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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邱林被秘密誣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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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吉林省舒蘭市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通過遠程視頻非法開庭,以「迷信組織會道門,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蛟河市法輪功學員邱林三年,勒索罰金兩千元。邱林當場上訴。

邱林,女,37歲,吉林省蛟河市人。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下午三點左右,邱林在蛟河夜市給一位公安退休老人講大法真相,被老人惡意舉報,遭長安街道派出所警察綁架。

二十四小時後,邱林被綁架到吉林市看守所,原因是在她的背包裏翻出了二維碼,誣陷說是涉及到國家安全。

邱林被非法關押後,邱林的父母一直沒有邱林的任何音信。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邱林父母請了吉林市的律師,去看守所見邱林,才得知,邱林已經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金兩千元。

目前,邱林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

相關信息:
吉林省舒蘭市法院審判長: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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