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來一個監區長,叫錢偉。只要是新劫持來的法輪功學員,錢偉都親自到監室點名查看,並指使邪惡的包夾和幫教必須把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轉化也得轉,不轉化也得轉。
在其指使下,八監區是壞人管好人,殺人犯、毒販子、詐騙犯成了二等獄警,他們迫害好人為所欲為,有恃無恐,作惡迫害手段更是下流邪惡令人髮指。如:長時間罰坐帶包小板凳,不讓洗漱、不上廁所、不讓喝水、吃飯,不讓睡覺;毆打,辱罵,侮辱人,逼人往被上尿、往吃飯的碗裏尿;冬天扒光衣服、撕破內褲,按倒廁所往身上潑涼水、開窗凍;上酷刑、關小號。
八監區從一樓到四樓,都會有一個監舍──「攻堅監室」,即111、211、311、411,和「特殊包夾」。每個「攻堅監室」六個人左右,是專門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天白天,針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轉化」迫害。所謂「特殊包夾」,就是可以不擇手段迫害、整死人不用負責任的包夾。
一、八監區211監舍裏的迫害
吉林市法輪功學員黨燕華被關押在211監舍,被迫害四十多天。那些邪惡的刑事犯不讓她上廁所,最後她尿在了褲子上,那些包夾們喪心病狂地把被子鋪到地上讓她往被上尿,還把吃飯用的碗拿來讓她往碗裏尿,然後她們在一旁發瘋般地狂笑,她們還把年近七旬的黨燕華老人全身衣服扒光,連內褲都撕破,按倒廁所裏往身上潑涼水,之後讓她坐小板凳,光著雙腳踩在地板磚上,還在她的床單上寫辱罵師父和大法的話。
吉林省農安縣青山鎮法輪功學員李聰於2019年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了種種滅絕人性的摧殘和虐待,她始終不向邪惡妥協,天天喊「法輪大法好」。
2020年11月23日,八監區區長錢偉把李聰轉到211監舍迫害。包夾她的刑事犯有田曉芸、楊亞麗、丁玲、鄭丹、李明珠和一個非常邪惡的邪黨幫教李明華,李聰多次被他們按倒在廁所裏往身上潑涼水。十一月末長春的氣溫已是零下十度了,他們把李聰放在窗口,穿著單薄的衣服,把窗戶打開,讓她吹冷風,別的刑事犯都躲到暖和的監舍,只留田曉芸在旁邊穿著厚厚的兩個棉襖,還凍的直哆嗦。惡人李明華變著法折磨李聰,她把污衊大法的宣傳畫貼在李聰床旁邊,還夥同田曉芸經常不給李聰吃飯,每天逼坐小板凳至少十六、七個小時,還不許動。
2021年6月18日,李聰因拒絕寫所謂「五書」,拒絕抄寫邪黨的「認同書」再次被邪惡嚴管、迫害,經常聽到田曉芸對她辱罵、叫囂。有時半夜10點多傳出田曉芸的叫罵聲、混亂聲和撕心裂肺的淒慘叫聲。
2021年7月14日早晨七點四十分,刑事犯田曉芸把李聰拉到走廊裏大喊大叫辱罵她,李聰當眾揭露田曉芸不讓吃飯。田曉芸害怕了,氣急敗壞地將她拽回屋,並把別的犯人都攆出去,只剩兩個包夾,只見屋裏吵罵聲、摔碗聲和慘叫聲,當大家回去後看見李聰的頭髮全濕了,也就是又被按在廁所裏往頭上潑水了。
