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貴華 |
近期,吉林省女子監獄獄政科多次打電話給付貴華家屬,要求見面,圖謀火化付貴華的遺體。
家屬一直持續要求查看:付貴華的收押登記及入監健康和體表檢查記錄、管教民警談話記錄和禁閉及戒具使用記錄、疾病診療救治記錄及病志、付貴華生前最後15天的監控錄像、死亡現場勘驗記錄和照片錄像、屍表查驗及遺體照片錄象資料等基本文件視頻證據資料,但至今統統被監獄無理拒絕。
付貴華,女,一九六六年出生。二十多年來,她因修煉法輪功,身體一直很健康,從無基礎疾病或疾病表現,監獄方更是從未提示告知過付貴華患病需要治療或監外執行。直至她被虐待致死前幾天,獄警高陽還親口告知付貴華身體挺好無恙。
付貴華突然死亡,整個吉林省女子監獄從監獄長到監區長到管教到門衛值班人員全體諱莫如深,對她死亡的原因、死亡過程、屍容屍表狀況以及診療處理、處理方案等均守口如瓶。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家屬和代理律師前往監獄問詢死因和善後方案,更是遭致拒不告知姓名的一位自稱獄政科副科長女警察的無理野蠻對待:付貴華生病死的,但病因無可奉告。家屬與代理律師多次和城郊檢察院、監獄管理局溝通、反映案情,均遭推諉、搪塞。家屬依法向監獄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被監獄掩蓋事實無理駁回,家屬向監獄管理局提起覆議,至今無回覆(期間家屬詢問監獄管理局,被告知以疫情為由擱置)。家屬和醫院多次索要病例,無果;家屬民事起訴吉大一院二部,相關法院不予立案。但監獄最近突然聯繫家屬,更是要強制屍檢,目的是儘快火化。
監獄獄政副科長兩次聯繫家屬讓去監獄面談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五日,一位自稱是吉林省女子監獄獄政科副科長姜薇(音,電話:18504302382)的人,突然給付貴華的家屬打電話,說自己剛來獄政科不久,科長也換了,讓家屬最近去監獄一趟,談付貴華善後事宜。家屬問她怎麼談,她說會和法制科一起,見面談,電話裏不方便。家屬詢問付貴華生前病例、錄像等,她還是說讓見面談,並說前期不是她接待,她還要再了解。又說這麼長時間了,讓付貴華早日入土為安比較好。家屬問及於健莉的情況,要求會見和打電話,她只說見面談。家屬同意去一趟。
六月二十二日,姜薇再次聯繫家屬,家屬表示行程碼有問題,近期不方便出行。家屬詢問她可不可以先在電話說一下,姜還是要求見面說,電話裏不能說。家屬詢問監獄現在聯繫自己,是有甚麼解決方案嗎?姜回答:「這個事不能就這麼一直拖,這麼在這放著,獄政科也有調整,想儘早解決這個事,雙方見一面,再談一談。」家屬再次提到於健莉,表示付貴華之前就一直不讓見,現在於健莉也不讓見,不讓打電話,非常擔憂於健莉的狀況。姜還是說見面聊,表示於健莉會見和打電話都可以想辦法解決,關鍵是付貴華屍體火化的事。家屬回答:「火不火化,我之前也說了,付貴華生前到底是怎麼回事,入監體檢報告,必須給我看,病例,你不是說有病死的嗎,也得給我看,作為家屬有知情權,還有生前十五天錄像,遺容儀表照片,死亡證明。這些不給我,我去沒有意義,我也不可能簽字火化。」姜回答給不給都是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死亡證明火化完了再給。家屬駁斥:「死亡證明有一聯必須給家屬的,你們監獄佔著算咋回事啊。」
姜還是表示見面談,電話沒辦法解答,於健莉會見和打電話的事可以商量,其他的見面談,如果家屬不方便來監獄,可以在外邊約個地方。家屬表示:「你們談,只不過是想快點把屍體火化,但是我提的這些訴求,你們不解決,於情於理說不過去。作為家屬,家人在監獄去世了,死亡原因到現在不知道因為啥死的,生前不讓看,死後不讓看,到殯儀館還不讓看,這種掩蓋的做法,很難不讓人懷疑真實死因,並且於健莉剛到監獄的時候,有一個來月不讓睡覺,24小時只讓睡1個小時覺,就那麼熬著。」姜問聽誰說的?家屬回答:「於健莉親口說的,還說包夾要把於健莉送小號。」家屬質問:「同樣是犯人,她有甚麼權利把其他的犯人關小號?誰給她的權利?!」
