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晚5點鐘左右,佟恆飆和他的妻子,外孫兒等三人來到大慶龍鳳東站,準備乘晚上6點08分的高鐵火車去北京女兒家過年。過了安檢口後,來到候車室後剛坐下,車站派出所就來了兩個警察說要檢查他們的車票。他們看完了車票後他們就走了。
不一會兒,又來了兩個警察告訴佟恆飆說,你們當地的片警警察(大慶市龍鳳區乙烯4區警察劉仁)說你們去北京沒有和他們打招呼,不能去北京(後來知道他們之間通電話了),並讓佟恆飆寫保證書。這兩個警察又將他們隨身攜帶的包翻了一遍,找到了一本真相小冊子,把他們帶到警察辦公室,又重新搜他妻子和外孫兒的全身,又檢查他們的身份證等。
後來,臥裏屯公安分局警察來了把他們三人劫持回到了乙烯,將佟恆飆直接帶到臥裏屯公安分局非法關押審訊,將他的妻子和外孫兒放回家。
佟恆飆被非法拘留在大慶看守所一直到現在。在這其間,臥裏屯公安分局警察又去了佟恆飆的家,非法抄家搶走兩部手機和8個VCD光盤,又在修鞋部(佟恆飆自己開的修鞋店)搶走一些大法的書(具體數目不知道)。
2月26號,臥裏屯公安分局來人,讓佟恆飆的家人去取佟恆飆被非法批捕的通知書,他們說佟恆飆拒絕簽字。他們還威脅恐嚇家人說要判佟恆飆三到五年。