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公安機關、聘請律師、實名檢舉、上告無門──在經過一年多的煎熬後,孟昱丈夫得到的消息是,孟昱被法院冤判三年半,罰款三萬元。
品格高尚的孟昱老師
在家人和同事們的心中,孟昱是一位難得的心地善良的好人。
「百善孝為先」,孟昱在老人眼裏是個很孝順的女兒。孟昱的公公,在二零一四年已患有嚴重的老年痴呆症。後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大小便失禁。每次給老人收拾時,孟昱要為他擦拭排出的大便。大便乾燥時孟老師就用手去摳出來,大便稀時經常弄得她手、胳膊都是,而她依然會耐心地處理乾淨,讓老人能乾乾淨淨、清清爽爽的休息,直至幾年後老人安然去世。孟昱自己的母親去世前,她也是這樣端屎端尿地全心伺候,讓老人滿意。
孟昱有個姐姐從小就患有精神病,瘋瘋癲癲,在屋子裏隨地大小便。多年來,尤其是她母親過世後,為照顧年近九十的老父親和瘋姐姐,她和妹妹每隔幾天就回老父親家幹活,打掃充滿著尿騷味的屋子,洗衣服被褥,再做好夠他們好幾頓吃的飯菜,冷藏起來。妹妹身體一直不好,很多力氣活都是孟昱幹。
對外人,孟昱同樣具足愛心。有一位八十多歲的獨居奶奶,居住的整棟樓房發生重大事故,樓內居民需要搬出來住一段時間。孟昱主動把老人接到家裏,管吃管住待了大半年,直到老人樓房修繕好才搬回去;孟昱趕集買東西,賣家一般會把零頭省去,只要整數費用,她總會主動把零頭補上,體諒賣家的辛苦。
孟昱本是一名歷史教師,由於堅持信仰,十多年前就不讓她上講台,被安排到文印室幹工人崗。學校(原七中)所有的文印工作都由她一人承擔,經常整上午或整下午站著打印、複印,但她都高效高質量的完成,沒有耽誤老師們的教學,獲得了老師們的一致好評。
在孟老師被綁架前,正是疫情封控時期,孟老師每天早上六點多就趕往學校投入疫情防護工作,晚上回家也很晚,天天忙得顧不上做飯。這樣兢兢業業的一位好老師,卻被迫害到本應關押壞人的看守所,豈不令善良民眾寒心!
溫馨小家裏的驚魂一幕
二零二一年春暖花開的季節裏,四月二十三日,卻是一個令孟昱丈夫周工至今心有餘悸的日子。那天上午孟昱像往常一樣上班去了,他在家中辦公。不久家門突然被打開。一幫穿便服的男人挾持著孟昱老師闖進來,他們胸前的工作證都用黑色夾子遮蓋著,看不出真實身份。來人打開門後,把孟昱又帶走了,然後就像一夥劫匪一樣,開始暴力抄家。
剛從國外學成歸來的獨生兒子,正在家裏睡覺。警察在他熟睡中粗暴地掀開他的被子,使他除內褲外瞬間全裸暴露。受到這種從未有過的刺激和驚嚇,孩子事後一度消化不良、飯後嘔吐。
抄家持續了整整五個小時,家裏被翻得滿地狼藉。便衣們非法抄走大量個人物品,包括周工(未修煉)辦公用的電腦、手機、移動硬盤等,還有家中存放的16萬元現金也劫走了(後來要回)。
驚魂未定之下,周工被帶到公安局,進入一間為犯罪嫌疑人準備的約束室,被迫接受非法審訊。從下午兩點二十分至晚上八點三十分,訊問持續了六個小時,直至晚上九點他才回到家。從始至終沒有人向他出示任何法律手續、證明文件和權利告知書。
在被審訊的整個過程中,這位高級知識份子,頭腦似乎失去了掌控,事後自己都忘了怎麼回答的。終於筆錄完「口供」,簽下他的名字。他沒有想到,以往落在工程圖紙上承擔重大責任的簽名,第一次被按上了黑灰色的印泥。
他更沒有料到的是,他的「口供」,已經被公安用作證實愛妻「有罪」的「證據」,自此,他已經成了控告愛妻的「證人」。
衙門難進 黑幕重重
孟昱的丈夫不相信,不是講以法治國麼,難道他們就不能文明執法、按法律辦事?
