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議被刑罰迫害的同修去申訴
申訴就是對中共邪黨強加的刑罰迫害不認同。在以前看過同修的一篇交流文章,他把申訴走到最後一步──向最高檢提出抗訴申請,說最高檢已經受理,半年後直接出結果,中間不接受電話諮詢。其實這給我們指明了一條路。
我在二零一四年被迫害回來之後,申請了低保,這樣通過免費申請法律援助向市中院及市高院進行了申訴,都被駁回了。後來由於忙於生計,一直沒有繼續申訴。同修的這篇文章激勵了我繼續申訴的決心。
年前向市檢分院遞交申訴材料的時候,受理員明顯表露出不想接我的申請,但是他又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我,只好受理了。約談的進展還挺快,年後很快就找我約談了。
年前我也代理我妻子同修的申訴了,分配法官的過程比較長,直到上週才收到中院的受理函。
申訴時我可以名正言順的遞交證明法輪功是清白的材料,而且都是當面遞交,對方正常都應該受理,還必須認真去看的。而且在流程中,法官及書記員都需要去看。
一般遭非法刑罰迫害的同修,非法宣判下來之後,大部份都會上訴。但是後來的法律流程:中院申訴-->高院申訴-->市(直轄市)檢分院/市檢察院申請抗訴-->市(直轄市)/省檢察院申請抗訴-->最高檢申請抗訴,越往後走申訴程序的同修就越少。其實申訴這條路一直是通的,只是我們很多同修認識不夠,沒有去走申訴這條路,建議被刑罰迫害並有條件的同修去走走這條路。
二、必須爭取會見權
在監獄中,邪惡迫害往往首先就是剝奪親屬會見權,切斷與外界的聯繫。一般不讓會見的背後都有不可告人的目地。
我妻子(同修)於二零一八年十月被轉入湖南省女子監獄,她姐第一次去監獄會見的時候,從會見窗口得到的答覆是不讓會見。
在妻子的姐姐第一次會見碰壁之後,師父讓我看到了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九日明慧網上一篇同修的交流文章《建議被關押學員的親屬通過信訪營救親人》,提醒找相關部門的地址及交通線路。我的妻子正好就被非法關押在湖南省女子監獄。
後來去了幾次,當然其中穿插找監獄獄政科、監獄法制科、駐所監察室、監獄所在的區檢察院、市政法委信訪窗口、監獄管理局信訪窗口、監獄管理局紀檢監察、省司法廳、省監察委等聯合信訪接待、司法部、司法部信訪辦(信訪辦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平安裏大楊家胡同二十號),除了會見窗口,其它沒有一個部門(包括監獄管理局所謂直接管法輪功的)直接說不讓會見的。
我妻子雖然還沒有會見成功,但目前從監獄管理局得到消息是允許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