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尊就在我身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二日】前幾天的下午兩點半左右,聽見門鈴響,家人去開門。當時我就有些警覺,很快把正在做的事收拾了一下,然後坐到客廳。家人把門一打開,一下子進來了八個警察。警察在客廳裏東張西望,一個警察問我:「你知道我們為甚麼找你嗎?」我說:「不知道。」一個帶頭的警察說:「你跟我們到所裏走一趟。」我說:「不去,為甚麼跟你們走一趟?」他拿出我貼的真相粘貼複印件問我:「這是你貼的吧?」

我心中想著師父的法:「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1]我回答:「是我貼的。」警察說:「你是違法的。」我說:「我不違法,我是在救人,做的是最好、最善、最正的事,是合法的。」正說著,看見一個警察要往房間裏去,我跟著去阻擋他,大聲說:「不許搜家。」到門口一看,一個警察已經在翻門口的一個抽屜,雖然抽屜沒有甚麼,但也不允許他翻。我說:「你這是違法的。隨便來公民家都是違法的,騷擾公民正常生活。」他不翻了。

帶頭的警察說甚麼法輪功是國家禁止的,已經把法輪功定為甚麼甚麼。我說:「那是邪惡頭子江澤民在信口雌黃,那是在誹謗,給法輪功造的謠。」我跟他們繼續講:「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的通知》39號文件,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的《法制晚報》又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也根本沒有法輪功。這就明確的向全世界表明,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們立刻上網查一查,就能看到這個文件。還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我給他們說的時候,警察們都專注的去上網查看,看後,誰也沒有再說對法輪功不好的話。我接著說:「我貼的真相粘貼,是在救人,是合法的。而你們阻擋我救人,那不是在做壞事嗎?」一個警察問我:「你貼的這個,真的能保命嗎?」我說:「是的,真正能保命,是靈丹妙藥。就拿武漢這個疫情來說,有得了這個病的人,大法弟子跟他說,只要誠心敬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九字真言,就能保平安。實踐證明,得了『武漢肺炎』這個病的人,有人真心誠意念一天就好了,有人念兩天就好了,最長的念一個星期就好了。這九字真言是最特效、最好的靈丹妙藥。那你說,我貼這個真相粘貼,是不是在幹最好的事呢?那你們在阻擋、在破壞,讓人不能得救。是不是在幹最壞的事呢?其實這個肺炎病毒它是針對中共來的。拿國外來說,凡是和中共關係好的,走的近的,疫情就格外嚴重。那台灣離大陸這麼近,疫情為甚麼這麼少呢?因為它是反中共的。還有一事,也得給你們說一說,就是天要滅中共,這已經是不爭的事實了,退出中共的黨、團、隊,就能保平安。」

我繼續說:「還有一件事,我得告訴你們。你們當警察的,是世間最可憐的人,你們在這麼多年中,執行江澤民的邪惡命令,對大法弟子非法抓捕、綁架,對神佛犯下了滔天大罪,你們要償還的。在即將要來臨的大淘汰中,你們就很危險。大法師父慈悲,叫我們趕快救你們,你們真心的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就能保平安。你們現在不好說甚麼,回去後可以這樣做:雙手合十,真心向老天爺表態,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做一個清白的人。以後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再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個字告訴你們的家人,告訴你們的親朋好友,讓更多的人得救。」

一個警察問:「念『法輪大法好』,要出聲念,還是不出聲念?」我說:「只要誠心念,出不出聲都行。」

在這期間,警察兩次要求我跟他們去一趟,說去了問一下情況就回來,我說:「不去,有話就在這裏說。」我如果跟他們去,就上了他們的當,就等於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我就是絕不配合邪惡的命令和指示,就要正念強。我知道師尊就在我身邊,護法神也在。我只要正念強,誰也動不了我。我除了講真相,就是發正念。

已經下午五點多了,舊勢力還心不死,警察說等我兒子下班回來,陪我一塊去。我心裏想:「我肯定不去,我是大法弟子,我就是聽師尊的。」

兒媳婦下班回家,警察勸兒媳婦陪我一塊去。我說:「堅決不去,誰勸也沒用。」我跟兒媳婦說:「你忙你的去,我知道該怎麼做。」警察一看,再無計可施,他們要動手了,一個武警的人已經把手銬提在手裏準備著。

這時,我的心裏是平靜的,思想沒有波動。因為我向師尊求救了,我把一切都交給師尊,由師尊為我做主,一切都由師尊說了算。警察又說:「還是跟我們走一趟吧,不然我們就要動手了。」我平靜的堅定有力的說:「不去,絕對的不去。」我話音剛落,警察就蔫巴巴的出了二道門。

到這時,我更加體悟到了師尊講的:「我是李洪志的弟子,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它們就不敢幹,就都能解決。你真能做到,不是嘴上說而是行為上要做到,師父一定為你做主。」[2]

從表象上看,舊勢力想迫害大法弟子,但是在慈悲偉大師尊的保護下,又變成了講真相救眾生的好事。就像師尊講的:「將計就計,就是將計就計。」[3]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悉尼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節講法》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