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敏今年五十五歲,原在吉林省通化市通化鋼鐵公司燒結分廠工作。修煉法輪功後,金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身體上的疾病都好了,一點火就著的爆脾氣改了,能寬容別人了,說話辦事能體諒別人能否接受了;對孩子負責,對老人孝順,助人為樂。親友、鄰居、同事們看到她翻天覆地的變化,都知道法輪功好。
在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金敏至少九次被綁架、非法關押、洗腦,其中三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關押迫害達八年之久,在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即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金敏在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給出租車司機講真相遭其構陷,被雙河鎮派出所綁架,九月十四日,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一月下旬她被構陷到吉林市船營區檢察院,十二月被構陷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中旬得知,吉林市船營區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非法對她判刑六年,金敏及家屬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二年三月獲悉,吉林市中級法院沒經開庭,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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