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走到我單位門口時,所長開的警車正好出來了,我伸手攔住車,示意車上所有的人都下來,並在心裏打定主意:今天就在這光天化日之下把有關修煉法輪功合法以及他們(派出所夥同街道)屢次非法騷擾我的事情說個清楚。車上所有的人都下來了,沒等他們開口,我就從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合法、修大法使人道德回升、在中國做好人卻被迫害,一直說到他們對我的騷擾是知法犯法。
過程中他們沒人說話,大概十分鐘吧。我說完其中的幾個人因為有事就各走各的,散了。最後剩一個街道的A主任和她的同伴又和我同行了一小段路,我又和她們講了大法祛病健身的神奇並告訴她們不要參與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這時A主任才說,這是對修煉法輪功的人進行的「清零行動」。我明確的告訴她:「我不會簽任何字,這樣做是對你好。我按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個好人沒錯,這是佛法修煉。再說人怎麼能跟神鬥?」她聽我這麼一說,怔住了,隨後她說:「好,我尊重你的決定。今後有機會我們好好聊聊。」說完還和我客氣的道別。
六月初,派出所的幾個警察來我家,又試圖讓我簽放棄修煉的字,當然我沒簽,但是當時他們說要給我拍照,我不允許;他們又說,那就讓我指定幾個地方給他們拍,意思是走個過場,代表他們來過了,我就讓他們給家裏的兩個擺設拍了照,然後他們就走了。等他們一走,我反應過來了,我這也是配合了他們,這一關沒過好。
接著六月底,前面提到的那個街道的A主任,打電話給母親,想和母親單獨聊聊,母親想那就直接去她辦公室好好講講真相,不能錯過這個救度世人的機會,於是我和母親一起去了。當時街道辦公室裏有三個人,不一會兒又來一個也是某片區的街道主任,我們講真相的過程中還不時有人來辦事。講的過程還算順利,快結束的時候,A主任說,不簽字也行,那就寫幾句話,證明我們和她見了面,也聊了,好向上面交差。母親當時示意我一個字都不能寫,當時我沒悟到,心想:就寫一句話,又不是簽字,何況又不留我的名,這不算配合邪惡。所以我就照A主任說的意思寫了,A主任接過去,在我寫的那句話下面標上了日期。然後對著母親說,以後我們就不找您了,有事就找您女兒(指我);又對我說:「以後有甚麼事我們還要找你。」我當時就知道這一關又沒過好,又上了邪惡的當,配合了她(A主任)。
回到家,我靜下心來又向內找:為甚麼母親那麼阻攔提醒,我還是配合了邪惡?因為我自以為是,自作聰明,看似沒簽任何字,但是對邪惡偽善迂迴的要求,我卻順從了。師父說:「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這時我認識到自己平時學法實修不紮實,關鍵的時候就會過不好關;沒按照師父和法的要求做,舊勢力就會鑽空子。所以師父從傳法之初就一再告訴弟子們要多學法,學好法,關鍵時候才能做好。當時心裏覺的對不起師父,下定決心一定聽師父的話多學法,學法入心。
果不其然,僅隔了一天,A主任和她的助手又來母親家逼我簽字,我和母親又給她們更細緻的講了一些真相。她們無果而返,走之前對我說:「其實我們也不想來的,沒辦法。你這個事我只能往上報了。」我當即對她說:「誰也不要再來找我!我也沒時間,再騷擾我,我可以告他!」接著在心裏否定一切邪惡的安排,認為這就是邪惡虛張聲勢的假相。
面對這集中的屢次的騷擾,在當時的環境下我並沒害怕,但過後總有一種後怕席捲而來,腦海中不時的返出不好的念頭,總有還要被騷擾的場景不時的浮現在腦海。我更加強了發正念,因為我意識到這是舊勢力強加給我的假相,我不承認它,否定它,排斥它。向內找,我找到了「怕心」:怕被騷擾,怕被迫害,怕因此而牽連了丈夫和孩子。找到了它,就發正念解體它。學法時我要求自己排除一切人心雜念,靜心學法。
通過系統的學法,除了明顯暴露出的怕心,我還找到了隱藏很深的色慾心、爭鬥心、顯示心、嫉妒心、名利心、各種擔心疑心、顧慮心;對夫妻情、兒子的情、親情等等情方面的執著;通過學法,我還明白了:不管是警察還是街道人員,他們都是被邪黨謊言矇蔽了的人,看似被動的執行著邪黨上傳下達的命令,其實是在對大法犯罪,我應該對操控他們的邪惡生命與因素正念解體鏟除,而對他們人這一面要慈善對待,因為他們才是真正應該救度的可憐又可貴的人。找到了這些人心執著,也明白了與警察和街道人員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此時「怕心」好像剝去了厚厚的一層殼,但並沒有去乾淨,我想徹底的去除「怕心」,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慈悲的師父看到了我有想徹底去掉「怕心」的願望,學法時不斷的點悟我,增強我的正念。平時做家務、走路、手邊沒工作時,我就反覆的默背師父《洪吟二》中的《威德》、《怕啥》、《正念正行》、《別哀》。漸漸的怕心越來越小、越來越淡。法理向我一層層的展現時,我也在為我曾荒廢的寶貴的時間痛悔不已,唯有振作起來,走好以後的修煉路,聽師父的話,踏踏實實的實修,才不辜負師尊對我的慈悲救度、點悟和看護。
有一天學完法,我靜坐的時候,頭腦中突然出現了一個想法:我是來救度眾生的,凡是我看到的、遇到的、出現在我面前的都是有緣人,都是我應該救度的人,而不是因為他們的職位、工作我就有所選擇,區別對待。即使沒有機會說上話的,我也應該在言行舉止上體現出大法弟子的風貌,不是證實自己,而是要證實偉大的法,這也是師父和法對弟子的要求。從那時起我不再為看到街道的A主任和其他人,以及與我接觸過的警察而心裏打怵,選擇迴避(因為有一段時間我所在的單位和街道、派出所之間在工作上需要配合,所以常常會遇到他們),我選擇平和的交流和正面面對,同時不管他們看到或者看不到,我都一如既往的把我的工作做好,甚至做的更好。
七月中旬的一天我上班,單位的書記找到我,說街道的主任(是另一個人,這是個男的)找我單位的大領導說我修煉的事,希望領導能夠說通讓我簽字,已經找了兩次了,於是大領導把這件事交待給了書記,讓他來和我聊聊,我先是表明我不簽的態度和原因,接著順勢講了真相,書記表示理解,並告訴我就是聊聊,不要有甚麼壓力。
隔了一天,我想我得主動去找大領導說說這件事。在領導辦公室,我也表明了我不會放棄修煉也不會簽字的決定。領導表示尊重我的決定,並告訴我不要擔心因為這件事會影響我的工作和工資,他不會做這樣的事。
七月底的一天,社區主任找到我,告訴我之前那位街道的A主任託付他再勸勸我,能不能把字簽了,好交差。我又簡單的和這位社區主任講了些真相,並表明我不能簽字的原因。這位社區主任是個年輕人,贊同信仰自由,理解我為甚麼不簽字。最後他說:「你這個事怎麼說怎麼做是我們的事,和你沒關係了。」
這場來勢洶洶的邪惡「清零行動」煙消雲散了。大法弟子聽師父的話,多學法,學好法,按法的要求真修實修,正念正行,收穫的一定是最好的!
個人層次所限,如有不在法上的,敬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