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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勝利油田退休職工賀柏青、耿守田面臨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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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東營市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綁架了至少二十名勝利油田法輪功學員。其中勝利油田退休職工賀柏青、耿守田將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下午兩點面臨非法庭審。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濱海公安局各分局出動大量警力,一天之內非法抄家、肆意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其中六人(孟昱、孟繁芸、郭紅炎、陳曉紅、賀柏青、周德勇)現仍被非法關押,五人(耿守田、劉燕美、陳國華、李學榮夫婦)被非法「取保候審」,其他十幾位法輪功學員被抄家、拘留。

被綁架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都是左鄰右舍和單位公認的好人,遭到警察的非法抄家;有的學員在上班時被帶走。他們的家人不知道親人為何被抓,很長時間不知道人被關在哪裏,打國保辦公室電話無人接,到公安局找國保被門衛攔住不讓進,親人的生死都無從知道。漫長的煎熬幾天後,家人們接到一個通知電話說人已拘留,但始終沒有收到拘留證。一直到三十多天後,國保才通知家人簽一紙「逮捕證」,然後又是毫無音訊的漫長等待。

根據《警察法》,警察辦案必須先出示工作證,然後出示法律條文依據和犯罪證據,然後才能抓人。而這幫人實施綁架時,都是穿的便衣,工作證都用黑色夾子蓋著,其它甚麼也沒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這些所謂「執法人員」犯下「綁架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公安人員犯下「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

幾位法輪功學員先是被關在「610」洗腦班(集輸洗腦班和勝採洗腦班),在洗腦班被非法審訊之後又轉入看守所。集輸洗腦班和勝採洗腦班是違法的黑監獄。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相關警察犯下「非法拘禁罪」、「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二二年一月底,勝利油田退休職工劉燕美、耿守田、賀柏青等人被東營區檢察院構陷到東營區法院。

對賀柏青、耿守田提起非法起訴的是東營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任耀海,負責非法審判的法官是東營區法院閆曉輝。


相關人員: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山東省東營市濟南路84號 0546-8506129 )國保支隊張瑞(負責人)、劉磊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淄博路210號)
馬建,男,山東省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副局長 出生日期:1976年8月1日; 妻子李曉華;兒子馬一茗;家住東營市東營區
勝利花苑 13954628671
岳千里,男,基地分局國保副大隊長、教導員 15254465799
夏廣斌,男,基地分局國保中隊長 18295461298 13792075918 警號 001644
濱海公安局基地分局國保:0546-8506437 8506436
東營區人民檢察院(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井岡山路910號) 0546-3012058
東營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崔江西 0546-3012110
東營區檢察院案管中心主任 任耀海 0546-3012109
東營區法院(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鐘山路909號)
東營區法院刑庭庭長 紀鵬輝 0546-8265069 8265152 7035069 15865455757
東營區法官法官 閆曉輝 0546-703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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