實際上關押了一個月。回來後被廠派出所勒索1700元錢,說是路費。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徐桂珍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送到北京順義「南法信」(可能沒記清楚)派出所,遭警察刑訊逼供,反銬雙手吊起來用高壓電棍電。後被非法關押在北京順義看守所,當晚被南昌駐京辦接回,送南昌郊區看守所,幾天後送南昌第一看守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被治安拘留十五天,實際上非法關押三個月。回家後發現被非法抄家,所有的法輪功書籍被羅家派出所抄走。

酷刑演示:背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電擊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早晨,徐桂珍在本廠生活區球場煉功,兩天後被羅家派出所送南昌市郊區看守所以「擾亂公共秩序罪」被治安拘留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去北京上訪,在上訪部門被扣押 ,幾天後被送到南昌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青山湖區羅家派出所警察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送江西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由於在勞教所被強行洗腦,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開始所外執行。

二零零三年八月十三日徐桂珍在南昌罈子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羅家派出所警察送南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同時被非法抄家。抄走《轉法輪》書等。在南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強迫拍囚照、摁手印。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二日了羅家派出所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送江西女子勞教所要勞教一年,因體檢不合格被退回。羅家派出所警察同廠「610」要她每天去居委會報到,一天不去扣十元錢,外出要彙報。徐桂珍不配合,他們不死心,通過關係走後門強行把她送進江西省勞改醫院說幫她治病。一個星期後,程姓警察來省勞改醫院,讓醫生強行給她吃藥,然後騙說來送她回家,卻再把她送進江西女子勞教所。但在勞教所體檢再次不合格被退回,程姓警察見送不進去暴跳如雷謾罵她。最後只好弄個「取保候審」。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徐桂珍在蓮塘澄湖西路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蓮塘城管綁架到蓮塘派出所,當晚被蓮塘派出所警察以《治安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送南昌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期間絕食抗議迫害,被警察野蠻灌食,她利用犯人對徐桂珍鼻子灌水,掐鼻子,用螺絲刀撬牙,正是冬天最冷的時候,徐桂珍的內衣都被灌的水濕透了。由於徐桂珍繼續絕食,惡警給她戴銬五天,就是一個手兩個腳銬在一起,弓著腰移步,卷著身體睡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盧林香遭受的迫害

盧林香女士,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一日生,修煉前她曾患有頭昏、痔瘡、心臟病、胃病。一九九八年八月她開始修煉法輪功,一改以前的不良習慣、嗜好、放淡名利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修煉後不到一個月就達到無病一身輕。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八日,盧林香去青雲譜鋼材大市場發真相光盤、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被南昌市公安局青雲譜分局井岡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他們索要6000元錢,沒拿到錢他們叫來青雲譜分局副局長胡德明,然後把盧林香帶到青雲譜公安分局審問,並恐嚇、辱罵,還誘騙她簽字說:簽完字就可回家。然後夥同青雲譜分局國保大隊把她騙進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青雲譜分局國保大隊把她送進江西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一進勞教所就被關進小號,警察、猶太每天輪番找她談話洗腦,強行看污衊法輪功的光碟和書,吃的是豬狗食,每天卻要做奴工十五小時(粘紙盒、包手套、剪線頭、串鏈子等),不轉化就逼著家人、親朋好友來給施壓。從勞教所出來後,昌東工業園區「610」的人還以離職威脅她丈夫,要她丈夫和兒子看著她,不准她出門、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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