李聰每天都承受著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2021年7月20日左右的一天上午十點五十分,她沖到走廊,一邊跑一高呼「法輪大法好」,聲音響徹整個八監區。獄警和包夾們都嚇壞了,從各個屋裏竄出,三、四個包夾衝上來捂住她的嘴,摁住她,推搡回監室進行迫害。
二、八監區311監舍裏的迫害
2021年7月25日,法輪功學員付貴華在3樓311監舍被迫害致死。李聰被轉關到311監舍,性質和211監舍一樣,也叫攻堅監舍,只是換了一批包夾打手,以鄭丹為首的一群惡人繼續迫害她,法輪功學員車萍萍也在此被迫害過。
付貴華是2021年5月27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的。付貴華先是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一樓半個月,沒「轉化」,錢偉就直接把她關押進三樓310「嚴管監室」,當作重點「轉化」對像。不許她給家人打電話,同時監獄也剝奪了家屬和律師會見付貴華的正當權利。
付貴華在310監室時,錢偉指使所謂的「大包夾」、詐騙犯郭麗華(刑期二十三年,已經服刑十來年)主要迫害她。郭麗華每天強迫付貴華坐在只有五、六寸高的小凳上,超過十二小時,凳子面上全是鼓包,雙腿之間夾一張卡片,掉下來,就被罵,刑事犯們罵人不堪入耳。
付貴華的臀部被硌得出血、流膿。7月的長春天氣特別熱,出血的地方很快就化膿了,褲子外面膿血斑斑,都是血和膿的嘎巴。
郭麗華還使用「渴刑」迫害,每天不給付貴華喝水,渴得她連飯都嚥不下去,才給她一碗底兒水,只能潤一下嗓子。所有不「轉化」的學員都被使用這種「渴刑」,不轉化就「渴」著,不給喝水。以前有學員被渴得半夜衝出監室,猛喝走廊裏搞衛生備用的不乾淨的水。
付貴華在310監室四十三天裏,拒絕「轉化」,監獄大隊長錢偉又把她關到311「攻堅監室」,錢偉指使311「攻堅監室」的「特殊包夾」呂金淼加重迫害她,每天不讓付貴華睡覺,不讓喝水,不讓閉眼睛等邪惡的迫害手段。僅僅三天,付貴華就被迫害致死。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的那天晚上一點鐘多點,參加輪班迫害的「少年犯」紀可心(十六歲殺人犯)交班後,還得意洋洋地對「護廊」(看走廊的)犯人炫耀說:我一個半小時都沒讓付貴華閉一下眼睛。三點多,就看到付貴華被抬出去了。不知錢偉和「特殊包夾」呂金淼等人用了甚麼手段,從一點多鐘紀可心交班,到三點多付貴華被抬出去,僅僅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就把身體健康的付貴華虐殺了。
在付貴華被迫害致死後的第二天,310監室的包夾郭麗華(詐騙犯)嚇得大病,兩天不能起床,兩天之後,她又僥倖地說:反正我是老犯,就整死她了,能把我咋地?
之後,錢偉逼迫310監室的每個人都被迫寫假證明:說付貴華有病沒說,死了。
無論怎麼造假,也掩蓋不了錢偉、呂金淼、郭麗華等的迫害付貴華致死的罪行!!