姜打斷:「監獄的管理模式和相關規定都是按照嚴格的相關規定來執行,犯人說的話你不要相信,於健莉不可能不讓睡覺,你寧願相信家人,也不相信我們說的話。」家屬表示當然會相信自己家人說的話了,她不可能好不容易會見一次,說這種謊,沒必要。姜說:「那你看於健莉的狀態是不讓睡覺的狀態嗎?那不讓睡覺得啥樣啊,那不得躺下來啊。」家屬說:「不讓睡覺是剛到監獄時候的事,現在這麼長時間過去了,身體恢復點了唄。再說一天就讓睡一個小時覺,是真實發生過的事,誰也不能給抹殺掉啊。」姜回答:「於健莉或者是包夾說甚麼你就信,對我們監獄不公平,還是儘快定一個日子處理付貴華的事。」
家屬聽後表示:「像你作為體制內的人,在這個職位上,其實所有的內情你應該都是清楚的,但是,人心都是肉長的,誰跟誰也沒有冤沒有仇,我不希望真正在監獄裏發生這樣的事,對誰都不好。你說呢?我說這些也沒有別的意思,不是要改變你們監獄的制度……」姜:「我也理解,對於付貴華發生這種事,作為家屬肯定是難以接受,作為監獄的角度,也是不想發生,這樣後續我們面臨很多問題。」家屬回答:「付貴華已經是人死不能復生了,但是於健莉現在還是……她才30多歲,我不希望她有任何的生命和健康的問題,以及被剝奪任何作為犯人正常的權利。」姜回答:「我們都會保證、保護犯人的權利,如果她覺得她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你也可以向上反映,也有管監獄的。」家屬回答:「你也知道,我針對這些也去過城郊檢察院和監獄管理局,但是不調查,也不做任何的回覆。」姜說:「不可能不調查,我們都有正常的程序……」仍然要求家屬「見面談,把這件事解決了,入土為安」。家屬說:「你說入土為安,當時我說要帶付貴華回家,人(遺體)都不給我,不讓。我就不明白,是,人判過刑,歸監獄管,那人死了還歸監獄管嗎?!」姜回覆:「按照正常程序當時也不能給你。按照流程,需不需要屍檢,火化之後才能交給你們。」家屬說:「屍檢的話,把人割的亂七八糟,對遺體也不尊重,如果確有必要,可以屍檢,但前提是你必須先把病歷、錄像給我看,這些都沒問題,確實是你們說的病死的,那我就火化,沒必要不火化。但現在這些一律不給我看,直接屍檢,那不行。」姜還是回覆錄像看不了,其他的見面說,於健莉的事再研究。
於健莉律師監獄會見被阻撓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家屬為於健莉聘請的長春本地律師預約到了上午九點會見,辦完手續到達會見室後,監區遲遲不提人,等了兩個多小時,獄政給律師打電話,問誰讓來的?律師回答家屬讓來的,本人要求申訴。獄政的人說:「是不是家屬和你撒謊啊,我們管教都問本人了,於健莉認罪、不申訴,不能聽家屬的。」律師說:「可能是認為判的重吧,要申訴。」獄政回答:「不是那麼回事,你告訴家屬吧,她不申訴。」
監獄獄政科長讓家屬馬上到監獄面談
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上午,一位自稱是吉林女子監獄獄政新任科長王洪美(電話:18504301927)的人,給家屬打電話,讓家屬當天馬上去監獄,把家屬認為(付貴華)疑點的事談談。家屬問她為甚麼於健莉律師去了不讓見。王回答:「電話不說了,你現在來監獄,我接待你。」家屬:「這事在這擺著呢,於健麗半年多了不讓接見,不讓打電話,我找律師去見,你們也不讓見。」王還是讓家屬去,家屬說:「你不讓我見,我去有啥意義啊。」王說:「你來,見面說,啥事不都得商量著來嗎。」家屬說:「律師我都找去了,都花完錢了,到那手續辦完了,你不讓我見,我不白花錢了嘛!」王說:「律師見和你見是兩碼事。」家屬:「家屬不讓見,律師不讓見,付貴華的病例和錄像不給看,那這樣沒必要談。你現在主要就是讓我簽字火化,但這些你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答覆,病例最起碼的你得給我,死亡證明你得給我,而且錄像你必須給我看,你說付貴華是怎麼死的,說病死的,甚麼病你得說明白,病例、實際情況得拿出來,不能你說是咋死的就咋死的,說(付貴華)吐血,甚麼情況吐血的,你得說明白。」王還是讓家屬當天去,有疑問當面談。家屬說:「你要是一味地就想讓我簽字火化那是不可能的。」王說:「那不可能說,你不簽字我們按著你手簽,那是不可能的。你來,咱倆見面談,不行的話就見這一次。」家屬說:「這樣吧,你幫我安排於健莉會見,然後會見那天直接談。