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把我帶進一個用鐵欄杆築起的一個小屋裏,實際就是關押犯人的地方,把大鐵門一鎖,欄杆外面有一個警察坐在椅子上看守。這會他們為了得到我的姓名、地址等個人信息,有的態度稍好一點,有的連喊帶叫的,當時我想的就是家裏的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等這些東西,好在同修走脫這些東西能保住吧。現在想起來當時這一念還是沒有離開私和我,沒有站在正法角度用正念制止迫害。
師父說:「在修煉中碰到魔難要修自己要看自己啊,這不是承認了舊勢力安排的魔難、在它們安排的魔難中如何做好,不是這樣。我們是連舊勢力的本身的出現、它們的安排的一切都是否定的,它們的存在都不承認。我們是在根本上否定它的這一切,在否定排除它們中你們所做的一切才是威德。不是在它們造成的魔難中去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好自己的路,連消除它們本身的魔難表現也不承認。」[1]
當時我沒否定它的迫害,也就是默許它的存在了。在派出所當時我只是用人心硬扛,到晚上九、十點鐘,警察在網上查到了我的姓名和家庭住址,說:你還勞教過。他們還對我做了筆錄。當時我雖然沒做有損於大法的事,可無意中還是把自己擺在了被迫害的位置上。
一會警察把我兒子帶來了,那天兒子夜班,警察帶著我兒子抄家,啥也沒抄到,就帶著不修煉的兒子到派出所簽字,然後把我們娘倆放了,兒子上夜班去,我獨自一人回到家。
開開家門一看兩個臥室的門是開著的,平時我出去都是關好門,一看就是有人來過。我所惦記的大法書和資料和打印機器早已經被同修安全轉移,家裏沒有警察抄家後的狼藉,家裏仍然井井有條,沒有警察想要的所謂迫害大法弟子的證據。我對同修當時放下生死,真正的把「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2]把幫助難中同修這件事做得這麼乾淨俐落,不由讓我肅然起敬,深感自愧不如。
後來得知當時我被綁架時走脫的同修C在回家的路上正好碰到同修D,D聽說了當時的情況後,馬上第一時間去同修家找到我家鑰匙,去我家收拾大法的東西。當時打印機等東西在小屋裏,又有一道門鎖,D同修得跳過旁邊不足50公分的小窗戶進入小屋,才能從裏面打開小屋門,D同修身材高大,可想而知他當時從窗戶進入小屋的難度!就這樣D同修和另一位老年F同修一趟一趟冒著風險把這些機器順利轉移,最後一趟是晚上不到10點,和警察去抄家前後腳,在警察抄家前順利把東西轉走,感謝慈悲偉大的師父加持!在師父的保護下,有驚無險,避免了一次重大損失!感謝師父,謝謝同修!
其實這件事情真正受迫害的是舉報我的那個男子和綁架我的警察們,多年來在邪黨的謊言操控下,警察和公檢法的不明真相人員對大法弟子非法抓捕,抄家、判刑,把迫害大法弟子當成升官晉級的籌碼,受江澤民流氓集團的謊言毒害,不明真相的世人助紂為虐舉報大法弟子,這次在慈悲師父的保護下終止了警察和世人進一步在迫害大法弟子上犯更大的罪,使他們以後還有機會聽真相,明真相,得救度。
感謝師父!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四》〈二零零四年芝加哥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華盛頓DC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