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女,一九七零年生,一九九八年夏天,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李青明白了人生的真諦,學會了用真、善、忍的標準衡量自己的言行,改掉了以前的壞脾氣,做一個真正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小人妒嫉,開始對上億大法修煉者殘酷打壓。李青和當地的法輪功學員給當地政府聯名寫了上訪信,要求還大法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
有一天,當地國保大隊兩人闖到李青家,下傳票,他們說上訪信上有李青的名字,要勒索罰款一百元。李青不配合他們,拒絕交錢,被綁架到單縣公安局。後來李青家人去交了一百元錢,李青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李青去複印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國保大隊人員綁架到單縣公安局。晚上,又被劫持到單縣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了二十多天,並在沒有任何收據的情況下,勒索李青家人四千元錢後,才把李青放回家。
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一年上半年,李青遭受過兩次迫害。第一次是李青被原單位(三台商場)人員綁架到當地公安局辦的「轉化」班,由單位人員陪同吃住。第二次,國保大隊人員徐兵(音)、齊俊洲(音)到李青家威脅她,不讓李青到北京上訪。李青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他們就對李青家進行非法查抄。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青和法輪功學員一起去了北京。國保人員到李青家騷擾,追問她的去向。李青為了避免被綁架迫害,被迫流離失所到了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的雁盪山地區。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李青在雁盪山山上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雁盪山派出所人員跟蹤,被綁架到派出所。後又讓樂清市公安局的人把李青帶走。在公安局,李青遭到公安人員的毆打和逼供。後又被他們構陷,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春,李青被劫持到杭州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在監獄的入監隊,李青因拒絕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一趙姓獄警對她體罰,強迫她幹活到半夜十二點,凌晨一點左右才能睡覺,李青每天都超負荷勞動。大約一個月左右,李青出現了眩暈、嘔吐不止的症狀。李青一直拒絕「轉化」。
二零零四年,李青回到家中。李青的丈夫是個老實本分的人,經過多次的驚嚇,終於承受不住各方面的壓力,在李青被非法關押期間,與她離婚。李青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僅僅因為她堅持自己的信仰,被中共惡黨發起的這場鎮壓迫害的家庭破碎。
遭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日,當時三十九歲的李青到一位法輪功學員家,當時這位學員家已被秘密監控。當天,城關派出所一名女警察冒充是收垃圾費的,把門騙開,接著闖進了派出所和國保的一夥人。其中國保的包立虎(音)、齊俊洲(音)等人綁架了李青他們三個人。
隨後,警察又非法抄了每個人的家。搶走李青的私人物品:筆記本電腦一台、激光打印機一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三台、切割機兩台、訂書機一台、激光傳真打印機一台、複印紙若干包、幾十本大法書籍、大法護身符、真相資料若干,至今未還。
經當地公安部門構陷,李青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李青被劫持到山東女子監獄繼續迫害。剛到女監,邪悟人員王曉然威脅李青說:「監獄裏有水牢,把你關到水牢裏去,把你打死後,從牆上扔出去,誰都不會知道。」
因李青拒絕「轉化」,在二零一零年三月份,還穿著棉褲棉襖的情況下,邪悟人員和其他刑事犯人受獄警指使,強迫李青睡在地上的光板床板上。監獄還剝奪李青的睡眠,每天都是很晚才睡,很早起床。睡著時,刑事犯人時不時的掀開被子,看看李青有沒有煉功。
獄警許玉美因達不到對李青「轉化」的目的,對李青進行人格侮辱,謾罵。因為李青不認罪,不「轉化」,每月一次與家人打電話的權利也被獄警剝奪。
李青年邁的母親再也經不起中共一次又一次的打擊和精神傷害,於二零一三年三月份去世。這次迫害導致李青已複合的婚姻,再次破裂。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中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甚至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枉法犯罪,執法犯法。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從這種意義上說,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7/28/1943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