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秀華在病榻中 |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常秀華去早市買東西出來,剛走到外面不遠,突然後背被兩個男人頂著,然後一人架著她的一隻胳膊,一人自稱是公安局的,接著就打開她背著的包亂翻,沒有任何理由和說法,就直接把她劫持到樺南縣公安局地下室,常秀華問劫持的人叫甚麼名字,那人說,「我姓李,你們都知道我。」後來才知道他就是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曉林。
常秀華被他們強制坐在鐵椅上戴上手銬,一個女人來搜身,把房門鑰匙、身份證、手機、錢包裏的幾百元錢一同搜走,然後他們又輪番的來人非法審訊。
李曉林又帶領六、七個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給常秀華戴著手銬去她家,進屋他們到處翻,把駕駛證、行駛證、車鑰匙,還有一些珍貴的私人物品(法輪功書籍)都搶走了。李曉林又要車庫鑰匙,然後問車庫在哪兒,一個警察手中拎著一個撬棍,威脅、恐嚇說,如果你不告訴我們,我們就撬門,給你撬的稀里嘩啦的全報廢。後來把車庫門打開,把私人物品全部掠走。
從常秀華被劫持,搜家、搜車庫,到當天被非法關押在公安局地下室,整個過程,李曉林沒有穿警服,更沒有出示過工作證、搜查證等系列法律依據。不僅如此,他們次日又把常秀華帶到佳木斯看守所圖謀拘留。因當時疫情期間,醫院做核酸檢測不便,他們無奈不得又把人拉回來,給一個「監視居住決定書」,並告知在家監視居住六個月,而且在常秀華家室內放一個監控器,在國保大隊長李曉林的手機中隨時監控,不許離開小區半步。
常秀華被監視居住半年到期,八月二十日左右,國保大隊長李曉林又告知常秀華,從即日起「取保候審」一年,並限制在縣內流動不得外出,並迫使交5000元保證金。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七日,樺南縣國保大隊長李曉林等四人,再次到常秀華家騷擾,常秀華沒在家,回來後母親告訴此事。常秀華給李曉林打電話問有事嗎?李曉林掩蓋說沒事。次日早七點他們就去常秀華家,又給一個「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改為刑事拘留,將常秀華帶到立新派出所,再次非法審問曾經在她家搜到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來源。常秀華拒絕他們的非法審問。他們執意關押迫害,走所謂「程序」,將常秀華拉到佳木斯中心醫院體檢後,送佳木斯看守所。
常秀華被綁架前身體右側乳腺就有點腫塊狀態,平時穿衣服都要小心,儘量避免一些劇烈活動與撞擊,所以腫塊已逐漸維持消減狀態。自從被無緣無故綁架到監視居住後,失去人身自由,鬱悶、上火,加之被綁架當天,兩個大男人(胳膊粗、力氣大)一邊一個拽著她的胳膊,由於肢體碰撞,致使乳腺腫塊加大,身體出現咳嗽、乳腺變紫黑膿腫狀態。因此佳木斯看守所拒收。李曉林等警察不得已才罷休,當天將常秀華送回家。隔日後十二月十日,李曉林到常秀華家補回一張「取保候審決定書」。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李曉林又將常秀華帶到檢察院,把卷宗交給一個人然後就走了。當時常秀華身體虛弱臉色蒼白(因流血已持續半年左右),有些坐不住了,檢察院負責此案的於洋回來後,看到這種情況說:你先回去吧,過兩天再找你。
常秀華從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十日,被限制、監視居住長達270多天。為維護自己的人權,常秀華曾經向樺南縣政法委、縣婦聯、還有十多個社區郵寄了本人被迫害、及法輪功遭中共誣陷、誹謗的真相信。二零二一年二月她還向樺南縣公安局紀委監委派駐公安局紀檢組遞交了對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曉林的控告狀,請求相關機關依法監督、制止、糾正李曉林的違法、犯罪行為,追究其的刑事責任,並解除對本人不當的強制措施,恢復人身自由。
常秀華遞交了控告狀後,樺南縣公安局國保仍未對常秀華停止迫害,只是換湯不換藥。由公安局國保副隊長張弛(後期是派出所警察)不定期出面監視常秀華狀況,他說:「李曉林被你告了,他迴避你的『案件』」。其實這只是掩人耳目,李曉林始終是迫害責任人。
常秀華在本縣住院醫療出院後,因自身自理艱難,去姐姐家居住。李曉林派人去常秀華家看人不在家,常的母親告訴說在醫院住院,李曉林協同下屬去醫院追找、調查。當得知出院了,又親自給常秀華打電話騷擾追尋人在哪兒。常秀華為了避免給姐姐家增加負擔,被迫不得離開回到家中。回家後,派出所仍去拍照、監視。
常秀華在沒有人身自由、遭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曉林、立新派出所警察監視居住長達485天中,難以安靜療養,病情惡化,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六日含冤離世。
這是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李曉林,執行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的又一起罪證。
再次提醒樺南縣有關部門人員,別再以「工作」為由,替中共賣命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了,心存善良,才會得到神的護佑。如果一味的心存惡念迫害好人,神佛不容。樺南縣的前車之鑑,足以證實善惡有報的天理。
從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開始,樺南縣公安局第一任國保大隊長李軍,參與迫害十多年,二零一二年晨練時,暴死街頭,年僅57歲。第二任國保大隊長陳洪輝,男,40多歲,(外號:陳大虎)繼任後,迫害法輪功學員更是心狠手辣,上任僅兩年,二零零九年在公路上開車撞到大樹上顱骨粉碎,當場死亡。陳玉君,男,43歲,樺南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把迫害好人當工作,二零一四年他騎著剛買回兩天的「鍛煉自行車」去鍛煉,在路上連人帶車栽到路邊的溝裏,被人拽出後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上述三人在職期間,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機會,多次給他們講真相都當作耳旁風,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利用迫害法輪功撈取政績往上爬。尤其第二任國保大隊長陳洪輝,一位好心的鄉政府人員提醒他,別迫害法輪功學員,對你不好。他揚言說:「這麼多年出車也沒撞死,都說報應,報應我個試試,我就跟共產黨走到底了。」結果沒出七天,就遂了他的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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