三、曝光吉林省女子監獄心狠手辣的「包夾」:
吉林省女子監獄以減刑為誘餌,煽動、唆使「包夾」迫害法輪功學員,將他們人性中惡的一面發揮到了極致。「包夾」是她們的犯罪代名詞。中共給她們的每一次減刑,都浸著對法輪功學員的血債。
殺人犯俞雪微,女,1981年1月13日生,朝鮮族,吉林省通化市輝南縣人,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衛星路派出所國營五五一四廠家屬委374組衛星路副16號。明慧網已有許多揭露俞雪微的文章。2009年4月3日入監,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充當獄警打手。2011年7月19日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六年。2013年8月7日,減刑一年。2015年7月29日,減刑一年七個月。2018年4月8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26年4月18日。2021年2月1日,被提減刑八個月。
殺人犯李明華,女,1978年8月6日生,漢族,山東省日照市人,普通高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龍井市安民街。2005年9月21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6年5月18日入監,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充當獄警打手,2008年7月8日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六年。2011年1月19日,減刑一年十一個月。2013年8月7日,減刑一年七個月。2015年7月29日,減刑一年七個月。2017年11月22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21年4月7日。2020年9月10日,被提減刑八個月。
詐騙犯郭麗華,殺害法輪功學員付貴華的直接兇手,女,1972年12月15日生,漢族,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普通高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公主嶺市黑林子鎮黑林子新村五組9號1單元201室,2016年5月24日作出(2016)吉0381刑初483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郭麗華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0元;與原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00元實行數罪併罰;總和刑期為有期徒刑二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00元。決定執行刑期為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00000元,責令被告人郭麗華返還被害人人民幣36萬元。2014年10月22日入監,實際執行刑期七年二個月十七天。2019年1月29日本院作出(2019)吉01刑更999號刑事裁定,依法裁定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33年4月24日。2021年3月19日,被提減刑7個月。
殺人搶劫罪犯鄭丹,殺害法輪功學員付貴華的直接兇手,女,1973年4月19日生,漢族,吉林省長春市人,大學專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裝甲兵技術學院家屬樓10棟1門402.2014年5月29日作出(2013)長刑一初字第170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鄭丹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罰金人民幣50000元,民事賠償人民幣1920元。吉林省高級法院於2014年9月9日作出(2014)吉刑一終字第94號刑事判決,予以改判,認定被告人鄭丹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罰金人民幣60000元,民事賠償人民幣1920元。2014年9月25日入監,2017年2月27日,減刑七個月;2018年11月28日,減刑六個月。刑期至2030年11月5日。2021年9月6日,被提減刑6個月。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
2020年7月,法輪功學員楚佔鋒反迫害,遭包夾鄭丹毆打,並在三樓大員(刑事犯中小隊負責人)李笑雷及包夾構陷下,強行關進小號,一個月後,才從小號放出來。2020年,法輪功學員遲淑玲被包夾鄭丹強行禁足三個多月,藉口是沒有所謂「轉化」好。鄭丹和孫英傑等幾個人迫害車平平,每天都能聽到那個屋子的打罵聲,大早晨就唱邪惡的歌干擾刺激車平平,幾個樓層都能聽見。後來,鄭丹到二樓迫害法輪功學員李聰,幾個包夾(有田小雲、鄭丹、楊亞麗、丁玲、李明珠)合夥把李聰迫害的面目憔悴、目光呆滯。她們在二樓打李聰,李聰的哭聲、她們劈里啪啦的打罵聲,在一樓都聽的見,可是,沒有獄警制止。
詐騙犯田曉雲,當牢頭,與俞雪微狼狽為奸,是八監區大隊長錢偉的幫兇。女,1973年5月15日生,漢族,吉林省榆樹市人,中等專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長春市經開區珠海路臨河街六區13棟6門601號,2015年12月10日作出(2015)長高開刑初字第54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田曉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2016年1月11日入監,2018年8月3日,減刑七個月。刑期至2028年10月11日。2020年12月18日,被提減刑7個月。
