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的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晚,朱明蘭、劉甲蘭、山福蓮被白石山鎮派出所警察綁架、毒打;朱明蘭當時被打得半邊腦袋疼,山福蓮的耳朵被打後長期疼。隨後,她們被非法抄家、構陷。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白石山鎮森林派出所警察又到劉甲蘭、朱明蘭家非法抄家,並把她倆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要她倆承認居民樓裏的真相資料是她倆發的。從下午兩點,警察非法扣押她們到第二天早上凌晨一點,才把她倆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羅寧和政法委的李建軍開車把劉甲蘭、朱明蘭、山福蓮等劫持去舒蘭市檢察院,辦「取保候審」。每個人都由兩個檢察人員問話,朱明蘭說,在派出所所寫的全部作廢,當時她被警察打得不知道說啥、寫啥了,要求重新立案。
檢察院人員問朱明蘭你認罪不,她說不認;還問,在她家搜的書怎麼回事,對法輪功的評價等,企圖以此構陷她。檢察院人員問劉甲蘭你認罪不,劉甲蘭說不認;問她在她家搜出來的兩本真相冊子和一個條幅怎麼回事,劉甲蘭說是自己看的。
二零二一年二月八日,朱明蘭、劉甲蘭到舒蘭市檢察院,控告警察打人。副院長張鳳雙表示,警察打人不對、得查。朱明蘭、劉甲蘭要求撤銷警察對她們的構陷,被告知案子特殊,案子已送吉林市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舒蘭市法院以短信方式通知朱明蘭、劉甲蘭等人已對他們立案。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日,朱明蘭、劉甲蘭、山福蓮、吳俊芹、山福蓮的丈夫榮根祥,被鎮派出所董凌志等人騙去測核酸,錄指紋,被非法關押到吉林市看守所。
二零二一年七月,朱明蘭、劉甲蘭、山福蓮被吉林省舒蘭市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庭審是秘密進行的,家屬根本都不知道。
二零二一年八月,山福蓮的丈夫榮山根被釋放回家。另外,吳俊芹被非法判四年半。
值此前,家屬一概不知被非法關押的家人的情況,直到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家人接到長春女子監獄打來的電話,被告知,朱明蘭、劉甲蘭、山福蓮已被劫入長春市女子監獄。
由於朱明蘭、劉甲蘭、山福蓮等認為無罪,不服判決,她們上訴。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九日,家人收到最終非法判決──朱明蘭五年,劉甲蘭五年半,山福蓮七年(或七年半,尚需核實)。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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