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桂鳳,女,八十歲,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在發放新年台曆時,被泰安市岱岳區粥店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後來由她兒子擔保平安回家。二零二一年年底,程桂鳳突然接到肥城市檢察院的非法批捕通知,年後案卷被移送到肥城市法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肥城市法院非法對程桂鳳開庭。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下達判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的非法判決,非法罰款五千元。還要她每週向司法所報到一次,每天和本人視頻兩次,以確保在家。
李發珍,女,八十多歲,與程桂鳳住同一小區。二零二零年夏天,李發珍在一次發放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泰安市泰山區三里派出所警察綁架,她正念走脫。後來,派出所通過她女兒找到她住的地方。
一年多來,李發珍多次被抄家、綁架。大約於二零二一年年底,她被泰安市泰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監外執行,非法罰款兩千元。
現在兩位老人都被自己的兒女監控著,不讓和法輪功學員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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