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邪惡瀕臨滅亡前的瘋狂惡行,此時利用法律,以行政覆議、行政訴訟的方式主動找公檢法各部門講清真相,解救被邪黨迷惑和捆綁的還能被救度的生命,是一個將壞事變成好事的救人方式。
在利用法律講真相救人的方式上,很多同修都存在不同的障礙,在此摘錄明慧網已經發表的兩篇文章供同修參考,在最後的正法階段,善用法律講真相救人的過程中破除邪惡因素,解體對眾生的迫害。
一、明慧網在二零一一年三月發表的參考資料《反迫害法律手冊》第一版的前言「正用法律反迫害」,在此摘錄此文供同修參考。
(一)邪惡利用法律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
中國人(包括大法弟子)普遍法律意識淡泊,不懂法,甚至沒有起碼的法律常識。他們對法律敬而遠之,不願意也不想了解法律,同時又迷信法律。這一切給邪惡迫害大法弟子提供了一個必須的環境和「場」,在法律的外衣下幹著最邪惡的勾當。而大法學員無論被迫害到怎樣程度,甚至被打殘、打死,大法學員和家屬往往只是消極承受,沒有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人為地滋養了邪惡,縱容了邪惡,邪惡越發肆無忌憚,為所欲為。
(二)即便在中國,法律也應當被正用
師父說:「目前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就是在創造未來,當前三界內的一切也都是為大法而存在。」[1] 「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2]
今天世上的一切都是為大法而來的,都可以被大法弟子證實法所選用、善用。法律也是一樣,也可以被善用。中共邪黨是邪用法律,根本上變異了法律的本質與功能。我們大法弟子在證實法中正用法律,其實就是在圓容人間的法律,同時也給法律界人士提供一條贖罪和自新之路。
法律本身應該是可以起正面作用的,卻被邪惡利用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不應該消極承受,應該反過來用法律武器反迫害。
在反迫害中,如果大法弟子正念強,心態純正,沒有怕心,沒有人的執著、顧慮心與仇恨心;也不認為法律沒有用或不可能將壞人繩之以法。那麼,對於大法弟子來講,就沒有甚麼是不可能的。
法律是為正法而來的,在整個人類世界,特別是在中國大陸,一切鏟除邪惡的法律要件都已經準備好了,高級生命的巧妙安排是常人無法知道的,邪惡之徒更無法理解。從表面上看,中國法律看似被中共邪黨搞得支離破碎,可是,只要我們用心去做,我們就一定能把這個支離破碎的法律織成有力的法網,大法弟子的智慧完全可以打開這個正義之門。
許多同修不願意看中國法律,認為那是中共邪黨的法律,很避諱其中的「黨文化」詞彙與邪惡的邏輯。許多同修不願意運用法律的原因還有許多如同常人的藉口,認為:「邪黨不講理,你和它打官司沒有用。」「人家嘴大,咱們嘴小,你和它沒法講理。」「法院是人家的,你上哪去也告不出去,咱們就修好自己行了。」「法律是人家定的,邪黨不倒台,你打不贏官司,做好咱們應該做的吧!」等等。
正是因為我們有了這些常人的認識,邪惡才有漏可鑽,才能一直假借法律之名維持迫害,說到底是我們有意無意的承認了迫害「合法」。
法律在人間是一個普世的標準,而不是哪一個國家、哪一個民族、哪一個政治組織的標準。例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這些保護普遍人權的東西,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的法律中也是有同樣定論的,甚至,在量刑要件上的基本差異都很小。在中國環境下,法律被邪黨塞進許多私貨,在不同的整人運動中還塞進了不同的私貨。可是,邪黨的私貨是無法改變法律的基本精神的,它動不了正法的安排。換句話講,一切為正法所用的東西,誰也動不了!我們修煉的人更不能動常人的理,師父也講:「常人這個理,一般的大覺者是不輕易動的,越高的覺者越不破壞常人的理,一點不動。」[3]我們不能人為的把法院、法庭、法律「恩賜」給邪黨,那可是邪黨最想要的,它就想「合法」呢,誰承認它合法,它就要管誰。這是神所不允許的,誰要幹了這個壞事,那個高級生命不會饒他。近來,在中國大陸一些地方發生的迫害十分嚴重,也是這個原因。有太多的同修和太多太多的中國人認為法院、法庭、法律是邪黨的,無形之中承認了邪黨「合法」,邪黨也就能更方便的幹壞事了。其中的教訓應該使我們更清醒,我們大法弟子應該充份運用正法安排的這一切反制邪惡。我們是在運用公平與正義鏟除罪惡,是在用這種人能聽懂的語言救度眾生,是在給未來人留下一條理性平和的正路。這是站在修煉的基點上講我們運用法律應該把握的要點。
大法弟子以甚麼心態看待「黨法院」的判決結果?有許多同修的心很注重結果,那個心很執著「黨法院」給的結論。最後等來的結果甚麼樣?「黨法院」的結果一定不是讓你回家。因此,心裏很不平衡,認為打官司沒用。所有認為打官司沒用的都是在默默的接受和承認迫害,我們大法弟子做任何事的基點應該是修煉人的正念,要在法上看問題,要在大法弟子承擔的使命上看問題,我們大法弟子只有救人的份。無論我們付出多大、吃多大苦、甚至是付出人身,我們都是為了完成大法弟子的使命,而不是為了一場人間的官司勝負。我們是明明知道「黨法院」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給大法弟子強加罪名、判刑的,我們卻不為其邪惡的迫害所動,仍然認真的做好法律訴訟,這是為了挽救世人的良知而做,而不是為了自己在「黨法院」得到甚麼「無罪釋放」而做。
(三)如何在中國正用法律反迫害?
