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左右,攀枝花市國保警察和炳草崗派出所的幾個警察暴力敲開譚海燕家門後,在譚海燕強烈要求下才出示傳喚證和檢查證,並將譚海燕綁架至攀枝花公安局東區分局,隨後又非法查抄了她的書籍和刊物等個人物品。三月十八日晚上八點左右,譚海燕被非法刑事拘留,被送至攀枝花市仁和區彎腰樹華陽路二十七號。
修大法 脫胎換骨
譚海燕女士,原遼寧省海城人,幼年隨父母三線建設時來到四川攀枝花市。她年輕時患有產後風,子宮瘀血曾兩次開刀取血塊,每次來例假時都劇烈疼痛,時常因此而請假不能工作。她脾氣暴躁,在家中說一不二,經常和丈夫吵架,打罵孩子,鄰里關係也很緊張。一九九七年,譚海燕有幸接觸到了法輪大法,從此以後,她有如脫胎換骨一般。
通過修煉法輪功,她身上的疼痛逐漸消失,連每個月來例假時也不再腹痛,還能喝涼水、洗衣服、做家務等,也能不再請假正常很好的完成工作。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凡事先考慮別人,查找自己的不足,不爭不鬥,吃了虧也不計較不在乎。漸漸地,她的家庭越來越和睦,鄰里之間也越來越融洽。
早些年,譚海燕的婆婆生病住院,家中四個兒女都不願意去照顧老人。她每日下班後坐一個小時的公交車去醫院照顧老人,第二天早上又坐公交車回單位上班。她公公長期酗酒,經常把大小便拉在褲子裏或陽台上,家裏也沒有人管他,譚海燕就帶著女兒去打掃衛生清洗衣物等。前兩年,譚海燕嫂子家一親戚得了白血病,她拿出了3000元給人家,雖然數目不大,可是那時譚海燕的退休工資每個月才1400元。
講真相三次被非法抓捕
就這樣一個善良樸實的人,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告訴世人真相,而三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譚海燕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公安三處被關了一晚上,警察對其輪流審訊一晚,嚴刑拷打,不許她睡覺,吊銬在鐵欄杆上。第二天送到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後被劫持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零十五天。期間譚海燕受盡了各種殘酷的非人折磨,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擊身體各部位,長時間罰站,冬天不許穿棉衣棉鞋,夏天罰曬太陽,不給水喝,不許上廁所,不讓洗澡,強行讓打針吃藥,手腳像綁螃蟹一樣綁起來「上大綁」。
譚海燕原是攀鋼朱礦化驗室的化驗員,被非法勞教後單位就把她調去做鐵路養護工了,幹的都是重活累活(時常需要扛枕木),而且工資少,可她毫無怨言,一幹就是五年。
在化驗室上班時的譚海燕,修煉法輪功後的她幸福快樂。 |
遭六年冤獄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四日,譚海燕休息在家,攀枝花市國安夥同攀鋼朱礦保衛科、馬家灣派出所的警察等十幾人用鋼钎撬開她家門,再一次非法抓捕了她,並非法抄家。這一次,法院非法判了譚海燕六年,在成都龍泉驛川西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在監獄裏,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擊譚海燕的臉、脖子和身上其它部位,試圖「轉化」她,見她毫不動搖,獄警就開始瘋狂的毆打她,連續幾天不讓她睡覺(熬鷹),給她強行灌食等等,就這樣長期殘酷的折磨著她。
有一次,譚海燕突然腰背部劇烈疼痛,下半身動不了了,出現了下半身癱瘓的症狀。可是獄警不僅沒有讓她就醫,還要求她每天到車間裏幹活,她躺在床上起不來,獄警就讓同監室的犯人背她到車間裏幹活。她每天都背誦法輪功書籍《洪吟》裏的內容,就在沒有就醫沒有任何治療的情況下,一個月後她慢慢好轉起來,之後能下地行走了。
二零一零年,譚海燕的丈夫因承受不了派出所長期的騷擾和單位上的壓力,來到監獄和譚海燕辦理了離婚手續,這對於譚海燕來說無疑是巨大的打擊,她幾天幾夜睡不著覺,默默的流淚。
二零一二年四月,譚海燕終於從冤獄裏回到了家,她和女兒、女婿、小外孫生活在一起,本以為可以安度晚年了。可就在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攀枝花公安局東區分局的國保警察和炳草崗派出所的五、六個警察又找上門來非法傳喚抓捕了譚海燕,次日送到了彎腰樹看守所。
勸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有數不清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勞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或被活摘器官。二十年來,像譚海燕這般被反覆非法抓捕或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也有很多,可是他們堅守著真善忍的理念,雖然面對侮辱嘲笑冤獄酷刑,他們堅持懷抱善意,承受著漫長而巨大的苦難。按照真,他們揭示講述著真相;按照善,他們慘遭迫害而無怨無恨,希望喚醒世人的良知,擁有美好的未來;按照忍,他們忍受著苦難,割捨個人的所得所求,堅守著和平、理性,他們忍的堅強不屈、無所畏懼。他們相信正義真理必勝,二十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這是一種怎樣的捨身救世精神,這是一種怎樣的大慈大悲情懷?所展現出的境界甚至已被看作中華復興、道德回升的希望。
譚海燕在二零零六年被非法抓捕時,那時國保大隊的隊長田萍對她拳腳相加、刑訊逼供。田萍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一零年退休前,長期積極參與並殘忍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很多守法向善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使多少人家破人亡、妻離子散……而如今,田萍的丈夫患直腸癌一直沒有痊癒,需要長期服用抗癌藥物進行控制、治療。唯一的一個兒子則患急性髓繫白血病,病情十分嚴重,醫療費用十分驚人……田萍在求助信中聲稱:「人生無常,我們一家都是警察,為人民服務一輩子,萬萬沒想到晚年卻經歷這樣的變故……老天為何要這樣對我、這樣對我的家庭?」如果在二十年前,田萍能想到「老天」,能想到「老天有眼」、「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這些真理,也許她就不會為了能「往上爬」和為所謂的「立功」「受獎」,對善良的父老鄉親痛下毒手:綁架、抄家、毒打、酷刑,刑訊逼供,誣判……不幹那些傷天害理的惡事,犯下各種罪行,或許不至於有今日人生的痛苦和償還。
在譚海燕最近這一次被非法抓捕中,全是年輕的新面孔,基本都是八零後、九零後。老人退去,新人又補上。中共用鋪天蓋地的謊言矇蔽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人,用物質利益誘惑他們,逼迫他們去整人、害人,而最終遭受惡報的也是這些被欺騙、被利用的人。
年輕的警察們,趕快清醒清醒,不要再被欺騙、被利用了,不要再重蹈覆轍了。睜開你們的眼睛、張開你們的耳朵,去看一看、聽一聽、了解了解法輪功,不要覺得自己只是在執行上級的命令而不用負責,「善惡有報」是真理,不論是誰做了壞事,都將受到正義的審判。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裏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以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藉口而求得寬恕。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
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作為一個警察,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警察。「亨裏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驅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見證著人的良知、勇氣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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