詐騙犯王麗娜,女,1970年7月10日生,漢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永昌胡同8一5一106號,2016年5月10日作出(2016)吉0203刑初49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王麗娜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十個月。2016年5月31日入監,2018年8月3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22年2月20日。2020年7月3日,被提減刑7個月。
詐騙犯常淑榮,女,1964年12月10日生,漢族,吉林省長春市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汽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街道東光委129組錦城大街129棟4門32中門,2017年7月21日作出(2017)吉0192刑初11號判決,認定常淑榮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2017年8月22日入監,刑期至2022年10月23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8個月。
殺人犯陳玉英,女,1973年11月25日生,漢族,吉林省磐石市人,小學畢業,捕前住吉林省磐石市黑石鎮天鵬村,2012年7月23日作出(2012)磐刑初字第150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陳玉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12年8月31日入監,2015年7月29日減刑一年。2016年11月29日減刑十個月。2018年9月28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21年3月25日。2020年12月18日,被提減去餘刑。
盜竊犯丁玲,女,1988年6月13日生,漢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市船營大唐天下江山小區6號樓2003室,2017年12月29日作出(2017)吉0204刑初400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丁玲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1月16日入監,實際執行刑期三年二個月六天。刑期至2022年3月1日。2020年5月6日,提減刑5個月。
詐騙犯金錦實,女,1956年8月28日生,朝鮮族,吉林省松原市人,大學專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松原市寧江區建設街,2016年5月5日作出(2016)吉0702刑初23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金錦實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涉案贓款50萬元予以追繳,返還給被害人。2016年5月24日入監,刑期至2029年7月10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6月。
詐騙犯劉丹丹,女,1991年1月26日生,漢族,吉林省人,初中畢業,捕前住敦化市民主街錦繡華府小區,2017年9月1日作出(2017)吉2403刑初19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劉丹丹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11月8日入監,刑期至2020年8月1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8個月。
走私毒品罪犯樸玉順,女,1957年6月10日生,朝鮮族,吉林省白山市長白朝鮮族自治縣人,小學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白縣長白鎮城西委,吉林省白山市中級法院於2011年10月20日作出(2011)白山刑二初字第2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樸玉順犯走私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2年3月8日入監,2014年12月3日,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七年;2017年7月28日,減刑九個月。刑期至2033年6月2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8個月。
詐騙犯宋國英,女,1967年4月18日生,漢族,吉林省長春市人,中等專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集安市金碧家園1棟3單元405室,2017年8月28日作出(2017)吉0104刑初27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宋國英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2018年2月9日入監,刑期至2021年7月12日。2021年2月1日,被提減刑7個月。