隨著證實法進程的向前推進,如何運用法律制止迫害、證實法、救度眾生,已經成為越來越重要的一個問題。如果人人都能善用法律,那邪惡就會加速解體和消亡。
從法律角度反迫害不僅僅體現在事後起訴迫害我們的邪惡之徒,當然這也是主要的一方面,在迫害前和迫害中也應該從法律角度反迫害,儘早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我們可以正告行惡者它們的行為是犯罪,應負法律責任(如果知道具體的條款和後果更好);如果他們不聽勸阻,繼續行惡,要將他們告上法庭。我們不僅僅是說說而已,要有將惡人繩之以法的強大的正念和決心,並在事後及時付諸行動。對於毫無人性、正念無存的惡人、惡警來說,他們不相信神的存在和因果報應,這些對他們可能不起作用,而法律的制裁和利益的損失(如失去工作)卻是他們害怕和顧忌的,我們要讓他們人的表面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他們看到大法弟子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的不可動搖的意志和決心,也許會停止迫害或有所收斂。這也是對他們的慈悲和挽救。
許多大法學員沒有從法律角度反迫害,不是他們做的不好或正念不強,而是不懂法,法律意識淡泊,根本沒意識到這一點。大法學員要對相關法律條款應該有個大致了解,增強法律意識,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另外,在講清真相中要適當增加一些法律方面的內容和知識,破除世人在這方面的迷惑和誤解。
二、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的文章《用法律反迫害的嘗試(上)》,文中 「心態純善,是成功的關鍵」一節,摘錄如下供同修參考。
(二)心態純善,是講真相成功的關鍵
同修甲悟到:善是法徒成就一切事的關鍵,是大法弟子必須修出來的,用法律反擊迫害,一定要修出善才行。
(1)修淨內心之惡,根除迫害的把柄。
師父講過:「舊勢力是以惡治惡的方式幹的。」[4]師父說: 「因為不會在大法弟子中出現任何無緣無故的事情,也是不允許的,誰也不敢。你別看邪惡它怎麼邪惡,它不敢這樣做的。舊勢力的因素它敢於在大法弟子中起這個作用,就是因為你有這樣的人心,需要這樣人的出現。在這方面大家一定要清醒。」[5]
同修甲理解:為甚麼現在還有邪惡迫害?從一個角度看:一定是我們心裏有惡念、有執著,舊勢力用這種變異的方法讓我們修善、去執著,真的修出了純善,去掉了執著,迫害真就沒有存在的理由。用法律反迫害也是這樣,如果我們心裏有惡念,還可能招來迫害,所以必須用純善的心態去做。
交流中我們悟到,這不是師父講的「修內而安外」[6]的一層內涵麼?明慧交流文章《一位神仙眼中的大法弟子》,世外同化大法的高人,從局外一下指出我們的癥結所在:對「了卻人心惡自敗」[7]的法理不全信、理性認識淺。這次交流,明白了「了卻人心惡自敗」中的「人心」,一層內涵直指我們心中的惡念,而今終於在理性認識上突破了。
(2)師父點化:挽救惡人
甲曾結合實修寫過《心念純善,迫害破產》一文,她說:在她眼裏沒有「惡警」,都把他們當成迷失的孩子,像密勒日巴修煉中對待屢次害他的操普一樣。那些勞教所裏別人看來很凶殘的人,在她面前根本惡不起來,都明白了真相。
甲意識到周圍大多數同修,認為還在迫害大法的人不可救藥,對他們講真相也是走形式,心裏想儘快把他們送進監獄,這不是慈悲!違背了大法純正的標準。正是很多同修沒有包容的善心,抱著惡念不放,使他們變得更惡。他們的惡,正是針對大法弟子心中的惡念而生的。
交流中認識到:這些迫害法的惡人,根源上也是堅信大法能救度他們,才和舊勢力立約扮演惡人的。雖然按照正法理不能讓他們圓滿,但是應該救度他們,使他們改過自新,免於被淘汰,將來就有修大法的機緣。
師父講過:「對大法弟子很兇惡的,那這樣的人其實他也很可憐,他其實也是被中共造謠的謊言給毒害了,所以他才那麼幹的。當然也有一些人是受金錢指使。不管怎麼樣吧,反正是我們能救的,就包括這些,我們都要去救。雖然你看他現在表現的很惡,可是你不知道,他當初可能是一個神聖的天上的神來到世間當人,是為了得這個法才來的。」[8]「他敢於放下自己的神位、跳到人中來當人,就憑這一點大法弟子就應該去救他。」[8]「你們來了,他們也是一樣,他們來了。他們心裏想的是這個法一定能救了他們,對這個大法充滿著信心,他們來了。就憑這一點咱們不該救他們嗎?絕對的應該救他們。他們當初都是無比神聖的神。」[8]
