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法律反迫害 法院不願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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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一七年的「敲門行動」之後我被當地公安部門非法抄家、構陷,案子已經遞到了當地區法院,企圖強加罪名判刑。在同修和家人的努力下,請到了北京律師。律師答應做無罪辯護,並且收費不高。

依照慣例,公檢法的人士認為,沒有律師敢接法輪功的案子,因為他們都通知當地律師了。我在走訪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時也了解到這個事,他們確實不敢接法輪功的案子,說是接到通知了,不允許辦法輪功的案子。

一、走法律程序,反迫害

我的律師剛過新年就來當地閱案了,我也積極配合律師提供許多從明慧網上找到的法律依據。那天我和丈夫陪同律師去法院閱卷,管轄我案子的法官很是意外(他沒有想到有律師能接案子)。親自下樓見我們,他問誰是當事人啊?我微笑著答應:我是,請問我寫給你的信看到了沒有呢?丈夫沒等法官回答,詼諧的說:他看了,你看你的信在他拿的筆記本裏夾著呢!法官訕訕的說:從你的信中看出了問題……

律師閱卷後很快整理了材料,把構陷我的案子的當地公安分局,提起了「行政起訴」,並在當地法院網上立案成功。儘管在網上立案成功,但是當地法院和公安是一條黑道上的。他們不敢接案,他們居然從網上撤下了我的行政起訴,不予立案。他們本身就是違反國家「有案必立 有訴必理」的規定。

接下來的時間裏,我沒有消沉,一趟一趟的跑,找他們討說法。我首先找立案庭庭長談話,問他為甚麼不接我的案子?庭長很狡猾的說:我們打聽了,你有刑事案在身,不能接案子,等你的刑事案件結束了我們才能接。這是甚麼邏輯啊?這是甚麼理由呢?於是我打市長熱線求助。市長熱線的接待人員說:他不給你立案的話,你要求他出書面證明理由,為甚麼不接案?我沒有遲疑,再去法院、再找廳長要求出書面證明,並告知我是打了市長熱線,得到指示來要求出證明的,立案庭庭長無賴的嘴臉出來了:不需要出書面證明,我口頭通知你,我們不立案。並且躲避我,裝模作樣去關心其他門外的等待者,我不離不棄的跟著,向人們說著我的情況,講述我案子。索性我又來到立案庭的大廳,面對來辦案的眾多民眾,講述我被非法構陷過程,與法院的不立案的無理,引起多人共鳴與同情。

有人給我出主意,你可以在院長接待日找院長約談。於是按照法院的程序,我找到了一位法警說了我的案子。她很同情我的境遇,給我安排了院長約談日子,並拿到約見單號。

約談的時間都排好了,可是到了約談的那天,我從法院門衛通過時,就要通過了,那個門衛突然慌張的說:不行!你不能進去。我說我有約見單,我是十天前就排了號的啊。怎麼不能進去呢?他說我們接到通知了,你不能進去。我打電話諮詢前台的法警,法警回答:人數已經滿了,你的約見取消,另外安排時間(這是騙局,當然一直也沒有安排時間接見本人)。

堂堂的法院院長居然不敢接見我這個弱女子!還能冠冕堂皇說出這樣的理由,著實可笑啊!是啊,接見了你怎麼回答你的問題,怎麼回答他們不立案的原因?又怎麼回答不願意出拒絕立案的書面證明呢?!

在這種拒不立案,又拒絕出具不立案理由的情況下,我的律師又來了,整理材料後,把法院的拒不立案的庭長和辦事員控告了,控告信有十幾封,從當地紀律監察委一直控告到中央最高紀律檢察委。同時把行政訴訟案以快遞的方式郵寄到了當地中級法院(訴訟當地公安分局的非法行為)。

在那段時間裏,本人反反復復的往法院跑了八、九次之多,整個過程無非是去人心的過程,師尊也在點化弟子,一天早晨剛剛醒來,師尊的一句話打入腦中:「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1](《轉法輪》)我此時明白了這句話的另外涵義,知道自己做對了,恩師在鼓勵弟子,弟子信心大增,弟子不求結果,不為自己,只為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十幾封控告信準備完畢,正要去郵寄,此時我的心臟部位突然揪的難受,要窒息的感覺,喘不過來氣似的,很難受。立即向內找:發現自己被後天的觀念、和人心重重阻擋:你怎麼敢控告他們啊?誰會理會你呢?你這不是不善嗎?那庭長不也是無奈的嗎?你會不會遭到更嚴重的迫害啊?他們會不會報復你啊?

