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清玲,女,今年六十六歲,泰安市化肥廠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原則做人。她與丈夫看到自己小區門口坑窪不平,下雨積水,行人不便,就自掏腰包,買了水泥、沙子和石子,找自家幾個兄弟幫忙,把路修好。完工後,她就守護在剛抹的水泥地前,直到路面乾透。
高方強,男,今年五十二歲,個體業主。他為人正直,樂於助人,做生意講求公平交易,廣受客戶信賴,都願意和他這樣的人交往。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謝清玲、高方強等法輪功學員去良莊鎮贈送真相年曆,在回來的路上,被一輛警車、三輛黑車(警察駕駛)圍堵綁架,被劫持到泰安岱廟等派出所非法訊問。
當天下午五時許,泰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與岱廟等派出所多個警察撬門破鎖,闖入謝清玲家中,綁架了她丈夫李存國,將家中所有大法書、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等物品搶掠一空。
謝清玲和高方強先後被劫持到新泰市看守所和泰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三月,他們被構陷到泰山區檢察院,又被非法起訴到泰山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下午兩點,泰山區法院對謝清玲和高方強以視頻的形式非法開庭。謝清玲和高方強兩人在泰安市看守所,通過視頻將圖象傳到泰山區法院審判庭,圖象比較模糊,聲音也時有中斷。審判庭裏,只有審判長沈玉賢和兩個陪審員、泰山區檢察院的公訴人、書記員,法院為了走過場,以法律援助的名義為他們指定了兩個律師。
謝清玲被迫害的身體十分虛弱,血壓高達230多,聲音嘶啞,蒼老無力。謝清玲和高方強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高方強在最後陳述時,被審判長沈玉賢打斷,草草宣布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而後,謝清玲被冤判七年,勒索罰款兩萬元;高方強被冤判五年(勒索罰款數額不詳)。謝清玲和高方強不服,上訴至泰安市中級法院。泰安中院非法裁定「維持原判」。
謝清玲和高方強在泰安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辦案人員既不讓家人探視,也不告訴他們現時的去向。經再三詢問,才得知謝清玲已被劫入山東省女子監獄;高方強被劫入山東省監獄。
山東省監獄給高方強家人來信,稱因疫情,不讓會見。據此信來看,他們被劫入監獄的時間大約是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上旬。
有關責任人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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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公安分局 電話:0538-8254019
泰山區公安分局局長:司家強
泰山區公安分局政委:王朝陽
泰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曉明 18653898107
泰山區公安分局610中隊長:田琳 18562338185
泰山區法院辦公室:0538-862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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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姚保平
泰山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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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劉法生
泰山區法院政治部主任 范衛濤
泰山區法院刑庭庭長 沈玉賢 0538-8625173
泰山區法院刑庭電話:0538-8625151
泰山區法院法警大隊:0538-6278191
泰山區檢察院檢察長 趙平原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沈志堅
泰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 王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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