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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東營市孤島鎮王英被德州禹城公安跨區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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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山東省東營市孤島鎮法輪功學員王英在家中被德州禹城公安跨區綁架,目前知悉,她已被非法關押在德州市看守所。

王英被非法關押 家屬被限制人身自由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據目擊者講,有四、五個黑衣人把王英從家中帶走,並且非法抄走了部份私人物品(詳情未知)。當時,王英身邊帶著年僅幾歲的孫女,這幾個黑衣人不開警車、不著警服,開著一輛掛牌魯A的黑色轎車。小孫女親眼看到奶奶被著黑衣的警察綁架帶走的。小孫女當時受到驚嚇,過後,她只會描述一句話:「奶奶被壞人帶走了。」

王英的兒子李龍下班回家,發現母親和女兒不見了,非常焦急,立即打「一一零」報警。十幾分鐘後,海濱分局朝陽派出所的警察和兩個協警趕到,並告知李龍是德州警察把王英帶走的。李龍聽後,問是甚麼警察?為甚麼不開警車?不穿警服?你們應當提供對方是警察的證據,叫甚麼,警號多少等等。警察稱是領導告訴他的,代為告知李龍。然後,讓李龍在筆錄上簽字,李龍表示,在警察解決這件事後,方能簽字。

三人走後,李龍緊接著來到派出所,他再次找到警察,要求和告知這件事的領導通話。警察告訴李龍說,是(國保大隊大隊長)任安遠知道這件事。電話接通後,李龍向任安遠詢問此事。任安遠對王英的下落和那幾名黑衣男子的身份含糊其辭,只告訴李龍,他的女兒在他那裏,命令他把女兒接走。

李龍很氣憤:「我女兒在監護人不在身邊,而且並沒有通知其餘監護人的情況下,被你帶走了,你這已經涉嫌綁架,你應當在哪把我女兒帶走的,就送回哪去。」任安遠聲稱,已經把女兒送到李龍所在單位,李龍單位的領導和妻子單位的領導也陸續找李龍夫妻倆談話。在威脅逼迫下,李龍的妻子只好妥協。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下午,李龍再次來到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找任安遠,詢問對方既是跨地區辦案,德州禹城警察應當出示協作文件及把人帶走的相關法律文件。任安遠在電話中答覆說,對方依據的是八十二條,對王英執行刑事拘留,送德州市看守所關押,對方是禹城市公安局的人。李龍問對方也沒有提供甚麼證據之類的,就這麼把人帶走了?任安遠說,這個不是自己的案子,不好多說甚麼,一切以禹城市公安局的說法為準。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李龍按照防疫規定,向所在網格報備,申請出市去往禹城,了解母親的下落。當晚,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任安遠、朝陽派出所所長王華安、孤島採油廠信訪辦畢立國等人來到他家,以規勸李龍為由,向李龍的單位施壓,派人在單位和家門口二十四小時進行監視,給李龍一家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帶來嚴重的干擾和傷害。

德州禹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涉嫌違法犯罪

作為警察執法,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規定執法。禹城國保大隊警察不著警服、不開警車,違法違規辦案,嚴重違反《警察法》。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當王英的家屬向禹城國保警察索要把人帶走的文件手續以及辦案人員的信息時,對方一概不回答,只是反覆稱,會給郵寄相關的法律文書。至此,王英家人只得到一張《刑事拘留通知書》。

禹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人員,不但違反警察辦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重侵犯了王英的人權,而且觸犯了憲法所賦予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其違法行為涉嫌觸犯《刑法》第243條「誣告陷害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46條「誹謗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第397條「濫用職權罪」、第399條「徇私枉法罪」,其行為是在故意製造「冤、假、錯案」。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王英兒子李龍依法向禹城市檢察及監察部門郵寄了「刑事控告書」、「變更強制措施申請書」、「解除扣押物品申請書」等法律文書。

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 多次遭迫害

王英,五十八歲,東營市勝利油田職工家屬,一九九六年三月開始修煉法輪功。

煉功前,王英身體很差,有很多種病:嚴重神經衰弱,神經性頭痛;嚴重近視眼,眼動脈硬化;胃病,胃軸彎曲,慢性腸炎;乳腺增生、腎虛、貧血、血壓低(60/90),蹲下起來要慢慢來,不然就眼冒金星,還有風濕性關節炎等,渾身上下都是病。因為長期遭受病痛,幹家務活都費勁。那年才三十出頭的王英,就覺得自己這輩子活的太苦了。

王英修煉法輪功兩個多月後,身體就奇蹟般好了,而且嘗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渾身有勁,心情也愉悅起來,感覺生活又充滿了希望。

一九九九年,中共惡首江澤民開始迫害法輪功,王英因堅持講真話、講述法輪大法被迫害的真相,因此曾遭受過綁架、關押及勞教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王英因講真相而被警察綁架。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一日,王英等三位法輪功學員在河口講真相時被綁架,第二天,警察對她們非法抄家,非法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刻錄機、兩輛電動車等,三人被非法關押在河口看守所,其後被非法關押在王村勞教所一年零九個月。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勝利油田孤島地區出現「慶祝五﹒一三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橫幅,七月十五日,王英等人被綁架、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馬玉強等人強行將王英從工作單位帶到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王英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惡報如影隨形 六一零及國保警察當警醒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前「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傅政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國保總頭目孫力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迫害法輪功修煉者遭報的前車之鑑就在眼前,希望還迷失在中共編織的利益美夢中的六一零各級官員及國保警察朋友睜開眼睛看看,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了,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醒醒吧。

禹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室:0534-7365513 范學峰:19862066386
地址:禹城市行政街171號,郵政編碼251200
濱海公安局海濱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任安遠:18205461997 18205461991
王華安 18205462036
孤島採油廠信訪辦畢立國:1865460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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