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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監獄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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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七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女子監獄是非法關押、迫害本省法輪功女學員的黑窩,其前身是吉林省黑嘴子女子監獄,於二零一二年搬到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瘋狂打壓和殘酷迫害法輪功(法輪大法)以來,已有多名法輪功女學員直接在那裏被迫害致死,說白了就是殺害;還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得不能自理,或神志不清,或奄奄一息,獲釋後不長時間就含冤離世,被間接殺害和虐殺。

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付貴華及女兒於健莉、兩個女婿王東吉、孟祥岐等十四人,被非法判刑七~九年。付貴華、於健莉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付貴華七月二十五日被迫害離世,女兒於健莉在監獄遭虐待。

吉林省遼源市利源小區法輪功學員王慶文,女,因修法輪大法,不「轉化」,被非法判三年監外執行迫害。二零二一年的一天晚六點鐘,南康分局將時年78歲的王慶文綁架到遼源看守所收監迫害,王慶文後來被非法關押在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被迫害嚴重後,身體出現病業狀態,轉到十監區。十月二十六日,長春女子監獄通知家屬王慶文已死亡,次日遺體在長春被火化。監獄對外封鎖消息,宣稱是直腸癌,還有的說是肺癌。

吉林省女子監獄直接或間接虐殺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如下:

第一,吉林省女子監獄和各地公檢法,尤其是各地法院、六一零相互勾結,對身體不合格的法輪功學員違規接收,就是寧可讓其死在監獄裏,也不留活路。

其二,對堅定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酷刑折磨和長期非人迫害,直接將其害死(殺害)。

酷刑演示圖:電棍電擊以強制「轉化」

其三,利用各種陰毒的手段,變相殺害和虐殺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手段有:有的被下毒藥;有的被打毒針;有的被野蠻灌食造成內臟器官損傷和衰竭,無法正常飲食等原因而造成死亡;有的被直接灌食致死;有的被酷刑折磨,如:綁死人床、吊銬、上大褂、長期剝奪睡眠、長期關小號、電棍電擊、長期毒打、長期坐板(小板凳)、強制洗腦、進行肉體和精神的雙重迫害等等,導致傷殘和殘廢,出現各種嚴重病態,有的死在那裏,有的出來後死亡。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第四,對身體出現嚴重病態和病變的法輪功學員不予保外,或封鎖消息,直到法輪功學員死在裏面,以達到虐殺和殺人滅口的罪惡目的。據說,近期已有好幾名老年女法輪功學員因高壓和迫害,在出獄前後接連死亡。

第五,監獄方面掩蓋和推脫殺害和虐殺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很多,如:製造假現場;謊稱心臟病、心梗、猝死等突發疾病;有的明明死在監獄,卻說經過搶救死在醫院裏;編造各種謊言欺騙家屬和親屬,掩蓋罪惡和罪責;法輪功學員死後,他們先把法輪功學員整容、化妝,進行掩蓋和偽裝,使人忽略和不易發現死者死前的慘狀,包括內傷、外傷以及骨折、內臟和皮膚損傷等真實狀況和實情;法輪功學員被害死之前,或能說話之前,幾乎是沒有家屬能見到死者的,也不能讓家人知道任何消息,嚴密封鎖,就是無情殺害和活活虐殺。

第六,那裏的獄警和被利用的犯人(打手和殺手),多年來犯下的種種罪惡和累累罪行,一直沒有被受害人家屬和外界立案追查和追責,沒有受到應有的刑罰和懲罰,使他們更加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去草菅人命,去殺人害命,去為所欲為。

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有:趙豔霞、孫秀霞、余國慶、叢桂賢、於立新、鄧世英、付貴華等。

獄警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所作所為,觸犯了《憲法》、《刑法》、《監獄管理法》等多項法律,犯下了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濫用職權罪等多項罪名;按照國際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他們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

吉林省女子監獄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寬城區蘭家鎮郭家村富盈路
郵編:130114
監獄長:安彤宇 043185375001
魏副監獄長 043185375006
其他副監獄長043185375004 043185375005
獄政科長 曹紅 043181234733
獄政科內勤 043185375022
獄政科 043185375021
監獄紀檢 043185375053
八監區長 錢偉 043185375045 043185375098
八監區監區長:錢偉(女)18504301922
八監區改造監區長:高陽電話:18504302264
主管獄警:苑婷婷
八監區3樓管教室:0431-85375089 4樓管教室:85375098
八監區1樓管教室(嚴管):85375107
監舍2號樓
3樓:85375048 4樓:85375049 (這是在監舍裏的電話是監獄裏有通知都打的電話,刑事犯每天都能接聽,她們聽後也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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