之後周工開始了一段艱難的奔走。他多次前往基地分局,詢問情況並依法索要對孟昱的拘留證。但除了抓人四天後公安局打來一個電話通知外,他始終沒有見到拘留證。
要知道,一紙拘留證意味著他們的行為是否合法。辦案程序是先立案、後拘留。有犯罪事實發生,才可能立案,立案後才能開具搜查證、拘留證等。而社會上並未發生犯罪事實,孟昱也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煉法輪功違法,何以立案?公安從家中非法搶走物品,再把家裏的大法資料作為所謂的「證據」進行構陷,先定罪、抓人再找「證據」,即使此時「立案」,也完全是嚴重違反司法程序。
周工的日常工作也受到嚴重干擾。便衣抄家時,把他用於存儲三十多年工程資料的兩個移動硬盤等物品(與案件無關)進行了查封和扣押,他在家工作用的台式電腦主機也被查封和扣押。由於嚴重影響了工作,他多次索要,公安都以正在做技術鑑定為由,過了好幾個月一直不還。一名警察說這次抓捕了二十幾個人,各種物證堆了滿滿一屋子,仍未檢查清楚。警察扣押物品一般需要向當事人出示物品扣押單,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但警察抄家時孟昱並不在場,警察擅自搬走家中的私人財物,所謂「執法」實質是搶劫。周工也未收到物品清單。
期間,國保辦公室電話打不通,打多少遍也沒人接;去公安辦公樓找相關責任人,門衛攔住不讓進,要進必須得有領導的預約電話;檢察院,同樣是銅牆鐵壁,別說門衛,沒有卡,電梯都別想進。真是求告無門!
艱難的營救
周工開始著手聘請律師,運用法律營救妻子。周工電詢了本地和省外幾十個律師,都直接或間接不想承攬法輪功的案子,因為是所謂的政治敏感事件。都說被政法委盯得很緊。過程中周工當面約見了四個律師。
第一位律師問他在公檢法部門有沒有熟人,可以將孟昱的案子攔下,不逐級報上去。周工說不認識,該律師就暗示,他可以找這個長那個長的看能否做到。至於打點費,大約需要二十萬元左右。
於是周工約見了第二個律師。律師一聽說是法輪功,立刻拒絕,說是政法委規定不讓摻和法輪功的案件。
見到第三個律師,周工向律師提到,針對上述警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二零一八修正)的幾項問題,能否到其上一級或同級檢察院控訴,律師回答,如果這樣做的話會引來前一部門的報復,本來是從犯會被判為主犯!
第四個,律師說每年五月份前後或幾個節日前都會抓捕習練法輪功的人作為工作業績。言外之意,四月底這次抓人,其實是以抓捕法輪功作為辦案人員升官加薪的資本,法律在這裏沒有用!
好在其中一位律師雖然不接,但幫忙介紹了外地一位維權律師。
二零二一年五月十九日,周工把律師代寫的《取保候審申請書》遞交到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國保大隊二樓辦公室,一直未見回覆。國保拒不回覆的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二零一八修正)第九十七條。
鑑於公安機關一系列違法行為,帶著對妻子的牽掛,周工冒著風險,上12389公安舉報中心網站,實名舉報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局長馬建。
幾個月後,馬建給周工打來了電話,惱怒地責問他控告的事情,並威脅他要「面談」。顯然上面派人來詢問了馬建。對馬建的恐嚇,周工沒有懼怕,畢竟控告信裏寫的都是事實。但周工不久得知公安打聽他的所在單位,很可能想通過工作單位對他進行壓制。幸好周工算是自由職業者。
漫長的檢察院階段,拖延到將近七個月。期間周工向多個東營市及東營區政府機關寫信,反映公安機關的違法情況,要求依法釋放妻子,但所有的信都如石沉大海,無一回覆。
檢察官助紂為虐 強加罪名
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負責對此案審查批捕和提起公訴。如果說國保為撈取政績不擇手段,那麼作為檢察官,如果能夠秉公執法,起到監督的作用,完全可以避免這起迫害無辜的惡性事件。
辦理任何案件都需要有法律依據。然而,在中國的所有法律中都找不到修煉法輪功違法的法律依據;法輪功不是邪教、官方認定的十四個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國家出版總署的二零一一年50號解禁令已經確認法輪功書籍是合法出版物。
檢察官找不到法律依據,卻對孟昱進行了批捕和起訴。為達到構陷的目的,檢察官沒有依法對非法證據進行排除:公安機關嚴重違反司法程序辦案,其提交的從孟昱家中抄走的物品,屬於非法證據;公安把孟昱丈夫關在約束室進行了六個小時的非法審訊,並將他的筆錄作為「證詞」對孟昱進行構陷,也是非法證據。
在對查抄的資料進行所謂「認定」時,竟然由負責抓人的國保「認定」,將資料定為「X教宣傳品」,而不是由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鑑定機構去鑑定;對此檢察官沒有行使監督權,只是充當了一個共同犯罪、共同承擔罪責的傀儡。
檢察官在公訴書中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孟昱提起公訴,但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遭到了她的破壞,破壞到甚麼程度,後果如何?是故意還是過失?這些基本的內容公訴書中都沒有。當然公訴人自己也回答不出來,因為這個罪名從頭到尾就是栽贓陷害。
非法庭審 重刑迫害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山東東營區法院對孟昱進行了非法庭審。主審法官是閆曉輝,檢察官任耀海。五月下旬,進行了第二次開庭,任耀海又強加了新的非法證據。外省的維權律師為孟老師做了無罪辯護。
作為孟昱的丈夫,他多麼希望能在法庭上見到她。但他被閆曉輝告知不能參加法庭的旁聽,理由竟是,他是所謂的「證人」。兩次開庭,丈夫的旁聽權利都被非法剝奪。