症狀沒有消失,心臟部位似被大山壓住的感覺,很難受,心悶心慌,似乎有窒息的感覺。我下樓到小區裏走一走,無意間到了一家洗車鋪前,抬頭一眼看到一句廣告: 「突破 讓表現超越想像」!我頓時感到是師尊在鼓勵自己!

症狀消失了,心臟部位一下子釋然了,透過氣來了,我開心的笑了,雙手合十感謝師父,轉身回家把信件去郵局寄出。

二、家人的大力支持

我丈夫是個很和善的人,也很膽小怕事,多年來他也和眾多的大法弟子的家人一樣,承受了很多很多。這裏我想和同修切磋,同修們一定不能忽視對家人的救度,這很是重要,平時一定要多用心!

我的非法構陷案子剛剛出來的時候,丈夫很擔心很憂鬱,我從明慧網找來許多家人正面反迫害的實例和他談,特別是律師的到來,使丈夫很有信心。記得案子剛到法院時,法官打電話找到丈夫說:讓你家夫人認罪吧,這個案子有彈性的,也可以輕判的。也沒有律師會接手案子的。丈夫嚴厲的說:不行!她沒有罪!我支持她!我們本來都是好人,公安部門非法構陷,執法犯法!沒有案由沒有搜查令,非法抄家,有幾本法輪功的書就犯法了?你判刑要有法律依據吧?你敢判,我就敢告你!一直告到底!現在辦案終身追責制,我看你還年輕呢,當個法官也不容易的,也要競爭上崗的吧?你何必為那些構陷的小人「擦屁股」呢?一番感慨陳詞,法官的口氣頓時不再強硬了,和我丈夫語氣平和的攀談起來,我丈夫要求撤案,法官說他沒有權力,只有檢察院才能撤案的。

一番風雨後,家人已經魔煉成一個敢於向法官堂堂正正講法律的人了。此後,丈夫還帶了法律條文去了派出所找所長談了三個小時之多(我在車裏發正念)。所長說了:多虧沒有關押你家夫人一天呀,不然的話還要賠錢呢,你家夫人這事出來以後,現在所裏再也不敢沒有搜查令搜誰家了。這位所長在以後的行為中,暗中給予我們幫助了,做了一個為法而來的生命應該做的。

三、向各界人士講真相

我和家人不斷的溝通,準備很多從明慧網上正面對待迫害方面的交流文章,得到了丈夫的大力支持。我們利用一切機會與接觸到的各界人士講清真相,其中體會到恩師的慈悲加持。我丈夫準備各種法律方面的資料,首先向單位老總、副總、總會計師等人士講述當地公安的非法行為,並讓他們上網查閱國家的法律規定。他們都很吃驚,原來如此啊!國家沒有對法輪功定性呀!老總了解後,特別關心表示同情,對我丈夫說:告他們,我支持,雖說你夫人退休了,退休了也是我單位的員工啊!就是這位老總的正義,半個月後他得到了升遷,去了省公司,工作還很清閒隨意,在原單位那是焦頭爛額的天天焦慮。

單位各位老總明白真相後,表示了同情與支持,他們好心的聯繫了他們的關係網,使得我們接觸到上流社會的人士,我們以講真相為主,表面是以求得幫助,實際把過程當作是向主流社會人士講清真相的契機,我們盡力做了該做的。

期間,我以案子為契機,走訪當地的很多律師事務所。走訪律師的過程是我給這個職業的人士講真相的過程(當時已經請到了北京律師),很多律師明白了真相,當然也有律師不聽的。

通過講真相,直接辦案的警察對我說:你我無冤無仇,我也是執行命令沒有辦法,我都希望抄家時,你不在家多好啊,我也怕你丈夫把我告了啊!

經過這個過程走下來,當地的公檢法有史以來,三方專門為我的案子開會,會議內容不得而知,大意是:人家學了法律了,花高價請到律師了等等。其中一個派出所所長調侃非法抄我家的所長:怎麼樣?執行上級命令,沒有搜查令、沒有案由以為撿到個「錢夾子」呢!現在是個燙手的山芋吧?

最後,法院不願意開庭。

這裏感謝身邊同修的無私的幫助和付出,不管多忙都陪伴我、支持我,一趟一趟跑法院、甚至帶著孩子也去。當地形成整體發正念,解體另外空間的邪惡。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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