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底,家人收到一封來自王翠英的信,落款是十月二十六日的,信中的語氣、內容令人質疑,兩頁信紙上的筆跡不同,不是她本人的筆跡,是有人模仿王翠英的筆跡寫的,部份內容被掉包了。信中除了寫有匯款用的銀行賬號,大半篇幅都是讚美監獄和獄警,不合常理。家人對王翠英在監獄裏的真實處境感到擔憂。
《監獄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但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山東女子監獄給的說法是:如果服刑人員寫給家人的信件中「有礙罪犯改造內容」,會被扣留,但會告知其本人。而明顯王翠英並不知道自己寫的幾封家信都沒有給寄出,更荒唐的是她唯一寄出的信是被人模仿筆跡、篡改的。山東省女子監獄私自扣留、篡改法輪功學員的信件,是對法律的藐視和對公民個人權利的侵犯,是違憲違法的行為。
王翠英是山東省菏澤市委黨校退休幹部,煉功前身體患有風濕病、胃病、腎炎、膽囊炎、頸椎病、嚴重貧血等多種慢性病,都是醫學上的難治之症,是當地公費醫院的「老病號」。長期病痛導致她身心備受折磨,動不動對家人發脾氣,感覺活得很苦很累。於一九九八年一次偶然機會,她在診治醫生的推薦下走入大法修煉,身體上的疾病很快就不治自癒了,從此獲得了身心的健康,家庭也變得和睦。身為財務工作者的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不貪不沾、清正廉潔,多次拒絕關係戶的請客送禮,包括購物卡、現金等,為單位節約了大量的資金和費用,得到領導、同事們的一致好評。因此她多次獲得省市級先進工作者、年度考核優秀等級。
只是將使她重獲新生的法輪功的美好告訴身邊的人,王翠英就屢次遭到綁架、抄家、判刑迫害,家人也幾度遭到公安國保、610恐嚇、勒索錢財,給她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和經濟損失。
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傍晚,王翠英在路邊發送真相冊子時,被跟蹤監控的牡丹區公安局警察綁架。山東省鄄城縣法院在二零二一年三月份對非法關押兩年有餘的王翠英、趙愛真非法判刑,至今家人未看到其判決書。
關於王翠英遭受的更多迫害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檢察院造假證 山東菏澤市王翠英被非法判刑五年》《山東菏澤王翠英、趙愛真被鄄城縣法院非法庭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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