我們理解師父是想讓弟子救這些惡人的。在大法弟子反迫害的艱苦實修中,雖然一大批迫害者明白了真相,開始抵制迫害而得救,但是整體比例太小了。同修乙曾經結合實修寫成《庭辯時把公檢法作為受害者》,當時起到了好效果,但是現在發現那時的認識還膚淺,慈悲包容還不夠大。現在理性上發自內心的要救度那些人,知道應該更加純善的去做,一下平添了信心和力量,神的一面也振奮起來了。
師父講過:「其實慈悲是巨大的能量,是正神的能量。越慈悲這個能量越大,甚麼不好的東西都能解體掉。這是過去釋迦牟尼也好,那些修煉人也好,都沒有講過的。善的最大表現就是慈悲,他是巨大的能量體現。他能夠使一切不正確的都解體。」[5]
明慧有文章說過:一位受電擊酷刑的同修,在痛苦中即將失去意識的時候,卻升起了對施刑人的憐憫,瞬間窗外電閃雷鳴,施刑者嚇的扔掉電棍逃出門外;一位同修喝止用皮鞭抽打她們的「惡警」:「讓你兒子離開這裏,他長大了知道你這麼打好人,會一輩子看不起你!」威嚴的呵斥中充滿了善,「惡警」當即停手,讓兒子過來謝謝阿姨,然後帶兒子離開,再也沒有回來行惡;一位被迫害的同修,給迫害者們唱《得度》,「窮凶極惡」的警察竟然莫名其妙地止不住眼淚,奪眶而出……
師父講過:「我經常說,你真心為別人好,沒有一點為私的心,你講出的話能使別人落淚。試試?」[9]
以前我們都把這段法理解為對同修的態度。但是,如果我們有上面那些同修的慈悲,包容所有的眾生,包括實施迫害者呢?懷著純善之心才能做到正念正行,純善的巨大能量可以改變一切,使惡人得救,那才能如約彰顯大法無邊的威德。
(3)排斥惡念,在反迫害中證悟純善
在理性上認識了,境界昇華了是提高,可是實修中,用起訴、控告這種嚴厲的方式制止行惡,還要做到純善可就有難度了。
師父說:「你看到殺人放火那要不管就是心性問題,要不怎麼體現出好人來?殺人放火你都不管,你管甚麼呀?」[3]現在對大法的迫害遠遠超過了殺人放火,大量同修被剝奪了自由和生命,迫害還在發生著。我們發正念,講真相、揭露邪惡,是制止邪惡迫害。但是,這樣還制止不了一些頑固的惡人行惡,就得想別的辦法了。對此放任不管,並不是善,目前只有用法律手段控告、起訴他們,才有可能制止惡行,這本身就是大善之舉,只是我們做的過程中,要排斥掉怨恨、氣憤等魔性因素,沒有這些因素,就像上文制止慣用皮鞭的惡人那樣,正面交鋒的言語,是充滿了善意的嚴厲,這不在言辭的技巧,而是內在的善心。
同修甲說:一步步達到純善的更高標準,其實也簡單。人神之差就是一念之間。實施迫害的人,其實被舊勢力迫害的最苦,將來的惡報最苦。你看他作惡下去的苦,對比他當初下世時烘托大法威德的願,不憐憫他嗎?不救度他嗎?慈悲心一出就開始善解了。不是等我們修好了再去做,而是在做的過程中修好。在做的過程中產生惡的念頭、想法、氣憤,都是正常的,要馬上排斥它們,那都不是先天善良的本性的想法,而是後天污染的業力和觀念,不斷排斥,就越來越善,越來越純,這本身就是修煉。
不行就把「主意識要強」[3]那段法背下來。我們堅定的這樣排斥惡念修善,思想業消了,相應身體的業力也消了,相應的「以惡治惡」的外在迫害,也會被師父消解,從這段法中能悟到指導當前實修的一層內涵。
在法理上基本清晰了,就看如何去實修證悟了。
三、破除思想障礙,就在解體著另外空間操控惡人利用法律為幌子迫害大法弟子的中共邪靈。
跟身邊同修交流利用法律反迫害的過程中,同修們有一個誤區,以為了解法律就必須打官司,一下子就有了畏難情結。了解法律,善用法律,破除的是邪黨多年來灌輸給中國人的「法律無用論、權大於法」等等歪理和黨文化思維,同時善用法律,也是給未來人留下的法在人這一層的展現。大法弟子利用法律打官司,用此方式將「善惡有報」的天理在惡世中展現,讓世人敬畏佛法、敬畏生命,在最後一刻能夠得救。
如何利用法律更好的做到講真相救人,同修可以上公義論壇諮詢了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甚麼是功能〉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也三言兩語〉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4]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九》〈二零零九年華盛頓DC國際法會講法〉
[6]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修內而安外〉
[7]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8]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9] 李洪志師父經文:《世界法輪大法日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