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甘蔚萍;陪審員:周俊、吳衛紅;書記員:葉靜。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馬鞍山市花山分局國保大隊夥同桃園派出所、花山派出所、塘西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已知有六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抄家、綁架。其中法輪功學員解會計(85歲),被抄走大法書後,因身體問題,家人的阻止,人未被帶走。其餘五人:周春英(87歲),王素華(85歲),沈雪梅(85歲),陳秀芳(84歲),季銀珠(78歲)分別被抄走師尊法像、大法書、電腦、播放器等等。
據說,早在三月份,國保便衣就已經在跟蹤,監聽她們了。在她們發資料時,被錄像,以此作為「罪證」。
幾位老年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花山分局,遭隔離審問,逼迫她們說出資料是從哪來的?每天白天審問後,叫她們的子女在限定的時間裏去接回,第二天,再送進去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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