因為付貴華生前一次沒見到,然後突然去世了,於健莉這麼長時間我也不知道甚麼情況,並且於健莉之前長期的不讓睡覺……」王打斷:「你就今天來,我安排。」家屬表示今天去不了,王說那就四號,星期一來。家屬說:「那你讓於健莉今天或者明天給我打個電話,或者讓管會見的獄警提前打電話通知定一下。」但王都不同意,說:「也不是談買賣,你那天直接早點來,我安排,我保證那天應該是能見上。」家屬說:「你應該不行,我那天律師去了,手續辦完了,到會見室一上午不讓見。」王說:「你見和律師見是兩碼事,你是我安排來的。」家屬說:「怎麼是兩碼事,律師見是正常的,那是法律允許,律師的權利。你讓於健莉先給我打個電話,這樣我心裏有底,我也惦記。」王說:「你來吧,我能讓你見,電話不能打,監獄有很多規章制度,打電話要跟很多部門報備,經過監區。」家屬問為甚麼不讓於健莉給家打電話,是不是她現在被嚴管?王不回答,只說:「你來,別電話說,咱們當面談。」家屬:「那我得先會見,再和你談。」王不作答,只是讓她早點到。
面談不成,獄政科長髮短信告知強制屍檢
二零二二年七月四日,家屬有事沒去監獄,上午九點多,獄政科長王洪美給家屬打了五遍電話,家屬沒接到,五日晚上八點多,又給家屬打了兩次電話,沒接通後,發了條短信:「我們要對付進行屍檢,解除你的所有疑問,七月四日我等你一天,咱倆約好來我單位當面談,你沒來同時我給你打五個電話你也不接,我只能以這種方式告知,屍檢參加人員監獄民警,檢察院,同時邀請社會人員。也邀請你,如果你拒絕來,或者來了也拒絕在解剖告知書上簽字,我們都正常進行。特此告知。」之後,又多次電話騷擾家屬。
付貴華被迫害的簡要事實
付貴華於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關進吉林省女子監獄第八監區,先是在一樓隔離關押半個月,爾後被監區負責人錢偉轉移至三樓310「嚴管監室」嚴管,時間持續長達43天。「嚴管」後又轉移關押到311「攻堅監室」進一步進行所謂攻堅嚴管,僅三天時間即於七月二十五日把付貴華「攻堅嚴管」致死。
1)「嚴管」虐待。付貴華在310監室期間,監獄警察錢偉指使犯人鄭丹、李健、郭麗華等對她進行酷刑體罰辱罵虐待折磨。郭麗華每天強迫付貴華坐在只有五、六寸高的小凳上時間長達十二小時以上,凳子面上全是鼓包,而且逼迫付貴華雙腿之間夾一張卡片,卡片掉下來就遭致污言穢語辱罵,不堪入耳。付貴華的臀部被硌得出血、流膿,七月的長春天氣特別熱,出血的地方很快就化膿,褲子外面膿血斑斑,都是血膿嘎巴。郭麗華還使用「渴刑」折磨付貴華,每天不給付貴華喝水,致她渴得連飯都嚥不下去才給她一碗底兒水潤一下嗓子。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2)「攻堅」虐待。付貴華在310監室被所謂嚴管43天,獄警錢偉又把付貴華關到311「攻堅監室」,並指使311「攻堅監室」的呂金淼加重迫害付貴華,每天不讓付貴華睡覺,不讓喝水,不讓閉眼睛等進行邪惡迫害。僅僅三天,付貴華就被迫害致死。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的那天晚上一點多鐘,參加輪班迫害的「少年犯」紀可心(十六歲殺人犯)交班後,還得意洋洋地對「護廊」(看走廊的)犯人炫耀說:「我一個半小時都沒讓付貴華閉一下眼睛。」三點多,付貴華被抬出去了。
在付貴華被迫害致死後的第二天,郭麗華嚇得大病,兩天不能起床,兩天之後,她又僥倖地說:「反正我是老犯,就整死她了,能把我咋地。」
3)串通偽證。二零二一年八月七日,付貴華致死的責任人獄警錢偉下令相關刑事犯開會,讓這些人搞簽字說付貴華是病死的。也逼迫310監室的每個人都寫假證明,說:付貴華有病沒說,死了。搞偽證這樣的簽字,簽了兩、三次,還有些刑事犯被反覆重簽了五、六次。
4)剝奪會見。付貴華生前,家屬曾多次與相關部門反映要求會見,但是均遭獄警錢偉拒絕。付貴華去世前幾天,獄警高陽還親口對家屬表示:「付貴華身體挺好的!儘管放心。」付貴華去世前一天,家屬還在與監獄溝通請求會見。付貴華去世當天,監獄聯繫家屬稱付貴華病危,在吉大一院二部,讓家屬趕快趕到與付貴華見最後一面。可是當家屬趕到後,八監區小隊長獄警高陽卻說領導不讓見,隨後又稱付貴華死亡了。家屬強烈要求見付貴華遺體,監獄驚恐阻攔,始終拒絕家屬親見付貴華遺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