詐騙犯佟歡,女,1989年2月24日生,漢族,吉林省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漢森金爍廣場3棟3單元2311室,2017年12月28日作出(2017)吉0582刑初160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佟歡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2018年3月20日入監,刑期至2021年1月6日。2020年9月10日,被提減刑5個月。
詐騙犯王積平,女,1963年4月23日生,漢族,吉林省榆樹市人,普通高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榆樹市正陽街13委178組,2018年2月2日作出(2018)吉0182刑初56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王積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2018年5月23日入監,刑期至2024年10月5日。2020年12月18日,被提減刑5個月。
王積平,是監舍長,對她監舍的法輪功學員管得特別嚴,不許學員之間說一句話,疑心重,就是幫教她都不信任,罵人,打小報告,法輪功學員王興香是年近七十歲的老太太,王積平認為她轉化的不好,整天看著,寸步不離,不讓正常睡覺,王興香得了高血壓仍被逼迫坐小凳嚴管,還把王興香罵得大哭。
販賣、運輸毒品罪犯王慶文,女,1956年4月27日生,漢族,吉林省公主嶺市人,普通高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綠園區春城大街娜奇美樓上2門602室,2011年3月10日作出(2011)長刑一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慶文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11年5月23日入監,2014年1月8日,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七年;2016年7月29日,減刑一年二個月;2018年11月28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31年9月7日。2021年9月6日,被提減刑7個月。
交通肇事罪犯王錫華,女,1968年11月22日生,漢族,吉林省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敦化市大石頭林業局迎賓社區16號樓2一602室,2018年8月1日作出(2018)吉2403刑初7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王錫華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2018年11月20日入監,刑期至2023年4月10日。2021年3月19日,被提減刑9個月。
殺人犯夏靖雨,女,1953年4月3日生,漢族,吉林省長春市人,大學專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重慶路崇智胡同022一47號,2004年1月18日作出(2004)長刑初字第2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夏靖雨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004年4月2日入監,2006年7月4日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七年;2010年7月23日,減刑一年八個月;2014年1月22日,減刑一年七個月;2016年1月29日,減刑一年六個月。刑期至2020年10月3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8個月。
受賄罪犯徐愛麗,女,1955年4月5日生,漢族,吉林省通化市人,大學本科畢業,捕前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建設廣場派出所解放立交橋委227組解放大路155號,2010年9月28日作出(2010)長刑二初字第22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徐愛麗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2010年10月14日入監,2013年9月5日,減刑一年一個月;2015年7月29日,減刑十一個月;2017年9月26日,減刑八個月。刑期至2020年10月8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8個月。
詐騙犯於桂華,女,1968年4月10日生,漢族,吉林省白山市人,初中畢業,捕前住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孫家堡子街,2011年7月29日作出(2011)江刑初字第21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於桂華犯貸款詐騙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七年。2011年8月31日入監,2016年1月29日,減刑十個月;2017年12月26日,減刑五個月。刑期至2026年4月28日。2020年5月6日,被提減刑7個月。
詐騙犯張敏,女,1970年6月24日生,漢族,吉林省四平市人,碩士研究生畢業,捕前住吉林省四平市鐵東區四馬路南四緯路三聖宮道觀,2017年6月6日作出(2016)吉03刑初55號刑事判決,認定被告人張敏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責令退賠鄒宏偉20﹒08萬元,李中政25萬元,莊鵬月400萬元。2017年9月1日入監,刑期至2030年2月22日。2020年7月3日,被提減刑3個月。
