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娟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到被冤判,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天津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地點在濱海新區大港。期間,她的辯護律師多次到看守所會見她。親友也會不定期的到看守所給她送錢和衣服。但是,到了二零二零年六月,親友再到看守所給她打錢,看守所卻回覆說沒有這個人。
於是,高立娟的家人通過監獄管理局聯繫天津女子監獄尋找高立娟,還是沒有結果。
高立娟的家人又多方打聽,找到一絲線索。據悉,高立娟很可能是被關押在天津濱海監獄。聽起來讓人難以置信,眾所周知,天津濱海監獄在押人員一直都是男性。那裏也是迫害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黑窩。但是,早在二零一九年,濱海新區第三看守所內在押人員就聽警察說那裏也有女囚。
抱著一線希望,高立娟的家人去了濱海監獄,得到的回答仍然是那裏沒有高立娟,也沒有女監。高立娟被綁架、重判、勒索,然後被消失,竟沒有一個執法部門給予明確的答覆。
事件回放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天津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察夥同各區級公安分局和下屬派出所在全市綁架法輪功學員。包括高立娟在內共有三十七人被綁架。其中至少十四人被非法批捕,八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達十一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高立娟非法庭審,兩位律師出庭為她做無罪辯護。在此之前,濱海新區法院曾三次試圖要對高立娟非法審判,都因為證據不足而取消。律師辯護道: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反覆取證不能超過三次,他們最後一次取證已經超過三次,所以,這次所謂的證據當屬無效。即使這樣,法官仍然要重判高立娟,說是上面的意思。
律師勸他們想想自己的後果,中央關於迫害法輪功的文件都是有皮筋效應的,如果這麼誣判將來對執行者不利,而制定政策者卻可以逃脫罪責。
可悲的是中共的公檢法司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從來就不執行法律,而是執行「六一零」的迫害命令,高立娟被非法重判。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1/1/27/190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