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軍是荊州市實驗中學的老師,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和妻子孫江怡在家中被綁架後,就一直被非法關押在西門看守所。到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一日才開庭審理。
說是開庭,其實就是走個過場,當時旁聽席上空空如也,只有後面兩排座位上稀稀拉拉的坐了十來個人,也不知是些甚麼人,和他們打招呼,他們根本就不理睬。庭審中,公訴人對李行軍他們指控的所謂罪行,夫婦倆都一條一條的予以駁斥,有理有據,說得公訴人無言以對。審判長只好在那裏一遍一遍的重複:問甚麼就說甚麼,不要說多了。律師也做了義正詞嚴的無罪辯護。整個過程持續了大約一個半小時,草草收場。
事後,法官在談到對李行軍他們的量刑問題時說:他要認罪認罰,馬上出去,不成問題。他要不認罪不認罰,那基本就是七年以上刑期。結果李行軍被判刑七年,孫江怡也被判了七年。
一、李行軍遭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行軍為了為大法討公道,還師父清白,隻身一人進京上訪,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湖北駐京辦,後被公安局國保大隊陳國元和單位保衛科李堂元截回。被劫持到西門看守所非法關押五個多月,被勒索罰款2000元,後又被送精神病院迫害。在那裏,李行軍被注射毒藥,強制服用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不服藥就用高壓電擊。把李行軍迫害的迷迷糊糊,大腦一片空白,回家後好長時間都沒有恢復,身體受到極大的摧殘。
二零零零年兩會前,荊州區六一零和國保大隊為了維穩,又把李行軍綁架到荊州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八個月。
二零零一年上半年,國保大隊、六一零等單位欲送李行軍去洗腦,派了五人從樓上把他強行抬下,被劫持到武漢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荊州區六一零和國保大隊的警察又要送李行軍去洗腦班。為了抵制迫害,李行軍從四樓跳下,導致右腿股骨頸下方骨折,左手小臂骨折。未待傷全好,他們還是強行把他送到洗腦班去,在那裏強制洗腦一個月。回來後,到二零零三年底才讓他正式上班,但工資卻比原來同級的同事低了幾級。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多鐘,李行軍從母親家出來,剛下樓,就被蹲坑的便衣、國保、西門派出所警察、學校保衛科等多人綁架,他們對他拳打腳踢,打的滿臉是血。被強行帶上警車後,就送到西門看守所去了。
二、雷雲波被迫害的情況
雷雲波,男,五十多歲,原荊州銀行系統職工。因修煉法輪功被單位開除。二零零零年在河南發真相資料被綁架,後在武漢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范家台監獄被毆打,被超體力奴役。
二零零九年初,雷雲波在雲南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先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一監迫害。後來又被關押雲南省二監區迫害。被關押在省一監二監區期間,因向犯人講真相,被關進嚴管室,隨後又被送到集訓監區,進行非法強行轉化。由於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戴上手銬、腳鐐關進嚴管室。九天時間不得閤眼,受盡了各種折磨。
二零一九年九月上旬,雷雲波又被綁架,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荊州市沙市區看守所,最近被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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