檢察院公訴書中把在孟昱家中搜出的小冊子、存儲卡作為定罪的「證據」。在法庭上,法官理應判斷「證據」與罪名的關聯性。有關聯才可能證明有罪,反之則無罪(眾所周知,大法書和真相小冊子中都是教人向善,講清事實,不涉及政治)。對於這樣一個關鍵的環節,應該當庭公布、閱讀小冊子的內容,並播放存儲卡中的音視頻文件,才能加以辨別和判斷。但法官僅憑一張物品清單,直接把小冊子的冊數當成了量刑的「依據」。這種行為,已觸犯刑法,涉嫌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
當孟昱要進行自我辯護的時候,法官閆曉輝打斷並制止了她。法官違法剝奪了當事人的自我辯護權、最後陳述權。
實質上,對於法輪功的案件,法院沒有獨立審判權。政法委、反X教協會等迫害法輪功的幾隻黑手在直接操控。只是通過公、檢、法的這波操作,讓迫害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迷惑不明真相的民眾。在這種紅色恐怖下,就連法輪功學員的家人也有人難辨是非,指責埋怨,忘記了自己曾經間接受益於法輪功;也有的家人心懷痛苦卻不敢聲張。孟昱被抓後,她的老父親突然天天胸前戴上黨徽,手裏抱著本《毛澤東選集》,顧不上瘋癲的大女兒,經常出去跟小區的人們宣揚自己政治學習的認真,讓人不勝唏噓。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東營區法院冤判孟昱三年半,勒索罰款三萬元。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身陷囹圄一年多以來,孟昱老師遭受了濱海看守所的虐待。她因仗義執言,被同室關押的惡人毆打兩次,眼鏡被打壞兩副。看守所不分是非善惡,孟昱老師被毆打,警察卻把她與打人的惡人同樣對待,被戴手銬腳鐐半個月。孟昱被打兩次,上刑具共計一個月。
區法院冤判後,孟昱已經上訴到東營市中級法院。她的丈夫,仍然為她聘請了無罪辯護律師。
信仰無罪,煉功合法;迫害有罪,切莫迷失。是非面前,請選擇正義與良知!
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 本案上訴的主審法官 馬法官 0546-6387779
東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成秋林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府前大街92號)東營市檢察院 黨組書記、檢察長丁西超 0546-3011066
副檢察長牛金臣 13805469867
東營市檢察院檢察長梁檢 18661396199
東營市檢察院控申處 0546-3011066 0546-8381118
東營市人民檢察院案管中心 0546-3011297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府前大街77號) 東營市人民政府 陳必昌 0546-8331886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府前大街81號)人大常委會 鄭建軍 0546-8331129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府前大街77號)東營市人民政府 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孫早軍 0546-8331886 0546-8381102
(山東省東營市東三路153號)東營市紀委信訪室 0546-12388
(山東省東營市市委市政府辦公樓905房間)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 舉報短信 18354612380
看守所電話:0546-8507601 8507605 8507600 13395463509;13780773639;13864719089;13963374839;15266028377;15275653166;13345050760;15066079926;13306473307
東營區(一審):
東營區法院 本案法官:閆曉輝 0546-7035198
東營區法院刑庭庭長紀鵬輝 0546-8265069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新泰路) 東營市東營區檢察院 崔江西 0546-3012110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寧陽路89號東營區人民政府) 區委書記 苟宏水 0546-8222910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寧陽路89號東營區人民政府)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成彬 0546-8222910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政府辦公樓)東營區紀檢委 紀委書記陳林廷 0546-8221308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寧陽路89號)東營區人民政府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成彬 0546-8222910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寧陽路87號) 東營區紀委信訪室 0546-8223413
東營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任耀海 0546-3012109 0546-3012053
趙修成,勝利油田610骨幹、文字打手,現兼任山東省反X教協會副會長;1959年12月22日出生;家庭住址:山東東營勝利花苑78號樓2單元1502室 電話13305460711。其兒子 趙仲宇身份證370502198104203217,15105460805 供水公司工作
馬建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副局長,13954628671,1976年8月1日出生;妻子李曉華;兒子馬一茗;家住東營區勝利花苑丁香園