張敏,自稱是修道的,是「道長」。二零一九年在一樓迫害法輪功學員車平平,打、罵車平平,車平平絕食反迫害,遭到灌食,後來被張敏構陷把車平平送進小號迫害。在三樓迫害郭淑學時,不許屋內的其他法輪功學員和郭淑學說話。用下流的語言罵,打、掐、用油筆尖扎,把郭淑學手、腳都扎出血並腫起來,大冬天不讓她穿棉褲,每天坐在小凳上,打開窗戶凍她,不給吃飽,飯菜每天都倒掉也不給她吃,一天只給半瓶水,不讓洗漱,一個多月不許碰水,不讓買東西,連基本的日用品都不讓買,每次打郭淑學都說是政府讓她這樣幹的。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張敏迫害張學英時,逼迫張學英坐小凳子,每天一個姿勢坐著,張學英不轉化,她就用下流的語言罵、侮辱。甚麼難聽說甚麼。後來她被法輪功學員的善感化了一些,哭著對被她打過的法輪功學員說,自己也不想這樣對待法輪功,但是沒辦法。有幾次她還暗地裏幫助這個法輪功學員,比如,背著幫教給這個法輪功學員一點菜吃,偶爾讓洗洗手洗洗頭甚麼的。一次,她對新來的刑事犯說,法輪功是真正有德行的人,我們才是缺德的犯人,但是我們不這樣幹怎麼減刑啊。可惜她的善行不長,每次包夾或監舍長開完會回來後還是瘋狂行惡。二零二零年初,她因為和另一個刑事犯打仗被調離八監區。
包夾王闊,長春人,經濟犯,迫害法輪功學員雷秀香,因為雷秀香不報數,就惡狠狠的把雷秀香拉到廁所,要把雷秀香用水嗆死。雷秀香大喊,她就用水潑,雷秀香的衣服都濕透了。迫害法輪功學員周葉玲,打周葉玲,在走廊都能聽見喊叫聲。迫害法輪功學員黨燕華時,不許黨燕華洗漱,還罵她身上有味,逼迫黨燕華背監規,整天罵黨燕華是「賣國賊」。
包夾查光,查光,白城人,經濟犯,因為法輪功學員雷秀香不參加點名報數,就給雷秀香戴手銬,並大打出手,把她的眼睛打得看不清東西。迫害法輪功學員趙宇晶時,因為趙宇晶不「轉化」,除了不讓洗漱、不讓正常睡覺、不讓吃飽外,每天逼迫坐小凳子,她還搬個凳子,坐在趙宇晶對面,逼迫趙宇晶看著她。後來她女兒死了,她才收斂了一些。
包夾滕亞輝、鞏翠傑,非常惡,罵人是常事,迫害法輪功學員李亞珍時,不許李亞珍上廁所不讓洗漱,不讓洗衣服,內衣內褲都不許換洗(在這裏每個堅定的法輪功學員基本都受到過這種侮辱),因為是春天,長期不讓換洗內衣褲,不讓洗頭,不讓洗腳,身上有味,還遭到挖苦謾罵。滕亞輝還說,就是不讓你換洗,我讓你褲衩子立起來。包夾鞏翠傑罰法輪功學員李亞珍坐小凳子,持續一年時間,每天一個姿勢坐在小凳子上,由她看著,一動不動從早上五點坐到晚上九、十點。
包夾王淑文,詐騙犯,松原人,是所有包夾中最邪惡的一個,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打嘴巴、用腳踢。在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包夾王淑文受獄警小隊長高陽和監區長倪笑紅的指使,對磐石法輪功學員鄒淑豔打嘴巴、一會兒打幾個、一會兒打幾個,從五點一直持續到七點三十分;在一樓迫害法輪功學員李亞珍時,由幾個包夾配合王淑文,聯合起來圍攻她一個人,從早上三點或二點起來,坐小凳到晚上十二點左右,每天坐到幾點,由王淑文說了算。當時是十月份,沒有暖氣,很冷,她讓李亞珍坐在走廊門口,把李亞珍凍得直哆嗦,期間,限制喝水,限制上廁所,每頓用小飯碗給半碗飯或更少,給一、二片鹹菜;法輪功學員金燕反迫害,不坐小凳,躺在地上,遭到包夾王淑文多次毆打,並被王淑文構陷,強行關進小號兩個多月放出。法輪功學員連金華因反迫害,遭到包夾王淑文多次毆打,一天半夜,睡夢中被王淑文強行從床上拽起,逼迫寫所謂的「五書」。王淑文是出名的邪惡,她自己說在她手下「轉化」過幾十人,都是用這種方法「轉化」的。
王淑文還勒索法輪功學員的錢物,在法輪功學員的賬上定物品,讓法輪功學員付錢。因為在她監舍,這些學員怕她報復,只好默默忍受。有人自己都捨不得買吃的,每個月都給她買。一次,經常給她買東西的學員離開了這個屋,她馬上就在另一個學員賬上定物品,還是不給錢,這個學員也不敢聲張,怕她給「小鞋穿」。
包夾劉平平,詐騙犯,此人自己說是律師,但是太壞了,太陰險邪惡了,她總是用心計害人,迫害劉香卓時,設計把劉香卓送進小號迫害。後來劉平平被原辦案單位提走,不知又牽扯甚麼案子。
包夾高峰,詐騙犯,很邪惡,她的特點是,罵人尖酸、刻薄、諷刺、挖苦,多年來,參與對很多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比如,法輪功學員趙宇晶不報數,她把小凳子搬走,罰趙宇晶站著。後來多病,膽切除,自己說得了癌症了,住院後,收斂了許多。
包夾安海燕,北朝鮮人,毒販子,死緩,開始很能打人,打法輪功學員用書捲成筒打,很邪惡,後來看到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她說法輪功是好人,不再那麼打人了。二零二零年冬天,她被送進小號三月,可能是遭到報應了。
包夾田淑華,由於法輪功學員李亞珍不「轉化」,被送到一樓,包夾田淑華就讓李亞珍從早上四點坐到晚上十點,吃飯都不許離開,也不許站起來,吃完飯讓別人把碗拿走。每天給很少的飯,不給菜,只給幾片鹹菜,根本吃不飽。限制喝水、限制上廁所。
◎其他邪惡的包夾
李翠玉、戴穎、李笑蕾、付小丹等等,楊亞麗,李明珠,鄒麗娟,李健(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付貴華),高雲霞(邪惡牢頭),呂金淼(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付貴華),紀可心(十六歲殺人犯,迫害死法輪功學員付貴華)。
在此正告吉林省女子監獄以錢偉為主的劊子手們:殺人償命,誰也別想妄圖躲過,你們的罪惡全世界都知道!中共倒台之際就是你們被繩之以法的那一天,也是無數善良冤魂得以昭雪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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