安茂森 基地分局國保大隊長,參與多起迫害綁架大法弟子的惡行 身份證37050219680616003x 18205461695 0546-8268076
基地分局辦案中心 0546-8506466 8506467
以下為幾年前的號碼,現在可能有不少變動:
基地分局科通派出所(實施抓捕):值班室 0546-8552867
李 燁 13954667709
趙傳強 15666672123 0546-8771388
周 虹 13905468738 0546-8217316
趙培義 13906474231
潘貞祥 13012906170
張結實 15666672159
庹先敏 15615160107 0546-8526928
王以生 13954653811
劉國強 13562257608
杜忠祥 13506368039 0546-2982213
楊成安 13054652028
劉 俊 13506367280
翟 萌 15066072686
劉 暉 13854615145 0546-7560080
王文慧 13054629809
王雁平 13954671128
張海寧 15666672116
邢 凱 15666672113
吳紅江 15666672102
劉進峰 15666672157
孫志國 15266195526
馬林林 15666672131
孟 偉 13325052799
丁 峰 15666672120
李向峰 15154617686
張鵬蕾 15666672106
李 朋 15666672152
張 帥 15006863456
宋 強 15666672125
王 濤 15666672110
甄安國 13675468818
吳紅江 15666672102
王以生 13954653811 0546-8778111
韓 磊 13054626518
楊金波 15666672119 0546-8259304
孟 偉 13325052799
楊成安 13054652028 15666672133 0546-8557060
劉國強 13562257608 0546-8817512
劉進峰 15666672157
劉 輝 15666672150
郭新雷 15666672103
以下為幾年前的號碼:
東營市中級法院(負責上訴案件):
楊憲銀13706366676
路學玲13562286787
張江濤13954670380
李強文13954671863
魏金青13455718360
李愛玉13562275068
姜曉豔13589989559
杜延偉13589968991
杜某13805468015
週一民13054696358
宋某13356649599
孫某13562276288
宋某13954618513
王某13561018199
鞏振和13506369786
李延華13963350076
胡某13562290999
王道敏13054675666
武某13054622686
李某13954609109
王立東13954671867
蓋本華13325037859
王本昌13954609009
武秀傑13864711977
尚玉磊13589959888
趙邊疆13210376888
陳 鵬13589952183
呂立東13054669770
宋朝暉13361505667
劉亮亮13012915333
李某13854697599
毛某13105465782
門某13561079403
吳春民13506366523
李祥升13884927573
李 月13705460615
付金鵬13156017865
孟凡榮13805467976
李 娟13561032602
馬偉英13954678732
張 穎13561032582
王繼印13864797915
尹某13563397525
立案庭:
許建祥13054644123
牛國昌13780777008
綠彥松13505468628
張勇13561018078
劉長勝13963360808
柳13954655039
刑一庭:
張志剛13954671556
張洪海 13356638586
劉13954671851
許建民13506363912
刑二庭:
徐峰13954671861
耿振勇13905465016
宋國蕾13153412392
張寧13563394616
桑愛紅13562276837
刑三庭:
馬日全13905467176
張曉賓13805460808
張素雲13561087371
徐愛麗15318362797
張志田13854690196
執一庭:
劉憲福13054662738
李道華13864712759
邵光太13954671759
曹修法13562255135
李詠明13963356178
執二庭:
蔣積傑13963350089
黃龍照13563382838
蔣建功13518666326
楊敬栓13356643216
陳樹敏13589968786
執三庭:
焦 偉13864760091
來慶雲13963350061
李貴英13954610667
李 敏13562290435
崔海霞8088989
研究室:
曹志海13006548777
袁俊峰13954618200
文清13655469868
延 顏13954698700
徐建軍13954671872
岳新民13864711868
法警支隊:
王維新13563395259
田 鑫13561088118
張學山13181412917
李燦悅13054675638
高向東13954684200
王正印15954601949
車新文13054688889
紀檢組:王文獻13954618369
監察室:王英13954680008王目發13954678875
法官學院:
李永武13505468538
張愛雲13705460388
其他:13780777866、13697821888、13506368269、13854670796、13561008288
東營市法院:
王少南05468382699、13506368988
胡友泉05468381029、13506368599
董振河05468386115、7999221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10/1/2040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